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义贯(13)

 

成观法师撰著 第十二节  十番显示见性——显真(令见真性)   ⒈ 显示见性是心非眼  【阿难,汝先答我见...













成观法师撰著

第十二节  十番显示见性——显真(令见真性)
⒈ 显示见性是心非眼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
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注释】
“汝先答我”:“先”,先前,刚才。
“阎浮檀金”:主为胜金,此金产于须弥山南面之洲,其洲有树名为阎浮檀树,其果汁入于河水,水中沙石皆成金,称阎浮檀金。
“赩(xì)”:大红色,亦即佛身金光赤焰闪烁。
【义贯】
佛言:“阿难,汝先”前回“答我”说你“见”到如来的“光明拳。”我现在再一次问你几个问题:一、“此拳”之“光明”是“因何所有”(因何而有)的?二、“云何”能“成”此“拳?”三、“汝将谁”来“见?”(你用什么来见?)
“阿难言:由”于“佛”的“全”身“体”皆如“阎浮檀金”一样,其所放出的光皆赤“赩”闪耀有“如”一座“宝山”,而此全身金身及其金光,用由“清净”之善法功德“所生”,非是欲爱所生,“故”如来之拳能“有光明”,是故如来拳之光明,为因此而有的;“我实”在是以“眼”来“观”见如来的光明拳的;因如来的“五”只千幅“轮”之“指端屈握”以“示人,故有拳相”产生。
【诠论】
从这里开始是“十番显现”的第一番:“显见是心非眼”。
佛要建**幢,开发真心之道眼之前,必须先把一切虚妄之见,作最后的釐(厘)清,故有此三问,并以此三问为引子。又,此三问,第一及第二问为问“所见”,第三问为问“能见”。且第二问为问“拳之本体”,第一问为问“拳之用”。而请注意如来问的次序,为先问拳之“用”,再问拳之“体”,最后再问“能见者”。这是有深义的:由“所见”之用,达“所见”之体,再达“能见”者,此即“由末返本,回光返照,返照自身,返见自性”之义,而不可逐色随声,往外奔逸而去。而阿难不体佛意,不知返观自照,且其所答之次第,完全一团混乱,忽内忽外。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否?”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注释】
“诸有智者”:这是指中根人,中根人若不解时,一闻譬喻便得开悟。上根人则直下便了,不须譬喻,下根人以无智故,即使多所譬喻,仍然难解。此处之开悟指“解悟”而言,而非“证悟”。
“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否”:“例”,比对。“均”,同,似,相当。此句为省文,其义为:用你的眼根之能见,来比如我以手而成拳,这两件事,道理相当不相当?
“前尘自暗,见何亏损”:尘有明、暗两种。此言,盲人只见前尘一片黑暗,而能见之性并无亏损;因为眼根坏了,所以不能显色,故见现前之色一片黑暗。正如照相机的镜头破了,便不能照像,但这并不表示软片等感光之性也都没有了。
【义贯】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要将“实言告汝。诸有智”之中根器“者”须“要”假“以譬喻”来晓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的“拳”来说,“若无我手”,则一定“不”能“成我”的“拳;若无汝眼,”也一定“不”能“成汝”之“见;”若“以汝”之“眼根”之能见,来比“例我”以手成“拳”之“理,其义”理“均”等、相当“否?”
“阿难言:唯然”(是的),“世尊,既无我眼,”便“不”能“成我”之“见”;所以,“以我眼根”之能见,来比“例如来”之手能成“拳”,此二“事”之“义”理“相类”似。
“佛告阿难:汝言”此二事在道理上“相类”似,“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有个“无手”之“人”,他的“拳”便“毕竟灭”了;然而“彼无眼者,”并“非”其能“见”之性便都“全无”了。“所以者何?汝试”着“于”路“途”上“询问盲人”说:“汝何所见?”而“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一片“黑暗,更无他瞩。”(再没有看到别的什么东西)。“以是义观”之,只是现“前”的色“尘自”现“暗”澹( dàn),能“见”之性有“何亏损?”
