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 法律知多少

 

共同维护学术道德,让知识在道德的阳光下更加枝繁叶茂!...



考试来临,小编有话说······

考试周到来之际,医大学子们已经投入到火热的复习当中,小七要提醒大家,在紧张的复习工作里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哦~

咳咳,下面进入正题,关于学术道德你知道多少呢,让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吧~

    加强学术道德的必要性

学术道德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规范,是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证,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学术道德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与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学术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方面,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
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夸大研究成果

一稿多投

虚假署名

抄袭剽窃

伪造数据

篡改事实

系统造假

······



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学术资源,而且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损害了学术形象,对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




相关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

摘要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专利法

法律保护

专利法一般对专利方面的侵权、诉讼等问题也都有规定。对专利法的实施,许多国家还制定有实施细则。为避免在国际上发生对专利权的侵权行为,19世纪以来还制订了一些国际公约(见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对专利权实行保护,侵权人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学术道德应由我们共同维护,不触碰法律底线,让知识在道德的阳光下更加枝繁叶茂!
责任编辑 | 于丹阳

文字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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