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沉寂  像个市井小民一样活着

 

老人唱着已是经年的戏坝上的石狮无目地叫啼柳枝在摇摆记忆在沉醉一座城,一场梦没有谁能得到安慰...



世上的故事总是讽刺。小时候我走在灰漆漆的郫县街上,总是想着要赶紧长大离开这里;十几年前老被人叫“少年作家”,我也气急败坏地想写个巨著来证明自己的成熟——现在我走也不想走了,长大也不着急了,可能是脸皮厚了的缘故,有时候回郫县看我爸爸,走在街上,猛然一个大广告,说有个火腿肠要“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这对火腿肠或许是好事,可是我哪里都不想去。

                                                                        ——《平乐镇伤心故事集》



忘了是多少天前,我收到一个消息,陈忠实死了。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关注过他,就连他号称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媲美的“白鹿原”,我也只是草草翻过几页,识得一个“屙”字。要是没有无孔不入的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他对我来说恐怕只是一个在休学结束后即将出现在课本上的人物。

现在,他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物。没有什么噱头,只是看到他瘦炯炯地叼着烟,忽然想写下些东西。

大概是在世界读书日那天,我终于有机会拜读颜歌的《平乐镇伤心故事集》,是本短篇小说集,一共五个故事,故事都是原本故事的模样,喜怒哀乐,市井之极。对于她这个走出中国,闯荡世界(在书中序言和后记中得知)的女子来说,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我确实佩服。

故事耐读,平平淡淡,虽然偶尔能读出一些铺垫和伏笔,但整体来看,还是如生活般一样无味却充满不确定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爱上了这样平平淡淡的故事,哪怕情节陡然折断,另起一行,我也会甘之如饴,依旧不骄不躁地继续读下去。

于是,喜欢读这样文字的我,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市井小民,一个胸无大志,满口跑火车却说不出一句可登大雅之堂话语的市井小民。



这样,原来定下来的梦想烟消云灭,还会去读书,但是也是越来越随意——只是想读到一个好的故事,而不再去追求故事背后高大的作者和高尚的社会意义。人也变得懒散了许多,不想下笔,不想背诵,只想懒洋洋的晒着正午刺目的阳光,面对着电脑屏幕乐呵呵地发呆。

记得是在过年的时候,和许久未见的好友坐在一起吃饭,大概是因为一些关于“传销和直销”问题的讨论,朋友忽然就对我大吼起来。

“你到底有没有睁眼看过这个世界,你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中国传统文化,还有西方文化,中东文化,印度文化,这么多的文化吗?你难道只是以为自己是对的,自己特立独行,自己才是有梦想有作为的中国青年吗?你到底见过没有,在那些大城市里,还有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一辈子穿汉服,有的人玩嘻哈摇滚,有的人拼命学习外国文化为了出国,环游世界......”

朋友滔滔不绝地说着,我的筷子停在了半空,口中哑然发酸。

吃过饭,夜空飘落了密密的雪花,我有些狼狈地走在冷风中,就像“正大光明”匾下孤立无援的道光帝一样。

是呀,我从来没有睁开双眼看过世界,我只活在自己五公里半径的空间里,做着世界大同的梦,自卑自怜,自喜自乐。

朋友们谈到未来,都是想在大城市里安家,挤破脑袋活得更好。而我,只是想拼尽全力在县城里当个每月拿两千块钱工资的教师,安安稳稳地每天上班,下班,买菜,做饭。如果有个孩子,我还会兢兢业业地教育他,从“啊喔额”到“长恨人生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朋友中,我也是最不世故的一个。我还会一个相识不久的人因为观点的不同剑拔弩张,而朋友们早已戴上了笑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是笑,只是点头。

我开始像个屌丝一样,在街上大喊大叫,一言不合,就从街角骂到街尾,从鸡毛蒜皮问候到祖宗十八代。我也会去买菜,买一些家中缺少的生活必需品,然后挑挑拣拣,锱铢必较。我也会碰到街上有人掐架,就乐呵呵地停下来,拤着双手看热闹。口中谈论的话题也从诗和远方,变成菜米油盐酱醋茶......

大学之后,我没有朋友口中的蜕变,反而越发像个市井小民,从文明人的生活中渐渐脱离,淹没在社会的人浪之中。



去年,我选择我休学,准备开始写小说并且流浪,但实际上却是在家中碌碌无为消遣了一年。不断有人问我到底收获了什么,我想,我应该是学会了生活,学会像个市井小民一样活着。

没那么多虚伪,没那么多礼节,只有一颗心,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因为卑微,所以不用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因为无关紧要,所以快乐和伤心都来得那么真实,那么令人感动。

写到这里,我忽然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生活哪里像小说里一样呀,也许你们看到的快乐,恰恰是市井小民无法言说的悲哀,也许你们看到的伤悲,市井小民天天都要咽下。

记得小时候学《故乡》,讲到中年闰土,老师就满口的可悲,可怜,愚蠢,麻木这样的字眼。当时就傻兮兮地笃信了,现在看来,那些词都是混账话,只有一个词才是最为正确的描述,那就是“生活”。

过完年以后,不是没有构思故事,只是懒得去写。印象中最为深刻的两个故事,一个是关于监狱里的读心者,一个是个默默无闻的老镖师。总之,他们都是市井小民吧。

可能看到这里,许多人会骂我变了。是呀,我是变了,但是,我也没有变呀。因为活得卑微,并不影响一个人的伟大。一个屌丝,并不是不能改变世界。



再过一段日子,就是自己的生日。二十一岁了,却越发的不骄不躁,哪怕身边的朋友都将要结婚生子,我还是在故步自封,渴望继续兜兜转转。

生日后,我会出发,在路上一段时间。时间不长,但是渴望心与心的碰撞。

最后,用颜歌在序言里的一段话结束:“我的父母用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把我喂养长大,从学前班读到博士,所以我是想变得更好,更漂亮,更文明,更进步——但我终于在这一天发现,自己所沉迷的原来是我们镇的肮脏、丑陋和粗俗,我想用世上所有的诗意和美好来描述它,来告诉所有人,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世界,我深深地崇拜并热爱着它。”

写到这里,我就没有什么想继续写下的了——毫无头绪的思绪消失了,该继续去面对着电脑屏幕发呆。

我终究做不到“腹有诗书气质华”,但作为市井小民,还是能够去“粗缯大布裹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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