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前三季度开展谈话提醒12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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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出台以来,惠州市惠东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谈话提醒作为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前9个月,该县对下属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共计1246人次。从谈话对象看,被谈话提醒的科级干部544人次,占43.66%;一般干部702人次,占56.34%。从谈话内容看,党的六项纪律均有涉及,但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较多。从谈话方式看,咬耳扯袖占大多数,共计813人次,占65.25%。


该县针对各级各部门谈话提醒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政策引导,确保谈话提醒都能谈得精准、谈得辛辣,谈出实效。对新任职、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重点安排谈话提醒。同时,要求谈话提醒有的放矢,严格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针对执行“六项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开展谈话,做到带着问题谈,找准病灶改,言之有物、句句“到肉”。

省、市关于谈话提醒的文件下发后,该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县委书记率先垂范,对“一把手”、廉政风险较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其中“一把手”117人次。县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对提拔到新的岗位或是交流轮岗到重要岗位的23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其他领导同志迅速跟进,对本地、本单位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逐级谈话,严明廉洁自律和换届工作“九个严禁”纪律,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自上而下、抓早抓小的强大合力。

为推动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该县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根据实际不断完善谈话制度,先后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关于按新要求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的通知》等文件,对谈话流程、谈话重点、统计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谈话提醒记录等有关材料进行留存,实行“留痕”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书记均要在每月20日前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对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报送,强调履职留痕。对被谈话提醒后仍然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关注、快查快结,形成“查办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不敢、知止氛围;组织人事部门将把被谈话提醒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惠东纪宣)

来源: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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