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就是我要喝的酒 不一样的情人节

 

许多作家不仅能喝,而且会喝,甚至会做。他们往往语出惊人,酒态吓人,不仅生活中有酒,作品里也冒着酒香。...



也许得到了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真传,许多作家都通过醉酒来追求艺术的自由状态。这些大作家不仅能喝,而且会喝,甚至会做。他们往往语出惊人,酒态吓人,不仅生活中有酒,作品里也冒着酒香。

王尔德:被骡子蹬了一脚好开心呀

在巴黎逗留期间,毒舌奥斯卡·王尔德养成了饮酒的习惯。他最爱的就是苦艾酒了。据称,在忍受了它那种仿佛被骡子踢了一脚的感觉后,就会获得它引起幻觉性质的奖励。

苦艾酒之于其它酒类,就像是奥勃利的画之于其它的画,它极为独特,它跟什么东西也不雷同,它像南方的曙光般在乳白色光彩里闪烁;它散发出奇怪的罪恶的诱惑力。它比任何酒都更有劲儿,而且能诱惑出人的潜意识自我。

——奥斯卡·王尔德

艺术是我生活中的真正激情;艺术是爱,把她与其他形式的爱相比,就像把红酒与沼泽地的水或把月亮这面神秘的镜子与沼泽地上的萤火虫相比一样。

——奥斯卡·王尔德《王尔德狱中记》

爱酒的王尔德当然也不忘把酒嵌入自己的作品当中。在《莎乐美》里,莎乐美听到了被囚在地牢中的约翰的声音,立即被打动了:“你的声音就是我要喝的酒。”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1854年10月16日-1900年11月30日)。爱尔兰作家、诗人、剧作家,英国唯美主义艺术运动的倡导者。代表作有《不可儿戏》《道林·格雷的画像》等。


 海明威:喝酒为了使别人显得有趣

假如你在酒吧,听到有人点“死在午后”,会是什么感觉呢?然而想不到是,这一狂拽酷炫的Death in the Afternoon(苦艾鸡尾酒)竟是由海明威发明的,名字则借用了海明威关于西班牙斗牛的文章《死在午后》。以下是海明威给出的原配方:

将一份苦艾酒倒入一个香槟杯,加入冰镇香槟直到它完美地呈现牛奶般的乳白色。喝的时候只喝掉3/5。

事实上,海明威不仅会喝,而且能喝!著名的《老人与海》就是伴随“得其利”(Daiquiri)写出来的(在其回忆录《流动的飨宴》一书中有所提及)。在《永别了,武器》中,海明威直接借主人公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表达对酒的喜爱:

三明治送来了,我吃了三块,再喝了两杯马丁尼。我从来没有喝过这样凉爽纯净的酒。喝了以后,叫我觉得人都变文明了。

而就是这个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的硬汉,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学,并且声称:“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记者和作家,美国“迷失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被认为是2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老人与海》《丧钟为谁而鸣》等。


弗莱明:来一杯伏特加马丁尼

在007系列电影中,主角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可以说是一个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超级特工。然而,他还有着另一重身份——高级品酒师。不信?小编给你明证!

《第七号情报员》:来一杯伏特加马丁尼。要摇的,不要搅的。《金戒指》:我亲爱的美女,这酒不够冰。要喝1953年份的DomPerignon这样的香槟温度超过华氏38度(约3.33℃,一般的香槟适饮温度在6℃-8℃即可),那就像听Beatles的音乐不戴耳机一样糟糕。《金刚钻》:我是这方面的鉴赏家,这不够完美。我说的不是软木塞,而是你的开塞技法,力气大到可以摧毁任何东西。(据此识破假扮侍酒师的杀手Wint)《生死关头》:我喜欢这支Bollinger(“首席法兰西”香槟),温度稍微冰过了一些。两个杯子,谢谢你!《海底城》:也许我错误地判断了史登堡先生。一个会喝1952年份DomPerignon的男人应该不会很坏。《霹雳杀机》:上好的Beluga(产自里海的鲟鱼子酱),伏特加--这东西劲儿大,还有一片微晶片(刚刚冒险拿到手)。《太空城》:Bollinger?如果是1969年的,你等着我。

蛤,看不清?不重要,重要的是会喝酒!创造007传奇的伊恩·弗莱明,本身就是一个大酒鬼:

在晚饭前,我从不会喝超过一杯酒,但我希望这杯酒的分量足够大,酒劲足够烈,温度足够冰,并且经过了精心调制。我讨厌任何小分量的饮食,尤其是当它们味道很糟糕时。

——伊恩·弗莱明
伊恩·弗莱明(Ian Lancaster Fleming,1908年5月28日-1964年12月8日)。英国作家和记者,因创作了以詹姆斯·邦德(JamesBond)为主角的一系列作品而被誉为“007之父”。 代表作有《詹姆斯·邦德》系列。


福克纳: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同样痴迷于酒的福克纳曾经扬言“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然而,他却用生命的代价劝导我们:“一个男人如果在50岁之前就豪饮,那他就是傻瓜。但如果他确实这么做了,那他更是该死的傻瓜。”1962年7月6日,这位卓越的作家最终死于酒精中毒。

