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鸡 同性向

 

我第一次见到老赵的时候,他刚刚过完十八岁生日没几个月。...

炸鸡
我第一次见到老赵的时候,他刚刚过完十八岁生日没几个月。

彼时的老赵并不能称之为老赵。虽然那时的他已经蓄起了短短的胡须,可是眼睛依然是亮晶晶的,脸颊上有一点婴儿肥,看着就让人想捏一捏。

他被自己喜欢的大学喜欢的专业录取,暑假里买了好多专业的参考书,来之前一本都舍不得放在家里,于是特意购置了一个超大号行李箱,吭哧吭哧拉着,里面全都是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大箱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他自己偏偏不知道,小心翼翼地靠在行李箱边,不时谨慎的打量着身旁路过的陌生面孔。

八月的南京依旧炎热,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汗水已经湿透了后背,一滴汗珠从额头滑下,顺着眼角,滴答滴答。他推了推黑框眼镜,抓了抓短短的头发,有些难办似的抿嘴一笑。

假装老成的小小少年。

这是我对老赵的第一印象。

说到这里,你好像还不知道我是谁哦。对不住对不住,我该先自我介绍的。

我姓朱,今年二十五,在这所211大学的正对门开了一家炸鸡店,夏天卖冰镇西瓜,冬天也卖烤白薯。可不是我吹嘘,方圆百里的炸鸡店没有一家比我家好吃,而且我价格合理,距离也近,所以生意也是极好的,挣了不少钱。唯一一点遗憾的是,我在这所名满天下的师范大学门口卖了三年炸鸡,也没有女朋友。

世间万物,有因有果,彼时的我,还不是一个哲学家。
【与君初相识】
老赵第一次来我这里买炸鸡,就让我对他刮目相看。那个时候开学已经几天了,可能是代代相传,我的炸鸡店天天客人爆满,我甚至都没有时间闲下来想想要不要多雇几个好看的小姑娘来当店员。可那一天,客人偏偏极少,店里的二手风扇嘶啦嘶啦,我摇着大蒲扇,午后的阳光晒得我几乎要睡着了。

“您好……请问这种柠檬芥末的炸鸡怎么卖?”

“这个,28一份,芥末酱另给。”

“那这个咖喱海苔的呢?”

“25一份。”

“哦,这个蒜香的呢?”

“23.”

“那….这个原味的呢?”

“……18.”

一直闭目养神的我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了。说实话,我家炸鸡在商业洪流中竞争不倒,靠的就是口味和口碑。一般的客人一看招牌柠檬芥末二话不说就要来一份,问这么多的,还是头一个。

是老赵。

他看见我睁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打扰您休息了吗?我想来一份这个原味的。”

我给他称了一份,想想,有点于心不忍,又给他拿了一瓶蛤啤,我最喜欢的。

刚想递给他,打眼一看,人没了。

向下一瞅,呦呵,老弟从鞋坷拉里面掏钱呢。发现我在看他,尴尬的笑了。

我看着他递过来的四张五元,皱皱巴巴,我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想了一秒,我又给他放了一铲子炸鸡。

可能是天太热,我看见他的脸好像红了一下。

【行行重行行】
我平时也没有什么娱乐休闲活动,虽然平时和学校里一些大小伙子混的不错,但毕竟身份不一样,他们邀请我喝酒,有妹子我才去;没有的话,我就在店里睡大觉。

我常常看见老赵从我这过。

他一直都是一个人,行色匆匆。春夏秋冬,没有两件好看的新衣服,背着一个大大的黑包,穿着运动鞋。有时候大清早,一边走一边啃着两块压缩饼干,我看着就牙酸。有点搞笑的是,有时候饼干渣沾在他的胡子上,他还不知道,随便抹一抹,也没弄干净,看着傻了吧唧的。我的笑声大了点,他也听见了,看着我,也笑。

那时候的我和老赵已经很熟了,他每个星期必来我这买一次原味炸鸡,拿他自己的话说是“开荤”。一星期才开一次,还开的最便宜的,我有点心疼,每次都多给他点,有时候故意给他些不同味道的,让他尝尝鲜。他自己也知道,一吃,笑得和个拿小红花的孩子一样,露出两颗小虎牙。后来的他还学会了喝啤酒,和我一起蛤啤。听他说,我第一次给他的那瓶啤酒,他自己不敢喝,全给了室友。所以,每次我想喝酒,就拉住他,不让他回宿舍,让他陪我。因为这个,他还学会了翻墙。我经常拒绝原来那些小伙子的邀请,他们虽然不明白,但看我态度坚决,也就没说什么。

老赵这人没酒量,喝下两瓶,就开始絮絮叨叨,有时候说说家里的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有时候说说自己的专业,要背论语还要写小篆,虽然一开始挺难但是自己真的很喜欢;有时候说说室友,大家都相处的很好,隔壁寝室还经常来玩;有时候说说老师,让他敬佩至极。我在这个城市闯荡打拼了三年,虽然有了一帮朋友,但大城市里的人来人走已经是常事,没有人像老赵这样,把我当成知己一样倾诉心声。在这个大到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被依赖的温暖,这一切让我陌生,也让我新奇,更让我觉得欢乐极了。有时候,我俩也聊聊梦想,他问我:“朱哥,你以后想干什么?一直在这开炸鸡店吗?”

