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读书人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上班之外,业余时间主要花在了读书上,这一方面是为了消磨漫长而寂寞的他乡时光,另一方面,...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上班之外,业余时间主要花在了读书上,这一方面是为了消磨漫长而寂寞的他乡时光,另一方面,老实说,我也想学学人家怎样观察和理解这个时代。这样说来,我所钟爱的书首先是一些描写当下生活的书——是的,在我的出租屋里,堆满了这样的书,有各种杂志,有长篇小说——多年的打工岁月中,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了省钱,我学会了如何买盗版书;而且,屡次为她们搬家费尽了心力,一个女人因为我比爱书还爱她而离我而去。三十了,我现在还单身一人,除了亲人,我并不为此牵肠挂肚,没有书更另我着迷的事了。

除去所有的学生时代,到2008年,我在社会上闯荡了十年。一个书呆子式的人物,你当然不能指望他混得很好——父亲因此不和我往来,常年和做生意的大哥一起在深圳生活,一年里,我们的通话只有礼节性的廖廖几次,每次几乎都不欢而散。按照常理,到了我这样的年纪,是到了报答父母的时候——我当然想到了,去年春节时,我给父亲邮去了一本名叫《越老越快乐》的书,但电话里,父亲并不感到高兴,书收到了却一月也没翻动一页——那是我买的仅有的一本生活类图书,原价在西单图书大厦购得,为了找一本合适的书,我在图书大厦逗留了一天,两个馒头的中饭偷偷在三楼一个角落吃下——剩下的时间,我又站着挑了一些有意写我的底层生活的小说来读,但没有一本写得像我。

十年,就是流浪汉,他的人生也不会过得苍白——我的隔壁就生活着这样一个拾垃圾也收垃圾的中年女子,她老想收购我的书,1元一公斤,任她三番五次过来游说,书还是整齐地放在墙角或者床头。我乐意和她一起聊天,两个同命相怜的人。她比我幸运,直到结束少女时代,她的生活始终平静而安逸,18岁的时候,一个男人改变了她。她的故事不是本文的中心,这里权且忽略。她没事的时候,也喜欢读我收集的书——奇怪的是,她也喜欢文学,还一直在记日记——有一天,她竟然在重复我的故事:高中时,我一度想做作家,到现在,还没有泯灭希望。从此,我对她另眼相看——她比我进步,因为她能说出“我们的生活还没有被作家真正发现”这一让我惊叹的观点。是的,这么多年的阅读,我也认为我们的生活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谜。

我们极其相似,因此可能走到一起。我并不反感和一个大我10岁的女人结合,问题是她有男人,虽然远在老家,也感情不好。对我有所了解之后,她经常把收来的认为值得一看的东西送我。她真是一个有鉴赏力的人,她送来的东西我一般会悉心收藏,她剪下来的《南方周末》几篇文章,我认为基本代表了当代文学的最高水准。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最无用的或许就是时间,因此,我们常常能漫无边际地聊天,尽管都不好谈,但共同的话题总是能高兴地说到深夜——不用说,我希望她留下来,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天空依然寂寞。

为什么读不到能写好我们的小说?到2008年5月的时候,我想或许可以为此作一个发言了——任何一个人,不管做任何事情,只要同一件事情,用的时间足够多,他完全可以登上大学讲堂讲上几段他的经历和心得——别人都不应该为此嘲笑——我相信一个保安能到北大讲《论语》,一个广告业务员也完全可以说说他心目中的好小说。我的第一个听众是她。她坐在我对面,没有灯光的小屋里,只有渐渐朦胧的黄昏——我一开口,她变得沉默寡言,像一个小学生那样让人高兴。不久,我唾沫横飞,一些捣蛋的唾沫星子飞溅到她的暗黑的脑门上——她只轻轻用手擦去,继续一言不发,充分满足了多年来我得不到张扬的欲望。她赞成我的观点,还鼓励我写下来,投到杂志为自己创造机会。我们又一次谈到夜深,我的心早已热血沸腾,但奇怪理智却一直苏醒——经过一番打扮,尽管青春已去,但她看上去依然没有衰老,一对乳房涨满着言情的力量。

读了那么多书,我终于可以自信地说,当代中国小说太多不值一提——她为我的分析感到高兴,还建议我那些垃圾书及早做废品处理,不卖给她,或许可以3元一本拿到大街上叫卖。一天夜里,梦醒之后,我开始决定这么做——这些让人失望的小说,那些徒有虚名的作家,我一个个狠狠地将他们扔进纸袋里,又用力捆起来。第二天,一个周末的好天气,她帮我抬到一个我们研究了几天的热闹的天桥上,为了及时处理他们,我黝黑的身子不得不蹲下来一本本展开,将那些醒目性感的封面放在最招人眼球的位置——然而,这些当初招摇撞骗吸引了我的书,现在并不怎么吸引别人——除了城管五次大驾光临弄得我气喘吁吁逃离外,一天下来,我卖力的吆喝只换得了26元钱——华灯初上时分,我向旁边的小贩买了一瓶水,一点水果,边吃边接着叫卖——一元一本生意好出百倍,一个时尚女孩10点13分要走了最后一本《欲望之路》,厚厚的小说,她押在裸露的腋下,风一样飘过。

无书的日子并不让我舒心,由此,我常有理由去她家。她家虽然破烂成堆,却也布置得整齐有序,她总是坐在角落的那张床沿上分门别类整理一天的收获,有一堆东西是专门送给我的——我为此省去了不少寻找好东西的辛苦。她的日记压在那个包着报纸的枕头下,半月之后,她同意我欣赏她的绢秀的字迹——我为她的故事感到震惊——相隔10年之后,我所经历和思考的许多事情,原来她早已亲历过——第一次投稿,第一次性体验,第一次流浪,第一次遇到知音……我只是在重复她的故事,这让我感到沮丧——这真是一手的好素材,比我看到的所有小说都精彩,借着刚刚喝过的酒精,我说我今天开始写作——写你,你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这是生活的核心,也是好小说的起点——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正泛着银色月光的反光,如少女时代的梦想,给人信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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