威廉·福克纳嗜酒如命,最后死在了酒精上。他是在骑马时摔了下来,这次他真把腿摔断了,在送往医院的路上,为了止疼,他大口喝着威士忌,到医院时要抢救的不是他的伤腿了,而是他的酒精中毒,他死在了医院里。

——余华《奥克斯福的威廉·福克纳》

尽管威士忌是这位作家创作过程的关键,但他笔下的文字却是如此的冷静准确:

八月下午的炎热,安谧的松酒般的寂静。

——威廉·福克纳《八月之光》
威廉·福克纳(William Cuthbert Faulkner,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小说家、诗人和剧作家,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等。


 卡波特:引发恐慌的“酒鬼”

众所周知,许多美国作家都酷爱饮酒。然而,像杜鲁门·卡波特这样引发恐慌的可是少见。

每天晚上我的脑子里整宵都嗡嗡作响,我觉得自己好几年没有踏踏实实地睡过好觉。最后我发现威士忌能让我放松,这才好了一些。我当时只有15岁,自己还年轻得不允许买这东西,但是我有几个年龄大些的朋友,他们在这方面有不可推卸的帮忙义务,很快我就攒了满满一手提箱酒瓶,从黑草莓白兰地到波旁酒应有尽有。我把手提箱藏在一间壁橱里。我喝酒大多是在下午晚些时候,接着我会嚼一把森森薄荷糖下楼去吃晚饭。在餐室里,我的举止,我那目光灼灼却沉默不语的样子,逐渐引起大家的惊恐。我一个亲威常常说:“我可能不太了解,我发誓他肯定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酒鬼。

——《杜鲁门·卡波特访谈录》

一如写作生活,他的作品也飘满了酒香。在《蒂凡尼的早餐》里,酒水似乎从来就没有断过!

我的老天,他准会睡着的,吃晚饭以前他就喝了八杯马蒂尼,又喝了甜酒,真够让大象洗澡啦。

我先给你调制一杯酒喝了再拿,这可是新品种。他们管它叫“白天使”,他说,接着便用半份伏特加掺合半份杜松子酒,不加苦艾酒。我品尝这种酒的时候,乔·贝尔站在那儿呷他的塔姆斯酒,一面脑子里思忖着应该对我说些什么。

——《蒂凡尼的早餐》
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Garcia Capote,1924年9月30日-1984年8月25日)。美国作家,著有多部经典文学作品,在《冷血》一书中,开创了“真实罪行”类纪实文学,被公认是大众文化的里程碑。代表作有《蒂凡尼的早餐》《冷血》等。


 爱伦·坡:我不是爱喝酒,我只是害怕寂寞

“他手中几乎时刻都有一杯本尼文最好的白兰地。”(本尼文为爱伦·坡最喜欢的当地酒吧。)爱伦·坡的室友托马斯·吉布森回忆说。然而,爱伦·坡却坦言,自己从未感到快乐。他为自己选择的蛋酒,在《陷阱与钟摆》一书中充分证明了它是一种令人痛苦的肮脏的东西。

我经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并没使我感到半点儿乐趣。我不惜生命和名声,不顾理智,一味喝酒,并非追求乐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忆,逃避无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埃德加·爱伦·坡

看来对于酒,爱伦·坡尽管厌恶,却无从摆脱。他甚至用酒来构筑他的小说情节:

福吐纳托这人在某些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令人敬畏,可就是有个弱点。他自夸是品酒老手。意大利人没几个具有真正行家的气质。他们的热诚,多半都用来随机应变,看风使舵,好让英国和奥地利的大财主上当。谈到古画和珠宝方面,福吐纳托跟他同胞一样,夸夸其谈,不过谈到陈酒方面,倒是真正识货。这点我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算内行,只要办得到的话,就大量买进。

——《一桶白葡萄酒》
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年1月19日-1849年10月7日)。美国作家、诗人、编辑与文学评论家,被尊崇是美国浪漫主义运动要角之一,以悬疑及惊悚小说最负盛名。代表作有《莫尔格街凶杀案》《失窃的信》等。


 菲茨杰拉德:先是你在喝酒,后是酒在喝你

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虽然酗酒成性,却也有一番讲究。他最钟爱杜松子酒,因为他认为杜松子酒不会被通过呼吸检测到。除了说出“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这样带有迷醉之感的话外,他更有惊人之语:“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而这种近乎奢靡的生活也给他的创作带来素材,甚至塑造了一个不喝酒的男人——盖茨比(Jay Gatsby):

自助餐桌上各色冷盘琳琅满目,一只只五香火腿周围摆满了五花八门的色拉、烤得金黄的乳猪和火鸡。大厅里面,设起了一个装着一根真的铜杆的酒吧,备有各种杜松子酒和烈性酒,还有各种早已罕见的甘露酒,大多数女客年纪太轻,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我纳闷是否他不喝酒这个事实有助于把他跟他的客人们截然分开,因为我觉得随着沆瀣一气的欢闹的高涨,他却变得越发端庄了……没有人晕倒在盖茨比身上,也没有法国式的短发碰到盖茨比的肩头,也没有人组织四人合唱团来拉盖茨比加入。

——《了不起的盖茨比》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年9月24日-1940年12月21日)。美国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作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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