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作品赏】那年,那院,那个我

 

我们在回忆过去的时候,其实记起的,往往不是事物的全貌,而是一抹侧影,一个角度,一个瞬间,一种味道。作者已经能很好地把握这些转瞬即逝的美好了。...



文/丽水中学2017届4班季心煜
出生于北京,并在北京度过半个童年的我,印象最深的,不仅是北京冬日早晨那热气腾腾的白馒头,还有那青砖灰瓦的四合院。

依稀记得,老北京大大小小的胡同里,那些方方正正的四合院错落有致。它们,是家族传统的象征,也是一代代人成长的见证。而我也曾有幸居住其中,如雏鸟依偎在古树枝上,在这些“时光老人”的见证下一天天长大。

那年我约莫四岁,随父母来到这个不大的四合院,里面住着三四户人家吧。已记不太清了。记忆中依旧清晰的是住在东屋的那个爱花鸟的爷爷和住在隔壁买煤球的一家子。

老爷爷的门前有个似椭圆形的花坛,略高,里面种着各种花草,满当当的。有种不下的,便用泥盆子装着,摆到花坛沿上。众花草中,最美的便是那红艳艳、娇滴滴的月季了。每次见她开着,我总忍不住伸手轻轻地去碰,却又怕碰坏了。老爷爷门前的小树枝丫上,还挂着个木制的鸟笼子。笼子里是一只黑色的八哥,可会叫了。每晚吃饭的时候,我总会端着小碗,垫上小凳,用勺挖一小口饭,伸到鸟笼边,撮着嘴唤它来吃。当它跳着过来啄时,我便把手一收,将饭塞进自己嘴里,这时,它就会蹦着跳着大叫:“小毛孩子!小毛孩子!”引得邻居一阵欢笑。



而买煤球的那家有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小姑娘,长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常扎着两根儿麻花小辫儿。我经常窜屋在她家玩闹,与她关系甚好,好不容易从大人手里得到的花生酥,也要一人一半分着吃。她爸爸是个年纪不大,但脸上有许多沟壑的人。许是北京凌冽的西北风刮的吧。他黑黢黢的皮肤不知是成天在外拉煤卖煤晒的,还是摸煤碰煤给染的,竟黑得像可以挤出墨来。那时的我管他叫“黑大大”,他却从来不怒,只是笑着用连指缝都被煤染黑的满是厚茧的手摸摸我的头。她的妈妈也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总是能用简单的食材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好吃的。特别是那条泛着酱红的红烧鱼,鲜美的味道竟是现在也难以忘怀的。

在那个年代,孩子们唯一有兴趣的事,就是叫上邻居家的几个小伙伴一起玩,整天整天地在那几条熟悉的胡同里乱窜,窜的累了,也不顾满身的大汗,随手在脸上一抹,便摸出装在兜里的弹珠或印着卡通人物、收集了好久的纸片,往满是泥灰的地上一趴,开始了一个下午的好时光。



那时人虽小,却总清楚的知道回家吃饭的时间。

回家要经过一条热闹的老胡同,这条老胡同的口子上,有个“倒糖人儿”的爷爷。他有的不多,仅是一只燃着温火的小煤球炉子,一口小铜锅,一把小铜勺,一把铲刀,一块磨得光亮的白色大理石石板和一个画着多种动物的木头转盘。可他的摊前总是被馋嘴的孩子们围得水泄不通。但大多数孩子都和我一样只是眼巴巴的看着,看着爷爷将黄色的糖块一小块一小块地掰开,放进用小煤球炉烧着的铜锅里熬着。待糖慢慢地融为糖稀,并出现一个个小气泡时,便用铜勺搅两下子,再舀起半勺,在大理石板上,扬扬洒洒地画起来。他手腕力度不断的变化,或提或顿,或收或放,速度飞快,一气呵成,缕缕糖丝飘洒着,转盘上某只小动物的样子便一点点呈现出来。最后,得在收尾处多浇些糖稀,将一根细竹签嵌入其中,再用铲刀压平,铲起,便成了一幅晶莹通透的、舍不得下嘴的“糖画”。

而五毛钱一支的糖画,却是孩子们眼中不可多得的宝贝。是大孩子们炫耀的资本,也是小孩子们跟在大孩子屁股后面穷追不舍的理由。那时单纯的想,哪怕是只有舌尖轻轻触到那黄澄澄糖丝,也就心满意足了。



可这些关于老北京的记忆,却在长大的过程中慢慢消失,甚至被忘记。

再次回到北京是十年后。仅仅是十年的光景,我脑海中的那个北京却已变得让我有些陌生。我询问着路人,想要找到当初那庇护着我成长的“古树”,却一直无果。最后,只得在他们的引导下找到一处他们眼中的四合院。

然而真正看到它的时候,我是欣喜的,因为它还是那么方方正正的立在那儿,立在这喧嚣的闹市中。可当我走近了,沿着灰塌塌的墙,用手一遍遍地摸着那粗糙的青砖时,却是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感情。我不甘心,铁了心想要证明它没有变。我走到门前,两扇喷了漆的木制大门是开着的,可以看到里面的木窗架被刷成了亮眼的朱红色,抹去了它原承受过的风风雨雨。连院子中的台阶小路都重新铺设了石板,没了泥尘。我没有走进去,只在门外望了许久许,是没有勇气吧。毕竟它已经不是我脑海中的那座院子了,我想着,离开了。

曾经听过白先勇的一句话:“我最爱的是老家青石板路边泥土里散出的牛粪味。”我和他该是相同的吧,因为我心心念念的是老北京巷子里那股子亲切的、驱不散的泥尘味儿。

本文系语文报杯作文大赛国家级三等奖作品



点评

北京是不是作家笔下被书写过的最多的城市?有这个可能。老舍想北平,郁达夫惦念故都的秋,这个城市有太多的历史,太多的故事,太多的角落值得着墨记录。而今,这个城市又因为本文作者的记忆再添上了一段用心雕琢的文字。

本文最大的亮点就是细节。擅长写作的人往往具备两种能力:一是将生活中容易转瞬即逝的美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二是将心里的内容顺畅地转化为文字流泻在笔端。而这两点,作者都做到了,这实在难得。

我们在回忆过去的时候,其实记起的,往往不是事物的全貌,而是一抹侧影,一个角度,一个瞬间,一种味道。作者已经能很好地把握这些转瞬即逝的美好了。

可是,我仍然觉得,这种回忆,只有作者自己最能体会;那种怅然,也只有作者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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