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商来势汹汹,你抓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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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的部分提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 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 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2015年9月9日在世界经济论坛新领军者年会(第九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也表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双创”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央希望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这意味着将培育更多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

在这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移动互联大浪潮中,传统的消费关系将被推倒重建,行业面临大洗牌。对于老百姓而言,“互联网+”会让传统产业更进一步被互联网渗透和改造。过去,已经有很多“互联网+传统行业”的成熟案例,比如“互联网+通信”就是即时通信,如微信、QQ,“互联网+零售”就是电子商务,如淘宝、京东。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跨入了电商时代,如何顺应时代潮流,抓住此次机遇?

在这样一个革命式的时代中,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模式,应运而生。

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叫“生产消费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一直只有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意见领袖,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消费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他独特之处:

l  消费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有机会。

l  消费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l  消费商不需要大投资,没有员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风险的一个商业主体。

l  消费商只是在做一种(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是最佳的财富自由的经营者。

l  消费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

l  消费商可以是第一职业,也可以是第二职业。

l  消费商带来的是一种消费革命,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

l  消费商将成为销售的关键主体,优越于原来的店铺,是互联网时代的最佳互补。

和传统的经销商相比,消费商不需要运作资金,只需要体验商品,同时将对商品的体验分享出去,影响到更多的消费者。在这个经济时代,谁能锁定更多的消费者,谁就掌握了经济,谁就能赚更多的钱!正如马化腾所说,“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消费商的行为不时在发生。比如你买了一件衣服,穿上去挺好看,朋友看了也想买,你介绍她到商店也买了一件。在这个过程中,你其实已经引导了消费,但是商家不会给你一分钱。在新的消费商模式中,你参与了消费过程,就能拿到销售利润。

在这场移动互联大变革中,谁能更早地接受新的理念,把握新的机会,谁就能引领更多的消费者,谁就能胜人一筹!你今天不去团结别人,明天就是别人来团结你;你没有成为一个消费商,你的朋友会成为消费商然后把你变成他的粉丝!作为一个有眼光有能力的消费者,就应该先人一步,把身边的消费者团结起来,带领大家共享财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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