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企业规章制度(中篇):一休带您去“扫雷”!

 

员工入职管理(系列十一):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普遍问题与法律风险点。...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含义、制定目的及内容。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与大家聊聊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希借此文,将规章制度中的“雷区”扫个遍。咳咳!若是哪个地雷没扫到,我们概不负责哈。最后再唠叨一下,本篇文章中所引用的实例,都是我们在做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真实的东东。

大家准备好,我们开始扫雷行动!



第一颗:“我欲封天”雷

实例:“试用期7天内(含7天)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进行经济结算;试用期一个月内(含一个月)自动离职的员工,最高按最低保障工资/月进行经济结算。”(好拗口囧)

点评:不予进行“经济结算”啥意思?就是不给工资呗!法治社会下,法律就是“天”,提供了劳动就要给工资,您这是要与“天”作对额。把最低工资标准说成最低保障工资,咱就不说了,满眼都是泪!但试用期最高按最低工资标准结算,那试用期最低按什么标准?你这不仅仅是与“天”作对,你这是要“封天”!

提示: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一定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简言之,就是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颗:“神级英雄”雷

实例:“工厂、宿舍、食堂等区域内,禁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一旦出现,无论打人者,还是被打者,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一律予以辞退。”

点评:这是神仙,还是哪些英雄制定的规章制度?难道是传说中的神仙与英雄“合体”,神级英雄制定的霸道制度?按照这样的制度,假如您无故被收拾了一顿,没有还手,最终却被开除了。好吧!就算劳动法律没有禁止如此规定,但您要讲道理哦。否则,劳动仲裁员和法官可不管江湖的事情,因此解雇被打者可是违法解除哟,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哟!

提示:神仙太遥远,英雄亦孤独,还是看看问题的原因。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但要合法,还要合理。进言之,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充分考虑法、理、情!

第三颗:“武神空间”雷

实例:“在部门主管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员工,部门主管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视情况进行待岗、轮岗,情节严重的,立即予以辞退。”

点评:据推测这段内容可能是“武神”写的,绝对不是“文神”写的。先不说合法性的问题,俺想问问:啥是“行为不轨”?“玩忽职守”是啥意思?能不能再具体点、再明确点?至少应做到“小说”标准(《围城》中有段话,“高松年身为校长,出去吃晚饭,这时候还不回来,影子也找不见,这种玩忽职守,就该死。”)

提示:语意不清、逻辑混乱,关乎责任与态度,与是不是“武神”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的内容一定要清晰。概言之,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做到明确化、具体化、可量化

上面连续扫了三颗“雷”,休息,休息一会儿,不要着急......

第四颗:“霸道总裁”雷

法规: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八项”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点评:我们在做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很多、很多企业都有一整套自己的规章制度,或者一系列制度文件。可是当我们小心询问,这些规章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协商?得到的回答却是:企业都是我的,规则就我来定。紧接着还反问我们:啥子民主?与谁协商?额,这位......比“霸道总裁”还要霸道啊!

提示: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主协商程序的要求并非绝对,但若劳动仲裁员或法官较真,那裁决您败诉是绝对没有商量滴!所以,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民主、协商程序。记住哦,是先民主、后协商!

第五颗:“遮天”雷

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点评:确定性是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企业“宪法”的规章制度也要符合这一特征。规章制度不是国家机密,是企业管理的依据,若像“黑暗的中世纪”一样,暗箱操作、“一手遮天”,则规章制度真的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在一次专项服务时,我们告知企业,规章制度要公示,熟料到该企业在公示执行《通知》中,写明了四个大字“张榜公示”.额,好冷!

提示: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完成、并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后,要履行最后一步:有效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最后一颗是“完美世界”雷扫清上面五个雷雷,大概、可能、八成、没准、说不定就能有效规避企业规章方面的法律风险。但尘世间,没有完美无瑕的企业规章制度,因为劳动仲裁员或法官有其个人价值判断,且企业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升级”,而法律也在不断变化中。当然,若您慧眼识“我们“,至少可以无限趋于完美滴!

       嗨!就到这里,再见吧。下一期我们将提供规章制度的流程再造,对企业HR和律师同行都有参考价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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