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刚结束限号的两市重启限号!部分车辆单双号限行!(附限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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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12月23日至,26日,我市偏东风为主,风速小,受高湿度和较强逆温,等因素影响,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2019年12月23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钢铁行业。

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基础上,烧结机、球团装备、石灰窑增加20%限产比例。

不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绩效评价等级为B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停产。绩效评价为C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停产;高炉停产50%(含)以上。如预警响应,时间超过120小时,之后时段烧结机、球团装备停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算停产比例)。

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要明确到具体装备,各县(市、区)政府将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统一汇总后于,12月23日10时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

2、其他行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

5、12月23日至26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3、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9〕90号)和新修订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清单执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执行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邮箱:zwryd2019@163.com,传真:280157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1至22日,受南风及其后续影响,污染物积累,扩散条件不利。23日受冷空气影响有限,扩散条件一般。24至25日,地面风力偏弱,湿度较高,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25日夜间,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西北至东南,逐渐好转,26日早上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空气质量重度,污染的情况,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22日12时至26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12月23,至25日(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4.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企业在应急减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保障民生的企业和项目,要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坚决防止“一刀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于每日9时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市大气办;预警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2日

2019年12月23日(周一)限号提示
▲邯郸:车可以通行,双号车限行。

● 单双号限行:永年、成安、临漳、磁县、魏县、广平、大名、馆陶。

● 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涉县、肥乡、曲周、峰峰、武安、鸡泽、邱县。

▲邢台:单号车可以通行,双号车限行。

● 单双号限行:平乡、广宗、宁晋、威县、沙河、清河、内丘、柏乡、临城。

● 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南和、隆尧、临西、巨鹿、南宫、任县、新河。

▲唐山公务用车:单号车可以通行,双号车限行。

▲石家庄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限行尾号 3 和 8。(正定不限号)

▲沧州、保定、廊坊、秦皇岛、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唐山玉田:限行尾号 3 和 8。

▲唐山(公务车、玉田除外)、衡水、张家口、承德:不限号。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 3 和 8。

注:

1、秦皇岛、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其他限号城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

2、北京、天津、廊坊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其他各市(县、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3、各市(县、区)的具体限行措施,可进入河北交通广播,官方微信,点击左下角“992服务”中的“限行措施”详细查询;

4、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5、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992节目和微信,也会及时发布,敬请锁定关注。
提示多一点
【石家庄市供水公司停水,及水压偏低通知】


因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柏林庄站施工,供水管线改迁,主城区部分区域停水。

停水及水压偏低时间: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

停水范围:中华大街(石德铁路—北二环路)西侧区域、柏林南路(中华大街—北新街)南北两侧区域、高东街(联盟路—高柱路)东西两侧区域、高柱路(高东街—中华大街)南北两侧区域。

水压偏低范围:石德铁路以南、北新街(北荣街)以西、中山路以北、友谊大街以东区域。

请用户提前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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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晓   欢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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