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政府常务会,确保“十三五”末实现县县通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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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三届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伟,市委常委、副市长沈文海,副市长龙进、李彪、李春林、苏建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晓红、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永前受邀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上同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指导意见》、《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与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送审稿)》、《昭通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试点方案(送审稿)》、《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昭通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

在听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征地、房屋拆迁、零星树木、电力设施等补偿标准相关情况汇报后,会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在结合“十三五”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充分吸收麻昭、昭会等“十二五”重点工程的工作经验,尽早制定并完善实施大纲;要加强与用地单位、施工企业的对接力度,确保用地合法化;要关注执行情况,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快速拆迁,确保“十三五”末实现县县通高速,初步建成川滇黔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针对编制昭通城市总体规划,会议指出,城市总规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对城市建设管理有着规范、调节、引领等作用,要充分考虑高铁站、新机场等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功能需求,完善停车、绿地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要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摸清情况,对于新建楼盘,要严把规划关,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的坚决不批,切实提升楼盘品质;要树立规划意识、专家咨询意识、市民参与意识,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完善规划内容。

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及城市管理条例的制定,会议要求,要充分借鉴周边城市的相关经验,把握关键环节,细化具体方案;市住建局要加快对接,组建执法队伍,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理清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能职责,细化管理标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突出法制,在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依规执法、文明执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微昭通 编辑部

素材来源:昭通日报

作   者:高 飞

执行编辑:李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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