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已连续开展5年,通过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环境,树立企业信用品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各市中小企业局、行业协会、各企业: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4]45号)要求,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并将开展宣传信用企业、树立信用典型、推广信用知识、交流信用经验等一系列活动。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已连续开展5年,通过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环境,树立企业信用品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现将广东省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各中小企业局及行业协会可以推荐企业参加评级。
二、评级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由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信用纪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广东省企业信用等级为AAA、AA、A三级,未达到A级的不进行评级。
三、评价程序
评价将按照“申报→审核→定级→发证→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
1、申报企业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并提交相关参考材料。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手段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经中小企业专业委员会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2、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进行年度审核,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审核等级有变动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向社会公示其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3、本年度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四、公示
对于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广东企业联合会网(www.c-gec.cn)等媒体公示和发布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五、年审
本年度企业信用等级年审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已获得信用等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请及时进行年审。
六、其他
1、对获得评级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等级并进行公示。
2、为保证评级准确,企业申报需提供真实数据,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数据只用于信用评级,不公开不对外使用。
联系人:省企业联合会曾海鸿 电话:020-83506802;市企业联合会马小姐 电话:0750-327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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