台湾作家唐诺:写字的人总有一种烦恼

 

有关简体字,小说家阿城曾信手指出像“艺”这样简化的字站不稳。的确,当年革命疾如星火催促历史时间的简化作业,最...







有关简体字,小说家阿城曾信手指出像“艺”这样简化的字站不稳。的确,当年革命疾如星火催促历史时间的简化作业,最顾不得的便是美学考虑,但我不免会想,简体字急就章到事实上并未重新造字,甚至没重新创造出任何新的线条和造型,字的“组件”都是原有的、取用的,大致不出三种方式,其一、直接用行书体替代楷体,其二、在形声字的声符这较难写的半边改用笔划较少的字,其三、以声音相系的假借字也找更简易的同音或声音相似的字云云。因此,简体字的站不稳,关键极可能并不全然在于字本身,而在于它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找到平衡自己的方式,更麻烦的是它极可能永远也无法站稳自己,因为在此同时毛笔也已从我们生活现场离开了,不再陪着简体字走它的未来演化之旅。

根本来说,汉字从不是四平八稳风雨不动的文字,它平衡的秘密是毛笔,像走钢索的卖艺人手中的棒子,不仅用来站稳正楷字,连跑起来飞起来的行书草书也靠它不掉下去。纯粹就文字造型而言,我们可以说汉字极不稳定不均匀,字的笔划或太多太挤或太少太稀,字的长相或太长太瘦或太宽太扁,有的则是上下的头脚轻重麻烦,更多是左右两边的大小疏密差异,以及更精细的,撇捺钩点的斜向和横竖的直向相互纠缠无序云云。这样严重的不均衡无法只从线条结构布置一次的、统一的解决它,这得靠毛笔(或你可以倒过来说,这样字的不均衡是毛笔所促生的,或至少因为使用毛笔的特殊均衡方式才得以存在,造反取经元一人)。毛笔不是只处理几何性的线条布置而已,它同时处理笔划本身的厚薄疾徐短长以及各种转折接榫处的微妙意向变化(不是只呆板的、固定的、好计算的45°、60°、90°云云);甚至它可以根本不在单独一字找寻均衡,可放弃统一每个字的大小短长,而用另一个字或下面更多的字来扶起、来扯住、来延长、乃至于宽广的放松它安抚它如把奔驰的牛羊野放于大地成为安定无垠的大风景云云,这是我们在行书草书惯看的已成常识,但其实更有趣的是你在每一幅看似工整、一字一字断开独立书写的美丽楷书都可以精巧的察觉出来。如此多样的、复数的、动态结构的均衡方式,复因为同时进行于字与字之间,遂随着每一次书写的文字不同聚合联系而再变化,成为随机的,而且不完成的。

写字的人就我所知总有一种烦恼,你永远无法齐头的把每一个字写得一样好看,芸芸字海中总会有那么几个字钉子户一般顽强的杵在那里,你好像怎么写它都不对。至于哪些字难看难写多少因人而异,像我的老师小说家朱西宁,他平生最痛恨的字之一就是他比谁都得常写的“宁”字,理由和阿城说的几乎一模一样,单脚站不稳(可是单脚如稻草人的字不是还有很多吗?要不要试试“弋”字?),于是,他的方式是躲开它一辈子避不见面,以“心”“用”构成的两脚“宁”字来替换。麻烦是,眼中钉还会更换会轮替,有时你下定决心花三个月半年拔去这个,奇怪另一个原来驯服的、自认为可写得好看的字忽然又不对劲了,开始翻脸折磨你。

说来,汉字在漫长如梦的历史里并非完全没近乎完美的均衡时刻,尽管很短暂,那就是秦朝一统的书同文小篆,笔划粗细一致,线条方向角度固定,几乎就是几何构成而且每每对称如镜像,看得出来它完全是由上而下制定的、管理的,而非真正自然演变生成的,现实生活现象不可能如此干净平整一治不复乱(一种极糟糕的历史幻想)。因此,除非你进一步把文字根本性的符号化字母化,用人为概念重编码,彻底放弃掉汉文字直接描绘世界、存留丰饶物象的造字核心,否则这样过分简单的规则是应付不了真实世界层出不穷、想都想不到的各种需求,更应付不了新东西、新想法、新概念会不停冒出来的未来。这段历史的事实是,如此干净高雅、梦一样的文字碰上了偌大天下初次一统的种种琐事得匐匍救之,包括六国百年战乱和秦法森严管理大量出现的囚徒奴隶,六鳌骨已霜,三山流安在,这样花开一样的文字于是跟着秦始皇所有的奇异大梦“只开了一个早晨”,小篆让位给线条拉直、几何结构瓦解、可快速粗鲁书写如布衣平民大袖飘飘的所谓隶书。隶书这个相传因为登录管理低贱奴隶而生并命名的新文字,更替了王朝尊贵的、一丝不苟的、用来封禅泰山献祭天神的文字,单是这样的故事本身即隐喻的、启示的存留够多的历史记忆。就实际书写而言,小篆太像个完成品了,不仅文字本身,仿佛美学表现这部分亦已一并完成,兼带着普遍文字和个人艺术品这两面,后代能参与腾挪再书写的空间窄迫得可以,很难找出新的可能,只能玩赏的横移到金石之上。但话说回来,相传出自李斯之手的泰山刻石可是真漂亮,他一个人就把这个文字的书写推到演化右墙不留余地,文字的开始和结束几乎在同一刻发生,以至于直到今天我们仍不免狐疑,该不该把小篆从篆字里单独拉出来视为文字公产的一个阶段?还是其实是政治权力强大运作底下所隐藏的一个卓越书家的个人书写、的大梦一场?

李斯税驾苦不早,上蔡苍鹰何足道。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秋风怱忆江东行——可惜了,李斯不是个刺猬型的、除了一手好字其他什么也不会的书家,或者说时代太早,写字这件事尚未被独立的辨识,他得借助于一个终究不由他说最后一句话的巨大力量,他狐狸般的博学多知还是保护不了自己。

列维-斯特劳斯在他一篇谈摄影的文章中指出,好的、可视之为艺术创作的摄影作品只出现于照相机才发明出来的早期时日,当时照相机的简易和处处断桥般的功能空白,需要人的技艺进来才能衔接才能克服;当工具自身太锐利太无所不能,人除了动动手指头之外能做的就很少了,“终究,人手比起人脑仍是太简单的器官。”笔这个东西亦复如是,我们如今使用的各种硬笔(有机会可找家日本的超大型文具店去见识见识,无聊的日本人什么样的鬼笔都想得出来),不必考虑墨水(多寡、浓淡、润泽或干枯云云),不必考虑纸张,不必考虑笔锋。笔和纸张的接触永远只是那一个点,不管字的本身如何曲折缠绕,这个点是固定的、不变形的,甚至于改变握笔的方式和角度也破坏不了它(只要墨水还下得来),于是,写字的人能处理的只是字的“形状”,相同线条所构成的基本样子,那些指掌之间的丰硕技艺全派不上用场。

摘自唐诺《世间的名字》,本文为节选,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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