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之大学14:克明德...皆自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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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诰》曰⑴:“克明德⑵。”《大甲》曰⑶:“顾諟天之明命⑷。”《帝典》曰⑸:“克明峻德⑹。”皆自明也⑺。


注释
(1)《康诰》:所引经句,出自《尚书•周书•康诰》。周武王灭殷之后,封康叔于康国(今河南禹州西北)。以商旧都封与纣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国,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国,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国,由武王弟霍叔监之;总称三监。周成王即位之初,妄图复国的武庚挑唆三监作乱。周公东征,诛武庚,杀管叔,流放蔡叔,贬霍叔为庶民,平定了三监之乱。康叔因参与平乱有功,被改封至殷商故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国号为卫。康叔赴任之时,周公作《康诰》劝勉康叔。

(2)克明德:能够明明德。

(3)《大甲》:所引经句,出自《尚书•商书•太甲上》。“大”字是“太”的古字。太甲是商汤王的嫡长孙,商朝的第四位君主。商汤王去世后,因其长子太丁已死,便由太丁之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而死,便由其弟仲壬继位。仲壬在位四年也去世了,开国元老伊尹便推戴太丁之子太甲继承王位。太甲在位三年,昏庸无道,恣意妄为,伊尹屡谏无果之后,便将太甲放逐到商汤王的墓地桐宫(今河南偃师县)去反省。太甲在桐宫三年,日日反求诸己,悔过自新,伊尹便率领群臣将其迎回京城,还政于他。太甲复位之后,修身励行,勤政爱民,感得诸侯归心,四海升平。伊尹于是作《太甲训》三篇褒扬太甲。

(4)顾諟天之明命:言先王每有所行,必禀顺天命。天之明命,即吾人天赋之明德。顾,回视也。“諟”字乃“是”的古字。

(5)《帝典》:指《尚书》中的和,是记述唐尧、虞舜言行事迹的重要文献。以下引用经文出自《尚书•虞书•尧典》。

(6)克明峻德:《尚书•虞书•尧典》作“克明俊德”。亦是能明明德之义。克明,即能明。峻,高大。

(7)自明:由诚而明。



易解

此节引用《尚书》解释明明德。由文王追溯到商汤,由商汤追溯到帝尧,皆是修身为本,由诚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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