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怀来二街路口直行与转弯车相撞,交警判定直行车全责,怎么回事?

 

交通事故案例2020年1月13日,14时12分许,刘某驾驶牌号为冀GLM**3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绿灯,时正常直行...



2020年1月13日14时,12分许,刘某驾驶牌号为冀GLM**3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绿灯,时正常直行通过过程中与由北向东绿灯进入,左转车道宗某驾驶的牌号为冀g9s**5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安全原则判定:当绿灯状态下左转车辆已进入,待转区域,绿灯直行车辆应,正确礼让左转车辆。因此,驾驶员刘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宗某无责任。

这期交通事故案例,可谓是相当的“典型”,通过上述的一起交通事故,给我们延伸出了一个不怎么熟悉,的让行规则“灯头让灯尾”,很多司机朋友都清楚“拐弯让直行”这个原则,不过问题是“转弯让直行”并不是处处都适用。因为根据目前现有的,交通规则来说,下面的情况,直行车辆就必须让行,转弯车辆,否者就得负全责!



交警微课堂

有多少司机知道“灯头让灯尾”的交通规则?



大多数司机都了解一些简单,的交通规则,比如拐弯让直行,辅路让主路等,不过我最近才知道还有“灯头让灯尾”的说法,开车很多年却一直都,不知道,估计很多老司机未必也,很清楚。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灯头让灯尾”这一交通规则的含义。



“灯头让灯尾”从字面上看很难理解,其实“灯头”是能够通行时的头一辆车,“灯尾”原则上讲就是上一轮信号灯最后进入,路口的一辆车。“灯头让灯尾”的意思就是,如果在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绿灯放行通过的车辆,要避让其它方向前(方向前)一轮信号灯进入,路口但还没有离开的车辆。如果不理解,请看下面两个图示:

第一张图:在南北方向绿灯状态最后,几秒钟时,白色车辆进入左转弯,此时东西方向是红灯,红色车辆等待。


图一


第二张图:很快东西方向由红灯,变绿灯,红车开始往前直行,而此时之前转弯的白车,还在路口,没有完成拐弯,此时如果红车与白色,发生交通事故,红车是全责,依据就是灯头的车没有及时避让灯尾未,完全通过的车辆。


图二


从上面的图示看来,如果按照“拐弯让直行”的规则来判断,白车应该负全责,可实际上应该按照“灯头让灯尾”的规则来处理事故,红车应当负全责。所以说“拐弯让直行”不是任何时候都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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