【诠论】
为何说“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为指中根人?因为“譬喻”是比量;若依于圣言量之文字或教说,而得比量之智,是为有智者;然上上根人则得入现量境界,即于圣言量而得离于其文字言说,直入离言法性,此非中根人之所能。
又,世尊在此所作的譬喻,其逻辑表列如下,或许对现代读者较易了解:
其实世尊在此所要的,只是:“眼非见之充分必要条件”这个道理,亦即:“有眼能见”,这是人所共晓,但“无眼并非全然无见”这道理就不是那么明显易知。为了烘托、反衬这个道理,世尊才用“有手→有拳;无手→无拳”这个浅显易见之事,来衬托“无眼→非全无见”之理。故此技巧为以“浅显”喻“幽隐”。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睹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於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注释】
“睹”:见。
“云何成见”:怎么说他是成就了见物之事?
“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全见前黑”,为倒装句,义为:见前全黑。如果无眼的人,他所看到的,只是前面全是一片黑暗。
“名眼见者”:这称为眼睛所见者。
“应名灯见”:就应称为是灯所看到的。
“又则灯观,何关汝事?”:“又则”,叠语,其义仍是单词之义,即:又,或则。此言,再说,灯既自能观,何关你的事?
“灯能显色”:灯只能帮助显示色相;以唯识学而言,即是增上缘,为“四缘成见”中的第四缘。四缘为:⑴ 亲因缘(眼)、⑵ 所缘缘(色)、⑶ 次第缘(等无见缘)、⑷ 增上缘(光明)。
“如是见者是眼非灯”:如是因有灯显色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不是因为有灯。
“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同样的道理,法喻合:眼根只能显示色像,如是因有眼根显色而有能见之性的,是因有心,不是因为有眼根。
【义贯】
“阿难言:诸盲”人在其“眼前唯睹”见一片“黑暗,云何”能说他能“成见”物之事?“佛告阿难:诸盲”者“无眼,唯睹”面前一片“黑暗,”他们若“与有眼”之“人”同“处于”一“暗室”中,则“二”者所见“黑”暗是“有”差“别?为无有”差“别?”阿难答:“如是,世尊,”在“此暗”室“中”的有眼“人”所见之黑暗,“与彼群盲”所见之黑暗,“二黑”相“校量,曾无有”差“异。”
佛言:“阿难,若无眼”之“人,全”部所“见”到的只是眼“前”一片“黑”暗之相,如果他“忽”然复“得”其“眼”睛的“光”明,便得“还于”现“前”之“尘”境中“见种种色”相,他这样由无眼而获眼因则成见之事,若“名”为彼“眼”所“见者”;那么“彼”等于“暗”室“中”之明眼“人”,也“全见”眼“前”只有一片“黑”,如果这些人“忽”然“获”得“灯光”,他们“亦”能“于”现“前”之“尘”境中“见”到“种种色”相,这样,明眼人于暗中获灯而见之事,就“应名”之为“灯见”,因为同是加上某物而能见。“若”是称为“灯见者”,则“灯”既自“能有”所“见,自”然就“不”能再“名”为无情之“灯”,而是已成有情之物,(然而事实不然,灯非有情,故知灯不能见);退一步而言,“又则灯”既自能“观”物,则见物之事“何关汝事?”(则不是你看到的,是灯看到的,既是灯看到的,你应不知不觉,你应还是什么也没看到;然而事实不然,确实是你看到的;既是你看到的,便知不是灯看到的,因此可证不是“灯见”,故说灯见是错误的。)
“是故当知,灯”的功能只是“能”帮助“显”示“色”相,以俾于见,为见之增上缘,“如是”因灯显色之助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而“非”由于有“灯”;同样的,“眼”根的功能为“能显”示“色”相以俾于见,“如是”因眼显色而有能“见”之“性”者,“是”因有“心”,而“非”因有“眼”根,眼根只是见之助缘而已,非能见者。
【诠论】
这一段是十番显现的第一番“显见是心非眼”的结论。
