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专栏:“灯下黑”的英语语法知识

 

谁能准确说出英文句子中形容词排列的顺序?马克·福塞斯(MarkForsyth)在《修辞要素》(TheEl...





谁能准确说出英文句子中形容词排列的顺序?马克·福塞斯(Mark Forsyth)在《修辞要素》(The Element of Eloquence)中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观点(opinion)、大小(size)、年龄(age)、形状(shape)、颜色(color)、产地(origin)、材质(material)、用途(purpose),最后是形容词修饰的名词。他写道:“那么,你可以说you have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liver whitting knife (你有一个可爱的小小的旧的长方形绿色的法国产银质修削刀)。如果你把这顺序弄乱了,那么这句话听起来就毫无逻辑”。福塞斯或许有些夸大了形容词顺序的固定性,但他的说法确实是对的。他的这一观点启发了许多人,大家逐渐发现自己其实在无意中掌握了不少语法知识。

那么,很显然,语言学学科需要一次彻底的市场调研。语言学的最终使命,就是总结出人类语言能力的通用准则(尽管其中有很多并不明显,常常为人忽视)。只要看看最近有多少人在社交网站上分享福塞斯提出的这条金科玉律,你就不难想象教授语言学学科的教室应该会是多么的人满为患。

然而,大多语言学学者只能无奈地承认,每当参加鸡尾酒会之类的活动时,一旦表明自己的职业,周围的人就会不断围过来:“快帮我看看我的语法有没有什么问题”。就如同心理学家常常埋怨外人总认定这是一门研究心理不正常状况的学科一样,语言学家对类似的情形也不陌生。他们并不是专门来阻止人们分裂不定式或是纠正“whom”的误用的。在他们自己眼中,语言学家也属于科学家(与心理学、认知科学和其他一些学科交叠),他们的使命是研究人类思维的运转规律。

语言学家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儿,其中有那些你明明掌握了,但自己却没有察觉到的语法规则。举个例子,把陈述句中的某个成分替换成疑问词(如where)并将疑问词移至句首,就可以将该陈述句转换成疑问句。如“陈述句Steve went to Toronto(史蒂夫去了多伦多)可以转换成疑问句 Where did Steve go?(史蒂夫去了哪儿?)”不过,当需要替换的成分本身是一个从句时,就不能采用这样的办法进行句式转换了。如在对“John wonders where Steve went to university(约翰想知道史蒂夫去了哪里读大学)”一句中的went进行提问时,不能将句子转换成“Where does John wonder that Steve went to university?” 任何人都能看出来后面这句话读着怪怪的,可是,除了语言学领域的专业人士,其他人很难解释清楚到底怪在那里。实际上,即使是专业人士,也要耗费不少功夫才能作出具体解释。

不仅语法中潜藏着隐形规则,形成语言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如此。拿发音来说,英文单词的复数形式通常是在词尾加-s,但是由于-s前面的辅音不同,其发音也不尽相同:如果辅音为“浊音”(声带振动,如v,g,d),那么此时-s的发音近似于“z”的音;如果辅音为“清音”(如f,k,t),-s的发音则就是“s”本来的音。所有母语是英语的人实际上每天都运用着这一规则,即使是小孩,到了三、四岁之后也能熟练掌握了。但没有人会刻意教他们这么做,基本上也没人会意识到自己掌握了这个语法规则。

语言学家一直努力梳理出人们到底说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说,因此,如果外行人一味地将“语法”与一大堆多数人并没有遵守的规则等同起来时,他们会很抓狂。这类规则包括“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但事实上,如果你说“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这是相当地道的英文表达。相反,几乎没有人会说“About what are you talking?”,所以语言学家们很无奈,人们无止境地将后面这种说法看作真正符合“语法”的表达,却对已经深深植根在脑海中的复杂的语法规则置之不理。

有时候我们潜意识中的语法规则在面对特殊情况时也会不知所措。举个新一点的动词“to greenlight”作为例子,它的意思是批准某个项目。那么它的过去式是什么呢?“light”的过去式是“lit”,可是,有的人认为“greenlight”的过去式是“greenlighted”(电影杂志《名利场》(Variety)就偏爱用这种形式),有的人则习惯用“greenlit”。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原因在于,“to greenlight”是由名字短语“a green light”重新演变而来的。有一种思维模式认为新造的词都是应该遵循一般性规律,即过去式在词尾加-ed——greenlighted;而另一些人则将“greenlight”看做动词短语“to light”的变换形式,而“light”本就是不规则动词,过去式为“lit”,因此自然也就有了“greenlit”。

从复杂度和深度上讲,隐形的语法知识都要比我们在课堂上学习的那一点点规则更胜一筹。可是,正是由于这些隐形的知识往往藏在醒目的地方,才会为人们所忽视。类似于形容词排列顺序这样的语法规则在社交网络上流传甚广,其实是一件很棒的事。可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人们才会越来越意识到“语法”并不总是单调的规则,而是可以吸引我们不断进行自我发现。

编译:陈静

编辑:翻吧君

英文来源: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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