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 和小狗分别走到雾中

 

颜色恐怕是最无足轻重的因素了,况且我们早就习惯了云兽的尸体粉化落在地面形成无害的矮雾,我反而喜欢蓝色,它往往意味着停顿和沉积,我穿过人群走近它,小狗哀吠然后咬住我的裤脚,它是不属于我的...





和小狗分别走到雾中

门外一个旧巷子,看上去是早市,各家院门的当间是不同的摊位或者三轮车,成堆的土豆、青菜或者鱼,也有卖西瓜的,地上的积水依随路面坑疤不平,菜蔬和水产的气味溢满清晨时刻的空气,雨停了应该不久,漫动的灰云在墙头蓄水,伸手可及。走过这段早市费了不少力气,三轮车在窄巷中显得很大,还要跨过一些铺在当街的摊位,小狗最自由,时走时停还能几次超过我。终于过了拥挤处,巷子安静一些了,沿边的门铺大多还没有开,直到走过一棵杨树,看见这家“哈哈粥店”,正好吃早饭吧。由于长期晚睡,大多在临近中午才起床,很久没有吃过早饭,所以在看见它的同时就有了怀念的感觉。我要一碗紫薯粥和四个包子,两个给小狗,两个给我。还有佐口的小菜,虽然不是很好吃。一共两块钱,便宜得不可思议。哈哈粥店,我记住了这个名字,在杨树边上。在这种小巷里很难辨别方向,更别说还是第一次来,我向粥店老板问路,收钱的女孩拉着我走到巷子当中,手指前方告诉我曲折走出的方式,她说话很有趣,说出的路名我一个一个都没听过,她真好看,小巧的鼻子和出神的眼,眉毛温柔至极,额前的软发自己漂浮波动,我本该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但我的目光全被吸引,直到她说完,放开我回去了,我只能离开。走出巷子时,闻到某种带着光线的气味,几乎和意识的速度相同,记忆联接出我在一个中学操场上,约是雪天的清晨,在咯吱响的踩雪捉兔声音中,它们的小脚印让我想起夏天傍晚在水塘洗澡,太阳一落,我们赤裸着坐在塘埂上冷得发抖,水田稻苗间窜行着野鸡,我感觉迷惑,而且不明白为什么安静的傍晚让我觉得满足,我的朋友说,他在夜晚等人们差不多都睡了的时候,骑车去城市里的各种巷子和小路,经常碰到流浪猫,还有院子里狗的呼噜声,真能听见吗?这样的问题配不上有答案,我的朋友说着陈旧、过去这样的时间问题,还有他的记忆和想象,我却感到那是非常空旷的,而且特别好的是,并没有多余的灯光,一切灯光都是多余的,我在飞机上亲眼见过,它们塞满城市,耳朵里会有止不住的噪音。但反过来,我还是喜欢闪电,闪电是发光的物体中最好的,她不受实体性的局限,要发光的时候她就存在,这之前和之后什么都没有,她很短暂,但出现的频率很好,在古代,闪电会燃起火堆,我特别想围着火堆,在北纬75度的晚上盘腿坐着,拥有雪熊柔软的毛皮御寒,观察落单的旋风掠过火焰,等着闪电从南方奔来。我回家,走着背朝南,蓝色的粉末从那座较高的楼顶沿一面玻璃幕墙倾泻下来,在地上溅起很大的尘雾,已经阻断了去路。赶早市的小贩们拥挤在这里,不能前进,有的人决定就在这里摆摊,有的人转身回去了,这时候天已亮了不少,在消防车的呜鸣声中,鸟群从蓝雾里飞出来,有人赶紧撑开雨伞,等头顶上扑啦啦的响声消失,大家好像松了一口气。人们莫名的恐惧总让我不得其解,难道在如今,我们还能依靠眼睛去辨别是非吗?蓝色的云兽的确罕见,从前只是听说过,偶尔有些真假难辨的传言,也无人当真,但这种信任简直无需任何准备,颜色恐怕是最无足轻重的因素了,况且我们早就习惯了云兽的尸体粉化落在地面形成无害的矮雾,我反而喜欢蓝色,它往往意味着停顿和沉积,我穿过人群走近它,小狗哀吠然后咬住我的裤脚,它是不属于我的,等于我的任何一部分也不属于它,我们仅仅同行了一段,我的目的里面不含一只陌生狗,所以甩开它我继续走到雾中。

——摘自小说《云兽和蝙蝠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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