阿难在此说:“诸盲眼前惟睹黑暗,云何成见?”阿难没有发觉,他自己这句话本身有所矛盾:既然能“睹”黑暗,怎么还问“如何成见”?因为“睹暗”亦是“见”,只不过所见者是一片黑暗而已。又,这里有个很深的道理在,即:在佛法中,“见暗”亦是“见”,并非只有“见色”才叫见,这是依“能见之性”而言,不是依“所见之相”而言;只要有能见之性,不管所见者为何,都叫作“见”——这就是佛法与世法、外道法的最大不同:佛法为往内观,故目的与主体永远是自身、自心、本性,永远是返观自照,故称“内教”;而外道或世法正好相反:不求其本,返观其末,故一切皆以外法为主体,所以凡夫、外道法之论“见与不见”,完全是以“所见”者来评断,所以若“所见”是色,则称为有见;若“所见”是黑,则称为无见;而完全不论主体的“能见”之性,所以凡夫外道之法便成逐色奔尘,不知返本。
又,“见暗亦是见”,与“无声亦是尘”是相类似的道理。以凡情而言,只有“有声”才是声尘,无声则否;而佛法则更深一层而言:有声是尘之动相,故又称为“动尘”;无声则是尘之静止之相,称为“静尘”。所以,有声与无声两种尘,同样都是可以听得到的,只不过听到静尘时,“所听到的,是一片静悄悄的”:当我们“听到一片静悄悄的”时候,不能说“没有听到”——不但不能说“没有能听之性”,也不能说“没有所听之尘”:能听之性永远是有的,而所听之尘,这时是“一片静悄悄的”静尘。这静尘就是俗称的“无声之声”,而儒家与道家把这“无声之声”给一个很玄的美丽之词:“天籁”(当你心很静很静,而周遭也很静,没有一点声响;这时,你若听到一种“无声之声”盈盈于耳,这就是儒道所称的“天籁”——别高兴,以为你很高了?其实你所听到的只是周遭的“静尘”!而凡俗之人妄想,计著种种相而自以为高。)同样的,有见与无见,不应依“所见”而定,而应依“能见”来看。而且,若“所见”是暗,并不是表示无见,只是所见者为“暗尘”而已,所以于能见之性毫无影响。换言之,所见之尘是色或是暗,并不能令能见之性变成有或无——外尘有生灭、变异等相,本性(能见、能闻之性)无有变异。是故应依“性”不依“尘”。
2、显示见性不动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与诸大众口已默然,心未开悟,犹冀如来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伫佛悲诲。】
【注释】:
“冀”:希望。
“伫”:等待。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这时阿难“口已默然”,表示不再辩驳,也就是不再执着凡情己见。然而心仍未开悟,故“合掌清心”,表恭敬地以清净之心,等待开示,而不是如前之满心狐疑、执著。
【尔时世尊舒兜罗緜(mián绵)网相光手,开五轮指,诲敕阿难及诸大众:“我初成道,於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众言:一切众生不成菩提及阿罗汉,皆由客尘烦恼所误。汝等当时因何开悟,今成圣果?】
【注释】
“网相光手”:佛全身都是福德智慧所成,故全身都有光,其手亦然。
“开五轮指”:开拳成掌,表接引之义。
“我初成道”:此指世尊于六年苦行后,坐金刚座,降伏魔军,成就无上菩提。然此只提世尊的“迹门”而非“本门”,释尊之本门为如《法华经》中所说:释尊成佛已来,尘点劫数。至于世尊之迹门,则如《梵网经》所说:“吾今来此世界八千返。”
“鹿园”:亦即鹿野苑,在波罗奈国境,为古时帝王之苑囿,亦是帝王养鹿之园,故称鹿园。
“阿若多五比丘”:当佛初出家时,净饭王所派遣的五位大臣,去劝太子回宫,其名为:一、阿鞞(bì)(义为马圣),二、跋提,三、拘利,四、阿若多(义为解本际),五、十力迦叶。太子对他们说:“不成佛道,不回本国。”这五人因太子不回去,他们也无法回去覆命,所以就陪着太子游方,且同修苦行六年。之后五人皆至鹿野苑。
“不成菩提及阿罗汉”:菩提为大乘之极果(最高的果位),阿罗汉则为小乘之极果。
“客尘烦恼”:“客尘”,一切尘劳烦恼有如访客或过客一样,此盖含三义:一、客人来来去去、川流不息;烦恼亦如是,永不止息。2、犹如过客,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烦恼亦如,是有百千种,无数无量。3、亦如过客,来去匆匆,曾不久留;烦恼亦如是,生灭无常。
【义贯】
“尔时世尊舒”伸出其细软如“兜罗绵”具千幅缦“网相”且发出金“光”之“手”并张“开五轮指”变拳为掌,然后“诲敕阿难及诸大众”道:“我初成道”时,“於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等在家、出家“四众”弟子开示“言:一切众生”虽发心修行,然而之所以“不”能“成”就无上“菩提及阿罗汉”的原因,“皆”是“由”于受如过“客”之“尘”劳“烦恼所误。”你们试说看,“汝等当时”是“因何”而得“开悟”故“今成圣果?”
