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小柯|旅行的意义

 

旅行书写得最好的一本,我会说是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





《旅行的艺术》

[英]阿兰·德波顿/上海译文出版社

旅行书写得最好的一本,我会说是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

最关键的是他的视角并不局限于所游之地的好,不局限于经验本身,而是更进一步地思考人为什么要旅行。比如他从自己为什么要去加勒比岛国巴巴多斯写起,引出旅行的预期与现实对比的话题,又从这种对比自然而然地开始讨论起旅行的动机。他旁征博引,以令人意外的方式讲“大道理”,然而幽默风趣,绝非廉价的心灵鸡汤或人生警句的罗列,完全没有好为人师的自我优越感或傲慢。我很喜欢他谈“福楼拜的埃及”。对法国人福楼拜来说,埃及的异国情调与他内心深处对法国的种种不满有必然的关联。福楼拜对亚历山大港繁忙混乱的欣赏,甚至对骆驼的崇敬,都与他对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装模作样古板作风的深恶痛绝分不开。理解旅行的动机,而不单单归结于异地情调的召唤,是一个自我认知的过程。我们因了解自己而明晓离开的理由,也正因为离开的理由而进一步认识自己。

《旅行的艺术》分五部分:出发、动机、风景、艺术、回归。每部分有一至两篇文章,结合德波顿的亲身经历,讲述名人轶事或文史故事,挖掘有关旅行的话题。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旅行意义的思考。

讲到某件事情的意义,自然离不开预先的期待。对旅行而言,人们之所以甘愿忍受舟车劳顿之苦踏上旅途无外乎为了获得以下几点: 逃离生活的繁琐与一成不变, 亲历美好的事物或人物, 获取新视角新观感, 获取美(纪念品)。

德波顿在《对旅行的期待》一章中讲到了法国作家于斯曼的小说《流逝》中的一个人物:德埃桑迪斯公爵着迷于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心血来潮决定乘火车从巴黎外郊去伦敦旅游。然而他在到达巴黎火车站后,在书店买了本《伦敦旅行指南》,逛了家英国酒吧,在英国小餐馆里吃了个便饭,却突然决定不去了,毅然带着他的大包小裹返回了自己的巴黎外郊别墅,再没离开。

这位法国公爵之所以改变心意,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从阅读和酒吧观察与餐馆体验中得到了他心目中的伦敦,如若真正登车而行,等待自己的也只能是种种失望。公爵先生当然是个夸张的例子,但艺术作品中的远方与真正远方存在差别则是千真万确。我们当然不能为了担心失望就抛弃旅行,但如何在旅行中收获更多,这的确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领,需学习、需实践,需要“旅行的艺术”。

起点当然是设立实际的期望。简单点的,不要被种种糖水风景照欺骗,成为旅行社浮夸广告的牺牲品。更深入的,也许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去旅行,是猎奇,还是散心?是否该指望一场旅行来彻底改变人的心境,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设立了预先期望之后还得注重旅行的技巧。德波顿强调的技巧不是“路线攻略”,也不是“出行指南”,他指的是怎么去真正观察。在书的“艺术”部分,德波顿试图理解梵高为什么要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摹绘法国普罗旺斯省的丝柏树。他观察丝柏树在风中的摆动方式,比较它们与松树和橡树的不同。他赞美英国作家、艺术家约翰·拉斯金,真正按照拉斯金所著《绘画要素》中所教授的那样去临摹自己旅行中所见的景物,态度可谓一丝不苟。在这些亲身的体验与思考中,他总是能找出新鲜的视角,奇妙的解说,就好像他自己总结的,“艺术——只是推波助澜,诱发出更深刻的感受,使我们不至于因匆忙和随意而变得麻木”。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细致体验,德波顿才是一个了不起的观察者与思考者。在“风景”部分他写了两章:《乡村与城市》和《壮阔》。前者借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的作品来讨论大自然对人情绪甚至灵魂的净化;后者则从他的埃及西奈之旅谈起,思考为什么大自然中“壮阔”这一品质会具有非凡魅力。德波顿的“游记”总是将自己的经历细节与艺术史及哲学思想相结合,书写所谓“日常生活的哲学”。他常让我觉得自己看世界的速度太快了,让我想像他一样慢下来,慢下来,仔细观察,踏实描写。那么我也将不仅仅在旅途中找到景致,还有可能通过景致找到我自己。

对我而言,《旅行的艺术》中最关键的一章是《对美的拥有》。德波顿并没有从道德层面去谴责在名胜古迹上刻下“某某到此一游”的行为,而是话锋一转,介绍起拉斯金的生平来。拉斯金相信学习绘画的终极目的并非成为艺术家,而是观察,养成对生活细致、准确的观察习惯,因观察而发现围绕我们的丰富细节,发现美。“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正确地拥有美”,拉斯金认为,“那就是通过理解美,通过意识到那些促成美的因素(心理的和视觉上的)而拥有美。最后,追求这种有意识的理解的最有效方法是通过艺术、通过描写或摹绘去尝试描述美丽之处,不管他是否具有任何的艺术才华”。

《旅行的艺术》最后一章献给“室内旅行家”法国人塞维尔·德·梅伊斯特,他写了《我的卧室之旅》和《卧室夜游》两本书,意在“将我们从被动状态中唤醒”,将“旅行心境”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实现旅行的意义。

我想德波顿唯一没有提到的一项旅行的艺术是“意外”。有些感受与成长要求人必须被放入陌生的环境,接受不一样的视角,才能终于“打破盒子”,寻找到连自己都毫无头绪的宝藏。

美国导演韦斯·安德森(Wes Anderson)在2007年的电影《穿越大吉岭》中讲了怀特曼三兄弟去印度坐“大吉岭号”列车寻母的故事。大哥弗兰西斯对行程安排可谓精心备至,甚至专门雇佣了一个私人助理,每天清早将需要参观的景点庙宇打印成文,塑封压模从门缝里悄悄塞进三兄弟的头等包厢。然而周到的安排并没能使三兄弟的隔阂减少,他们不得不忍受彼此的臭毛病——大哥的独断、老二的阴郁,还有老三的神经质。他们甚至各怀鬼胎打主意临阵脱逃,直到被意外踢下火车,助理辞职,所有计划安排乱作一团。可正因为这场意外,三兄弟搭救了两个落水的孩子,参加了一个印度风俗的葬礼,旅途中久寻不遇的心灵涤荡竟不期而至,直到每个人终于甩掉包袱找回自己。而我十年前的江南行,记忆最深刻的也是在杭州“被骗”,才意外领略到了烟雨龙井,尝到了最纯美的绿茶。

我始终相信,人在旅途里最令人刻骨铭心的,总是一次次的意外、偶然、惊讶,甚至挫败、错误、失去。旅行的意义从不在旅途本身。千山万水,都只为了转身回程的那一个背影,只为了让我们从他乡终于奔赴故乡。

然而,这大概就是另外一本书了。

[摘自《流浪者的乡愁》,艾小柯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3月]





(载《黑龙江日报》2016年10月17日三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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