“当然不,等我赚够了钱就去上海,我想去米其林餐厅当厨师呢。”

“必须的,以朱哥的手艺,稳!”

“你呢?老赵,你想干什么?”

“我也想去上海,我也想去上海,我想……”

老赵的话没还说完,他就从椅子上歪下去了。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孩子,跟着我这么久,酒量也没有练出来。

我想了半天,把他扛到店里的床上,给他盖了被子。

又想了一会,我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

和想象中的一样,软软的,暖暖的。我很满意。

【龙宫慰寂寥】
国庆前后,南京的叶子扑簌扑簌开始落了。有些树还绿着,有些虽然还未完全丧失生命力,但看起来远远不如夏天的时候精神。

老赵好久没来了,国庆放假前没来,放假后也没来。我开始有点萎靡不振,每天就在窗口托着腮帮子向外看,有时候客人来了也忘记招呼。更好笑的是,经常装错口味,无论客人点的什么,我都给装成原味。有小姑娘觉得好笑,问我,“朱哥咋了?”我只能尴尬地咧咧嘴,“没事没事。”小姑娘噗嗤一笑,我也跟着笑。心里想的却是,为什么这些小姑娘不如原来那么好看了?放在原来我要加个微信呢。

我看了五天不好看的小姑娘,第六天,校花来了,老赵也来了。

咋回事呢?娇娇嫩嫩的校花妹妹还没有胡子拉碴的老赵好看。

那天晚上,我又留下了老赵。

酒过三巡,老赵拿出手机,“朱哥,我恋爱了,嘿嘿,你看。”

手机屏幕上一个小姑娘笑得好好看,做了一个卡哇伊的手势,明媚极了。

我拿起酒瓶吹了,这酒我喝了快十年,明明是千杯不醉,却感觉有一块冻了一万年的冰,从喉咙滑到心脏再到腹腔肚脐,慢慢凉遍了全身。

我猛地把空酒瓶往桌上一放,响声大得差点把桌子震个坑,大声吼,“老赵!哥滋辞你!”

那一晚,醉的却是我。
【孤云独去闲】
南京越来越冷了,也下了几场大雨。听老赵说,他的内裤总是吹不干,天天湿哒哒。我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买个吹风机吹干。没想到老赵不会用,吹风机在宿舍起火了,帮他免费做了个爆炸头。那以后的一个月老赵不敢在宿舍混,来我这里洗澡洗衣服,日子过得美滋滋。除了他偶尔会傻兮兮的和小姑娘视频,叽叽歪歪,磨磨唧唧,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以外,没啥大毛病,我开始慢慢喜欢上这样的生活,甚至会想,要是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那也挺好。我就好好守着大哥的身份,陪他一辈子。

可是那天,老赵不见了。我上午十点才起床,手机上一条短信,“朱哥,我惹她生气了,去趟武汉哄哄,会尽快赶回来的,勿念。”

南京又下了几场雨,树上叶子也被冻得待不住了吧,不情不愿的掉下来,软塌塌地倚靠在井盖旁边,无人垂怜。老赵虽然说了会尽快回来,但我等了五天,他才回来。回来以后的老赵好像更加邋遢了,胡子拉碴,头发乱糟糟像个鸟窝,眼眶深陷,眼圈乌青,和之前的他判若两人。

“朱哥,我们分手了,我给她买了个戒指,可她没能回来,她……”

那晚老赵在我的怀里哭了一宿,两个大男人在一张单人床上搂搂抱抱,说不出的奇怪。可是看他那么难受,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那晚老赵用了我店里两大包餐巾纸,眼睛红得像个兔子,直到后半夜才睡着。月光下我望着他年轻的脸,突发奇想。

我拨开他的胡子,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口。

呸呸呸,可是,比脸软,比脸暖。我很满意。

我想,我大概发烧了。

我终究还是图样,没有想过,老赵的戒指,老赵的爱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懒摇白羽扇】
那晚以后老赵大概魔怔了,天天往我店里跑。那么大个老爷们儿,天天搬个小板凳坐我旁边,啥也不干,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被他盯得汗毛一根根都竖起来了,本来就是大冬天,这下可好,戴个棉帽也不暖和。我一瞅他呢,他反而偏过头去,偷着嘎嘎乐。