【诠论】
这一段是“十番显现”的第二番“显见性不动”的开头。此段经文以深义释之,则为:一切众生由于不了三界身心如客、如尘,无有少法可得,而妄起见思烦恼,故不得成阿罗汉。三乘行者以不达九界如客如尘,无有少法可得,而不断尘沙无明,故不能成无上菩提。
【时侨陈那,起立白佛:我今长老,於大众中独得解名,因悟客、尘二字成果。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若实主人,自无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为客义。又如新霁,清阳升天,光入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尘质摇动,虚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以摇动者名为尘义。佛言:如是!】
【注释】
“侨陈那”:又翻成侨陈如,即阿若多之姓。
“我今长老”:佛在鹿园说法,阿若多最初得解,成阿罗汉,为法性长老。
“独得解名”:阿若多之义为解本际,此为侨陈那之名,故说独得解名,又三乘圣人多以宿世所修因缘,而得其名,实非偶然。如阿若多以解而得悟,故得“阿若多”之名;又须菩提为空生,而须菩提后来为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
“因悟客、尘二字成果”:由解而悟此二字,因而致果,是其次第。
“行客”:旅行之客人。
“旅亭”:旅店、客栈。
“或宿、或食”:此比喻六识所攀缘之妄尘,停留于心中之时间有长有短,其长者不过如一宿,短者如一饭之顷。
“俶(chù)装”:整装。
“不遑”:无暇。
“自无攸往”:“攸”,所。自然无所往。
“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不长住下来的,就称为过客;若是住下来的,便成主人。又,“不住”即是无常,“住”即是常。无常变灭来去的,即是来客,曾不久住,用来比喻六尘及六识妄心。常住不动不变异的,即是主人,用来比喻其真心本性;不管经历多少过客来来往往,但主人还是在那里。
“新霁”:“霁”,久雨初晴,喻初入道或初见道。
“清阳升天”:“清阳”,早晨之日。比喻依教起修,由观行力而心光显耀,如日之初升,照见思惑之微细妄想,生灭晃跃不住。
“光入隙中”:“隙”,缝。好象早晨太阳出来时,人在室中,把门打开一条缝,阳光从这条缝隙中照进来。“隙”,比喻心扉,因此时心未完全开悟,然已见道,故有如开一小缝,让智慧之光射进来。
“发明空中,诸有尘相”:“空”,比喻真心本性之体,不动而能容,故知空。这时阳光射进来,便看到空中有很多微细之尘相,这些尘相,平常若无阳光照进来,是根本看不到的。比喻自心尘沙无明之惑,若无如来慧日之光来照,以凡夫之眼,即不可见;若开道眼,以如来智光,便了了见。
“尘质摇动,虚空寂然”:阳光照进室内之后,不但可看到空中有很多很多的微尘,而且这些微尘没有一个是止息的,每一个都是不断地动摇不定;但是反观这些微尘所在的虚空,却丝毫不受这些微尘的动荡不安影响,还是一直保持寂静不动。这比喻本性如空,容受无量六识客尘烦恼动荡不安,但真心本性之体,一点也不受这些烦恼所动摇,还是一直寂然不动;因此:客尘烦恼徒自扰扰攘攘,真心本性本自不动。是故六祖大师说:“何期自性,本不动摇。”
“摇动名尘”:“摇动”,即生灭来去之义。
【义贯】
此“时侨陈那”即“起立”而“白佛”言:“我”如“今”之所以得成“长老”,且“於大众中独得解”本际之“名”,是“因”我“悟”了“客、尘二字”而“成”圣“果”之故。(所以现在我来报告一下我是如何悟了这两个字而证圣果的经验。)
