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年法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通知

 

1.换届宗旨: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法学院领导下的,研究生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秉持着公平、公开、对学生负责...



1.换届宗旨: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法学院领导下的,研究生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秉持着公平、公开、对学生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换届选举仅产生下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并在学工办及团委的指导下,民主合议产生执委会联系人。暂定于2016年10月,由学工办会同院团委面试考察后,产生主席团,并由该届执委会组建各部门及安排各部门负责人。

2.举办时间

2016年7月5日16:00

举办地点:综合楼1302

3.候选人

(1)面向全体15级研会成员发布“换届申请表”。有意愿留任的同学,在2016年7月3日21:00之前,填写并递交到2015级研会公邮tongjifalvyh@sina.com。填报“主席团”,则进入执委会联系人考虑范围。填报“各部门”,可作为其他部门任职参考依据。

(2)各部门14级委员会成员,可推举本部门一名成员,作为执委会联系人考虑范围,该成员在2016年7月3日21:00之前,填写并递交到2015级研会公邮tongjifalvyh@sina.com。。

(3)候选人为5-7人,不考虑专业、班级,由研会指导老师、15级研会委员会成员合议产生。

(4)候选人基本条件:

(a)积极参与院校两级学生活动,在法学院学生活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b)2016-2017年度,不存在一年以上不能在工作岗位上的情况,若存在港澳台及国际交流半年以下的情况,返校后仍有意愿加入研会工作的,由学工办会同团委召开增补执委会成员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流程由该届执委会协商确定;

(c)具有领导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并且能够积极与本科团学联、学生党支部进行紧密活动;

(d)参与过院校学生思政项目或科研课题优先;

4.投票权

(1)到场参会的本届研会同学,具有投票权,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

(2)到场参会的两名各班班委,具有投票权,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

(3)到场参会的同学,具有本规则第5条(3)款的投票权。

(4)候选人须到场,参照本规则第4条(1)款投票。

5.结果统计

(1)第一轮投票结束,当场公开统计现场票数。

(2)第一轮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入选执委会联系人。

(3)第一轮,前四名中,有票数一致情况,且不能决定第一名,或者第三名时,进行再次投票。且再次投票,不影响其第一轮的名次。(第一轮投票是全体成员的意愿体现,最具有代表性)

附件1:换届申请表

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申请简历

姓    名

所属校区-部门

出生年月

学院(系、所)

学    号

专  业

宿舍地址

性别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QQ

担任职务

所报职位

主席团

部门负责人

自我评价

这一年在研会参加的主要活动及活动中担任职位(按倒序填写)

时间

参加活动名称

负责内容及担任职务

你的优势

注:1 填表说明:出生年月请使用公历,使用农历请注明;专业请使用全称。

2 职位只能填写一个;主席团职位为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职位为XX部长或副部长(如人力资源部部长)

3 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于2016年7月3日21:00之前以“校区名_职位类别_职位_姓名”(如:法学院换届选举_主席团/部长团_张三)命名,发送至tongjifalvyh@sina.com。表格下载:http://yu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3441326380&uk=378296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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