胡子拉碴挡住他的脸,可我知道,这小子,脸肯定红了。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朱哥不是一般人,就是知道,嘿嘿嘿。

可这么看下去也不是事,店里的客人都拿看唱大戏似的看着我俩,“咋了朱哥,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啊?”“去去去,好好上你的课去!”虽然他看得朱哥我身心都舒坦,但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就装了炸鸡,让老赵送货。

对了,好像还没和您说,我这冬天有送货上门服务,炸鸡配送费一块钱,男生给你送到宿舍门口,穿着睡衣出来接就可以。女生就不行,可是现在有了老赵,这小子翻墙一流,女生宿舍的墙头“嗖”一下就翻过去了,从没失手过。多亏有了老赵,炸鸡生意又好了不老少。我就用这钱买酒,有时候也给他买两本古书,带他出去溜达溜达,看看博物馆和公园。南京这地方文化底蕴丰富,老赵又是学这个的,好这一口。他喜欢看石头,我专门托朋友给他淘了一本石头大全一类的书,他宝贝得不行,差点没扒着我的脸亲我一口。

想想,我们俩也去了不少地方呢。南京的多少路,我俩都走过;为了省钱,也吃过不少苍蝇馆子,不少街头小吃。可他总说,最喜欢的还是我的炸鸡。

想想,我用的都是好油,也不是地沟油,给他炸一辈子,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最常的还是喝酒。我总是灌老赵,美其名曰锻炼他的酒量。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喝醉了我才可以为所欲为,捏捏他的脸蛋,揪揪他的小胡子,亲亲他充满酒气的嘴,拍拍他的屁股。嘿嘿嘿。

窗外的月光又照进来了,照在他年轻的脸上,我的手指滑过他英挺的眉毛,他的单眼皮,他的鼻梁,还有薄薄的嘴唇,小小的喉结,他土里土气的秋衣……

老赵,为什么我没有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你?

老赵,我不在的这些年,你究竟是怎么样的?你走过怎样的路,吃过怎样的饭,看过怎样的书,才能长成我最喜欢的样子,才能来到我身边?

老赵,未来的我们会是怎么样的呢?

老赵,你愿意一直……陪着我吗?

睡梦中的老赵发出轻轻的呼噜声,仿佛是在回答我,也仿佛在说,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谁猜得透呢?

不管不管,今天朱哥我也想睡觉了。

我悄悄的为老赵掖好被角,把腿搭在他腿上,也睡着了。

【日暮掩柴扉】
快到圣诞节了,那天老赵来,委屈巴巴的跟我说学校里的食堂装饰好了,有拉花有圣诞树还有小房子,可有过节的气氛了。我一听这小子的心思我还不知道吗,于是立马拍着胸脯说,“那有啥,咱也装饰装饰,过圣诞节需要啥,咱也弄!”

于是,俩大老爷们从新街口整了一个天然去雕饰的圣诞树,真是纯天然无污染,上面啥也没有。坐地铁的时候,人家都跟看大怪兽子似的看着我俩。

老赵看着我也乐,他的小胡子一翘一翘,两颗小虎牙也暴露了。我没恼,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乐啥!以后有哥罩着你,想要啥跟哥说,哥也不让别人欺负你!”老赵不笑了,看着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在他圆圆的眼睛仿佛,看见了完整的我自己。地铁上的灯倒映下来,映在他的眼睛里,我啊,好像被星星包围了。

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身在浩瀚宇宙,却……

我俩刚把圣诞树搬到屋子里,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老赵,老赵在不在?”老赵的眼神一下子变了,手都不知道放哪好。他想出去,我拦住他,“哥去,你跟在哥后面。”

为首的人五大三粗,染着一头黄毛,手里还拿着一把刀。我镇定的说:“哥几个,怎么回事啊?我这兄弟怎么了,有话好好说,怎么还带刀来啊?”

“呵,你让开,让老赵把钱还了,一切好说!”

“嗨,不就是钱嘛?多少钱,我替他还了!”

“八十万!现金!”

我有些震惊的看了一眼老赵,这些日子他一直跟着我,怎么会去找这帮人借这么多钱?

老赵白净的脸也憋红了,“别瞎说!明明才一万五!”

“小子,你还不知道我们的规矩吗?你借了一个半月都没还,怎么可能还是一万五?”

“可是你们也不能……”

“别废话!今天要不交出八十万,要不然就留下一只手!”

我也说话了,“哥几个,能不能宽限几天……我们现在也……”

“还要宽限?你问问老赵,我们已经宽限多久了?”

老赵这时候转过身朝着我说,“朱哥,我是想给她买了好看的大钻戒…就借了点钱……我也不知道……”

“哥知道,哥……”

“我跟你们拼了!”