首先说我如何观“客”这个字。“世尊,譬如行”旅之“客”,于其途中“投寄旅亭”,于此旅亭中“或”住“宿、或”饮“食”,而住于“宿”或饮“食”之“事”完“毕”后,便再“俶”理行“装”而奔向“前途”,因而“不遑安”心居“住”下来;“若实”是旅店的“主人,自”然“无攸往”(无所往)。于是我就“如是思惟:不”能长“住”的即“名”为过“客”,若是常“住”不动的方得“名”为“主人,”是故便“以”念念“不住”迁流不息“者名为客”之“义”。以上就是我如何参悟“客”字的经验。
其次谈我如何参究“尘”字:“又如”久雨之后“新霁”,于早晨“清阳升”上“天”空,此时人在室内,见一束阳“光”射“入”门“隙”之“中”,因而室内之人得以“发”现“明”了在“空中”有无数“诸有”微细之“尘相。”且见这些微“尘”之“质”(体)虽然“摇动”不住,但这些微尘所处的“虚空”却总是“寂然”不动,丝毫不受影响,不为所动,亦不受染。
我便再“如是思惟:澄”然“寂”静不动之体“名”为“空”,而“摇动”来去不定者“名”为“尘”,是故即“以”有“摇动”生灭“者名为尘”之“义”。以上是我如何参悟“尘”字的经验。“佛”即证之而“言”:“如是!”,正如你(侨陈那)所说。
【诠论】
本段不但可作静坐时禅观的法门(观法、观心),而且也是绝佳的“发明心地”的法门。
经云:“尘质摇动,虚空寂然”,正可观自心妄想纷飞之同时,即有不动之佛性在焉。
其次将本段经文之大旨,列表如右:
如经文及上表所示:“客”的属性,主要是不住;“尘”的属性主要是动摇。懂得这字面的意思是一回事,但因此而观事相,因而悟了其中道理,又是另一回事。侨陈那在此的观察,用的是“对比法”(Contrast),亦即是反衬法。他先深入观察“客”的行相,依他所观即:“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这是他所观察的行相。但这种观察很平板;接着,从“客”,又引发他对“主人”的行相之观察,这便令他的观察,由“平面”变成“立体”式的观察,且由对“主人”的观察、对比,更多凸显出“客”的意义;由于主人的“住”,更反衬出客的来去匆匆,其形相更加显著,也因此令其悟境更进一步提升。
然而侨陈如这段“心路历程”,对我们现代读者来说,最大的困难是:它是个“隐喻”(metaphor),也就是他并没有把所要比喻的事明讲出来;以因明学的话来说,即:经文只有“喻”,而没有“法合”。因此这段“法合”,也就是譬喻的真正目的,就得我们自己去把它补起来;若讲的粗松或玄一点,就是“要靠我们各自去体会”。但我们宁可具体一点。这段譬喻的经文:“譬如行客投寄旅亭……不遑安住”,接下来应是什么?大概类似:“众生之尘劳烦恼亦复如是,有如行客,投寄旅亭,(生起之后,于心中暂住),或宿或食(烦恼住于心中的时间有长有短,并不一定),宿食事毕,俶装前途(在心中暂住后,即灭去),不遑安住(不会永远留下来的——是故烦恼心,念念无常,生后暂住,住后即灭。”然而经文没有把“法合”明讲出来,也有好处;其好处有二:一、由行者自去体会,则所解、所悟更深,所谓“自得之则资之深”。二、不明讲出来,则法合便很活泼,不会僵化固定,而可随行者的智力而有不同层次的体悟——不过对末世钝根之人,可能就一头雾水了;不知所指为何,因为真正的目的没讲出来。
接着经云:“若实主人,自无攸往”。“自无攸往”用白话讲即是:不会跑掉。这个“实主人”,是实在的主人,不是假主人,也不是喧宾夺主的主人。这个“实主人”当然是隐喻真心本性,表示“本性不坏、不灭”。这个主人也更进一步隐喻宗门所说的“主人公”,或“当家作主”之义,亦是得自主、自在之义;以此佛性成佛之后,堪为三界主,乃至为法界之主人公,佛出世时所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于法得自在,故称“主人”——不只是这小小旅店(此五蕴身心)之主人,而且是整个“法界大饭店”(三千大千世界)的主人。
