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之大学 07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⑴;致知在格物⑵。

注释(1)致...



欲诚其意者,

先致其知⑴;

致知在格物⑵。
注释

(1)致其知:古注不一。王阳明注曰:“致良知。”其义甚为通达,可取。致者,启发、学习、存养是也。良知者,即“性德”也。

(2)格物:古注不一。宋儒司马光注曰:“格,扞也;御也。”印光大师训‘格’字为“格除”,应是以《孟子》“格君心之非”为据。防扞物欲诱惑,和格除物欲诱惑,二说皆善,可以兼取。

易解

意者,人之妄心所生念头是也。昔者曾文正公曰:“一念不生是谓诚。” 此是“诚”字最恰当的注解,是真实说。然一念不生之功绝非一跃可及,故须寻一个人人皆可下手之处,此处便是“不自欺”三个字。吾人若能坚持力行,自有妄尽还源、背伪归真之日。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非虚言也。所以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人类皆有无声无臭的天性,纯真纯洁,却是一切理想思路的主体。但能不失真纯面目,就名曰“道”。道中具有自然的知觉,称作“良知”,也就是性“德”。还具有自然的能力,称作“良能”,也就是性的“仁”善。然而良知虽是一切知见的种子,但假如不经启沃,就像种子不种植于土中,则不能长苗显现。所以先天之知必须融合后天之知,而后才可生出仁、义、礼、智。何谓后天之知?即历史文献、前言往行也。所谓致知,即是藉助圣贤遗教启发自身之良知。

良知无私,唯恐物欲蔽塞。譬如明镜,本可照天照地,若被尘埃覆盖,则不能照见。可知物欲实为道法之魔军、罪恶之根源。所以必先格除物欲的侵扰,始可向学,不打通义利关头,且莫轻言学问!致知在格物,正此理也。《续小儿语》云:“学者三般要紧:一要降伏私欲,二要调驯气质,三要跳脱习俗。”可谓良训也!

以上为大学之八条目,先后一贯,层次井然。自修身以下四目归入亲民一纲,为外治工夫,即外王之学。自正心以上四目归入明明德一纲,为内圣之学。内圣外王,方称圆满之教、至善之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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