老赵还没等我说完就向他们冲过去了。眼看那黄毛的刀都举起来了,说时迟那时快,我挺身一挡,黄毛的刀正插进我的胸口。

所以说呢,人有时候,就是寸。

失策啊失策啊,穿着毛衣就出来了,要是套着羽绒服,说不定还能扛一会。

我看着那把刀,刀刃已经被血染红了,鲜红的血顺着刀把,一点一点滴在地上。

卧槽,真疼啊。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身子软得像一坨面粉,滑到地上。我好像感觉到老赵抱住我,大声的哭着,胡子都沾湿了:“朱哥你挺住啊我这就带你去医院…朱哥都是我不好……”

这小子,都啥时候了,还在这絮絮叨叨。

我抬头看看,漫天繁星。真是亮啊,来南京以后,我还没好好抬头看看夜空。我以后会不会也变成星星?也好,可以天天看着老赵;也不好,早上不能笑话吃压缩饼干吃到一嘴渣的老赵了。

我抬起手,想最后捏一捏他的脸,可是到一半,真是没力气了。我张了张了嘴,“老赵,我真踏马……”

舍不得你啊。

老赵,替我照顾好我爸妈。

替我,照顾好你自己。

【明镜亦非台】
我姓赵,好多人都说喜欢我的名字。可是没人知道,这名字是我爸爸妈妈随便从字典里翻的。有人问我,“学长,如果要是翻到的是‘苟’要怎么办?”我说,那就再翻一页。

可惜字典上再翻一页很容易,人生却很难。

我永远把朱哥留在那个下雪的夜晚。我在家乡时听人说南京的冬天从不下雪,也没有那种冷得彻骨的感觉。可是我在南京的第一个冬天就见到了雪,那一晚冷得我骨头好像都要烧起来了,像是夜晚的鬼火,蓝盈盈,绿汪汪,也像是血色的红。

再没有黄色了。黄毛被送进监狱,再没有余生了。

而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还有余生。朱哥走后,我卖了他的炸鸡店,把所有的钱都给他家乡的父母寄了过去。我每个月都要给他的父母寄些钱,以后也要为他们养老送终。这也就让我好久才能吃一次炸鸡,开开荤。我不常用电脑,可是为了找南京城的炸鸡店,我还注册了微博。我走过南京城的无数家炸鸡店,可是没有哪一家,做的比朱哥好吃。最可怕的是,连和他做的差不多好吃的都没有。我深深地为中国未来炸鸡事业担忧。

除了吃炸鸡,我的人生好像也没有别的乐趣了。我努力学习,想要去上海,去实现我和朱哥多年以来的梦想。

考研的时候,我被复旦录取了。《尚书·卿云歌》里写“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可惜,这个好消息,我只能在朱哥坟头说给他听。

“朱哥,我就走啦,明天九点的车票……也不远,对不对?我会常来看你的。这有两瓶蛤啤,我们一起喝了吧?”

我看着碑上朱哥大大的笑脸,他永远停留在二十五岁,而我却会不停衰老,长出皱纹,皮肤萎缩,两眼无神……

“朱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捏我脸,还偷偷亲我……”

“朱哥……”

我真是想你啊。

 
【红泥小火炉】
我在复旦读完研究生,又读了博士,成功地留校任教,还被评上了正教授。听说,我是复旦几十年来最年轻的教授。我发表了好多论文,每发表一篇,我就去外面吃炸鸡。

真可惜,上海的炸鸡,也没有什么好吃的。

四十岁那年,我在上海最高级的餐饮区开了一家米其林餐厅。

开业那天,无数记者闻风而来,“赵先生,为什么您在学界发展到巅峰的时刻您又要投身商业开一家餐厅呢?这家餐厅对您来说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我望着记者年轻的脸,他宛如当年的我,蓄着短短的胡须,戴着黑框眼镜。

“……我啊,我是为了纪念我的,爱人。”

越过重重的人群,我仿佛看见朱哥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我们还在那一年的地铁上,二号线轰隆轰隆驶过仙鹤门,楼上的霓虹灯彩色得很耀眼,照在朱哥身上,我不禁看呆了。

朱哥轻轻在我耳边说,“老赵,以后跟哥混吧,别害怕。”
【游子久不至】
我年轻时喜欢过一个人,为她蓄了一脸胡须,想和她看流星雨。

后来的我爱上一个人,我和他一起喝酒,一起吃糯米藕,一起在南京街头走了又走。

这一年的我阅尽沧桑,世上万千人来人往,我唯独找不到他。

我曾以为我能一起和他走过六七十个春夏秋冬天,可是我最后能为他写的,却只是结尾的三行墓志铭。

“腰间红绶系未稳,镜里朱颜看已失。”

朱……已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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