接着,下面这段经文,我们也照样把法合试着给加进去:“又如新霁(久雨初晴:累劫生死,不逢佛法,今方闻正法,故如久雨后之初晴),清阳升天(依教起修后,得初见道,自心慧日得升于佛性之天),光入隙中(智光射入心门之缝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才发现照明自己本性之空中,居然有这么多的微细思惑之尘),尘质摇动(且照见这些惑尘之体一直摇动个不停),虚空寂然(然而相对的,却显出容受这些尘质的本性之虚空,却一点也不受其动荡所影响,而永远保持着其寂然不动之体性)。”
这两段观照各有一个结论,对于这两个结论,有一个地方值得特别留意的,那就是:在“如是思惟”下,侨陈那说:“不住名客,住名主人”,这是总结上面的观照思惟,且采用“主”和“客”对比的方法来显示:然而接着他又说:“以不住者名为客义”,用这句话来作为总结,但这句话便又令整个思维又回到“客”的主题上去了。现在先再看下面一段的结论,然后我们再合起来谈其重要性。下面一段的结论,也是从“如是思惟”开始:“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仍然是以“空”与“尘”的对比法来显示主题;接着又是一个总结:“以摇动者,名为尘义”,还是回到“尘”去。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侨陈那本来由观照“客”,而明了到“主人”;又本来由观照“尘”而照见“空”;由“客”到“主”,其思惟与理解可说推进了一步;由“尘”到“空”,也是一样,是推进了一步。如果在总结的时候,侨陈那不退回去“客”与“尘”,而是以“主”与“空”作结,那么侨陈那所证者可能就不是阿罗汉,而是无上菩提,或大菩萨果位。因为照了“客”与“尘”,故不为客尘所动,而能断烦恼、证解脱,得阿罗汉果;但是“客”与“尘”是末,而“主”与“空”才是本,若一心趋进,而进修本性之“主”与“空”,则必定克得大果。然而二乘之人可谓舍本逐末,舍内而求外(“客尘”为外,本性之“主空”为内),不在主人边用功,反在客人边求,冀得小果,实是可惜!
最后再提示几句,以为本段之总结:一切众生之本性常住,有如“主人”,无有来去,亦不消失;本性如“空”,今虽容受无量烦恼,然其体本不动摇,本不生灭。众生自心现之粗烦恼如“客”,来来去去、熙熙攘攘,生灭来去之相粗显,喧嚣烦杂,如旅店之行客;众生自心观之细烦恼如“尘”,如空中之“游丝”(gossamer),动摇不定。然众生心中的粗烦恼之来来去去,却不妨主人之不来去;众生心中之细烦恼之动摇晃荡,却不碍本性之空体不动不摇。众生界之根尘识十八界如客,不住;真性如主,常住,不生不灭。俱生、分别二惑如尘,摇动;心性之体如空,澄寂。是故此段经文,不但可以发明心地,亦且可明心见性。
【即时如来於大众中,屈五轮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谓阿难言:汝今何见?阿难言:我见如来百宝轮掌,众中开合。佛告阿难:汝见我手众中开合,为是我手有开有合?为复汝见有开有合?阿难言:世尊宝手众中开合,我见如来手自开合,非我见性有开有合?佛言:谁动?谁静?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佛言:如是。】
【注释】
“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这用来启示阿难外境不住之意。
“谁动?谁静?”:“谁”,哪一个。何者是动,何者是静?
