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言:契约精神离我们有多远?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哈佛大学教授OliverHart和麻省工学院教授BengtHolmstrom...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哈佛大学教授Oliver Hart和麻省工学院教授Bengt Holmstrom。理由是“他们的研究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制度及契约制定中存在的缺陷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中国,经济社会问题频发的当下,契约精神再次被关注与提及。

国人对契约精神的希翼由来已久,奈何苦苦求索而不得。老葛看来,契约精神简单来讲,就是要履行承诺。但有一点需要强调,这里不是一定要你要说到做到,而是你可以做不到,但是你一定要承担做不到的后果。这个承诺的“诺”字拆开来是一个“言”一个“若”,什么意思呢?就是要“说明”“如果”做不到要怎样?用这样一个补充说明的“诺”来强调这个承诺的诚意,这便是契约的内核。当然还需要一定的形式与制度保障。比如,国人常说的“白纸黑字”,也就是契约的“契”;比如,契约的制度保障——法律,用以保证“补充说明”的执行。这样看来,法制才是契约精神得以位育的最终土壤。而”民主“,”法制“恰恰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内核。我常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来主义,我们缺少”这个精神“、”那个精神“,”精神“不是个拿来说用就用的工具,它只是个表象,你是学不来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看见人家身体健康,红光满面,你就要学人家”红光满面“的精神,但事实上人家红光满面是因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对社会而言就是有一个良性运行的体制。回避问题的本质,一厢情愿地认为化妆就可以红光满面,这不是真傻就是在装傻。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在《理想国》中用平白朴素的语言描述了“契约”:“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过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也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让渡出一部分私权来实现公共利益,让每个个体都受益,这无疑是智慧!我想,国家与政府存在的初衷也在于此。

那么我们离契约精神到底有多远?回到柏拉图的故事里,那群已经把契约精神身体力行、制度化了的人们正在开始为这个制度的完善付出着努力,而且已经取得伟大的进步。我们呢?就是那群还在苦乐轮回里挣扎而不自知的人。

“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文明——简单而又伟大的契约。很难想象,在一个连遵守交通规则都吃力的国度,契约精神离我们会很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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