“佛手不住”:佛的手开合不住,如客。
“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我的能见之性尚没有静相可得,何者有动而无住者?亦即言:能见之性不但离于动相,而且也离于静相。
“如是”:这是佛印可阿难的回答。
【义贯】
“即时如来於大众中,”弯“屈”其“五”千幅“轮”之“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屈指成拳后,又开指为掌),“谓阿难言:汝今”有“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到“如来”的“百宝轮掌,”于大“众中开合。”“佛告阿难:汝见我手”于大“众中开合,为是我”的“手有开有合?”抑“为复汝”之能“见”之性“有开有合”呢?“阿难”答“言:世尊”之“宝手”于大“众中开合”,而“我”则是“见”到“如来手自开合”(开合的是如来之手),而“非我”的能“见”之“性有开有合。”“佛”又问“言:”此二者中,“谁动?谁静?”“阿难”答“言:佛手”之开合“不住,而我”的能“见”之“性尚无有静”相可得,“谁为”动而“无住”者?“佛”印许而“言:如是。”
【诠论】
这里显示阿难显然受了侨陈那自陈悟境的启示,因此也能对于客与尘、主与空,渐能领略判别了。
又,佛在问阿难手与见性的开合问题后,马上又问“谁动?谁静?”为什么?因为“开合”的相比较粗显易见,而“动静”之相比较细,比较抽象,也比较根本——因为开合只是色尘的两种相,而动静则可摄一切六尘的生住异灭四相,乃至六根、六识、六尘以及十八界的生灭之总相。如来为了令阿难速达一切法之根本相,故特再此一问。
这一段问答参究中显示:佛手乃为外尘,而此外尘之开合来去,皆能为见性之所觉知了别;见性虽能觉知了别外尘之开合,但它本身于彼觉知之中,亦不受其开合的影响,更不会因觉知它的开合,而跟着开合。这就是:外尘不住而无知,见性常住不动而有知(虽复有知,然亦不动,不必随尘而动),若了知此,则知一切万缘虽起灭纷飞,而实无碍于见性。具体而言:佛手之开合,既然不妨见性之不动,正如诸尘摇动而空不动一样,若能体入此理,则能照见一切法之起灭,乃本性中事。果能如是者,则不为万境所惑动矣。
【如来於是从轮掌中飞一宝光在阿难右,即时阿难回首右盼;又放一光在阿难左,阿难又则回首左盼。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何因摇动?阿难言:我见如来出妙宝光,来我左右,故左右观,头自摇动。阿难,汝盼佛光,左右动头,为汝头动?为复见动?世尊,我头自动,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谁为摇动?佛言:如是。】
【注释】
“汝头今日何因摇动”:这个“摇动”正与前面的“尘质摇动”之“摇动”相呼应,意欲阿难以“尘”喻“头”,以“空”喻“见性”。如图所示:
“头自摇动”:因为要左右观佛光,以此因缘和合,头自然就左右摆动了。
【义贯】
“如来於是从”其千幅“轮掌中飞”出“一”束“宝光在阿难右”边,“即时阿难”便“回首右盼”;如来“又放一”束“光在阿难左”边,“阿难又则回首左盼。”这时“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为了“何因”而“摇动?”“阿难”回答“言:我”因“见如来”从掌中“出妙宝光来”到“我左右故”我便向“左右观”看佛光,以此因缘我的“头自”然随之而“摇动”。佛又问:“阿难,”当“汝盼佛光”而向“左右动头”之际,“为”是“汝头”在“动?为复”你能“见”之性在“动”?阿难答言:“世尊”,只是“我”的“头自”已在“动而我”的能“见”之“性尚无有”静“止”之相可得,“谁为摇动”者?“佛”印许“言:如是”。
【诠论】
这一段问答,又进一步逼近问题的核心了:由上面的外尘(佛手)之开合,到自身(头)的动摇,亦即一步步往内推求:由“尘”而“根”,步步探究。
【於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众生,以摇动者名之为尘,以不住者名之为客。汝观阿难,头自摇动,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
【注释】
“若复众生”:这是指还没有悟到客、尘之义的凡夫人。
“见无舒卷”:能见之性实无跟着手舒张或卷曲。
【义贯】
“於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有“众生”,仍未悟解客与尘之义者,即当“以”一切有“摇动”来去、生灭之相“者,名之为尘;”且应“以”一切变迁“不住者名之为客。汝”等但“观阿难”刚才以根尘和合而“头”虽“自”有“摇动,”然其能“见”之性并“无所动”,不受头的摇动之影响。“又汝”等再“观我”,我的“手”只是“自”有“开合”之相,而阿难的能“见”之性并“无”随之而“舒”张或收“卷”。
【诠论】
这一段为总结对“客尘”的开示。须知如来之所以开示客尘之义,主要还是为了开示“主、空”之义。因为“主空”的属性:常住、不动比较深隐难解,故以“客尘”来作对比,而烘托出它的精义。又,为了加强教学效果,如来首先教侨陈那起来报告,以作为示范。侨陈那的报告,除了将他的经验跟与会大众分享外,主要还在于因他也是弟子之一,这一来对阿难等人有亲切感,对于悟道不生畏怯;二来也令他们实际看到悟道并非不可能,不是只有如来才能悟道,他们的同修师兄亦有实际悟道的,如此示范等于也是一种很大的激励。其次如来又举手、开合、放光等,阿难也因此而动头等,这些都是如来慈悲,尝试把很幽隐难知、难解的理与事具象化、具体化,充分显示出如来教学方式之活泼,是一种动态的教学,而如来的教具,则皆是就地取材。
又,客与尘之义,如来最后开示:“以摇动者名之为尘”,并非只有头这摇动才是尘,而且举凡一切有摇动、来去、生灭之相的任何法,都叫作“尘”,这是最广义的尘(更不是只有六尘才是“尘”——那是狭义的尘)。又,“客”之义,如来说,应“以不住者名之为客”,不只是佛手之开合不住才叫“客”——而且举凡一切生灭不住的法,都叫作“客”。
复次,在此“头”代表了整个根身全部或身上任何一部位,而摇动即代表一切变化之相:生、住、异、灭。所以此地“头”的摇动,即代表乃至眼、耳、鼻、舌、身等一切动摇之相,乃至连身来、身往、舍生、趣生等等身命之大摇动的情况下,能见之性都是不动的,因为摇动不住者为“尘”、为“客”;不动常住者为“主”、为“空”。故知“客尘”二字法门所要表显的,主要还是“常住、不动”的主人公,真如本性,故“客尘”二字实是“指月之指”,非真月也。所以,你看,如来说法与侨陈那比较就是不同,最后还是指向究竟之处:“头自摇动,见无所动”,以及“手自开合,见无舒卷”,最后仍以“能见之性”为归趋。
【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注释】
“以动为身”:以摇动者为实身,不知是身无常幻化,执以为实,妄计为我、为我所、我为彼所,此即“身见”或我执之根本。
“以动为境”:以摇动者为实境,执心外实有,不了唯心,此即属法执。
“从始洎终,念念生灭”:“洎(jì)”,到。在一生之中,从头到尾都于念念中随着此我执、法执而生灭。
“性心失真”:本性及真心既然遗失其真。此遗失实乃迷而不自觉知,因而非失而失,失而不失;一旦蒙善知识指示,直下体取,其真复现,丝毫不减。
“认物为已”:“已”,即我与我所。于内误认内四大妄身为实我,于外误认外四大妄境为实我所,而贪着不舍。
“自取流转”:生死流转皆由自取,非由他人之咎。自取者,即自愿如此。
【义贯】
佛言:“云何汝”等至“今,”仍然内“以”摇“动”者“为”实“身?”而外“以”摇“动”不住者“为”实“境?”因而于每一期报身之中“从始洎终”,皆于“念念”中随着这我、法二执而 “生”生 “灭”灭?汝等既已认妄为真,故即“遗失”本具之“真性”,因而更起种种“颠倒”惑而“行”无量颠倒“事”:既令本“性”真“心失”其本“真”,又妄“认”内外“物为己”,于是便“轮回”于“是”妄身妄境之“中”,“自取”生死“流转”,不得解脱。
【诠论】
这一段为总结“客尘”、“主空”的开示,而结束了十番显见的第二番:“显示见性不动”。如来在此指出这番道理的重要性:由于众生妄取内外之摇动者为实,而不能体取不动、常住者,因而才会落入生死流转。(然而那不动者,对凡夫来讲,实在是因看不到、又摸不着,很难体会;是故“见相”容易,“见性”难——除非得大善知识接引)。以下即开始十番显见的第三番。

3、显示见性不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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