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钱钟书夫妇的“鞭尸”不是正常的批评

 

然而,两篇对钱钟书先生的批评文章,使我不得不打破沉默。因为,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已经超出正常的批评范围,成为对钱钟书夫妇的公开"鞭尸"。...



作者简介:杨新发
深圳法治频道特约评论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钱钟书夫妇的“鞭尸”不是正常的批评

——兼与余杰先生商榷

文 | 杨新发
摘要

余杰先生号称北大才子,自诩秉持"理性之思想,自主之精神",我们希望看到您的理性批判,而不想看到您愤激的鞭尸!

杨绛先生的辞世是近期文化界的大事,而拜自媒体所赐,对杨绛先生的纪念变成了一项全民运动。在诸多的纪念文章中,充斥了对杨绛先生的敬仰、赞美乃至崇拜。

我向来不喜欢跟风和凑热闹,因此,尽管我对这位百岁老人也有几分敬仰,但还是采取了冷眼旁观的态度。然而,两篇对钱钟书先生的批评文章,使我不得不打破沉默。因为,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已经超出正常的批评范围,成为对钱钟书夫妇的公开"鞭尸"。

第一篇文章是余杰先生的《钱钟书夫妇的偶像崇拜,早该破一破》,该文从为人为文为学三个方面对钱钟书先生进行了彻底的否定。文章的观点是:钱钟书先生是一个"一生演戏、标榜学问的知道分子",如果对钱钟书盲目崇拜,我们的文化启蒙就没有希望。

以余杰先生的威名,我本对文章充满了期待。但是,拜读完毕,我没有看到理性的批判,只看到对钱钟书先生及其夫人的恶毒攻击,作为后学晚辈,我不得不出来说几句公道话。

A、余杰先生以宗璞先生的小说《东藏记》为依据,认为钱钟书夫妇"以刻薄冷漠、造谣生事著称"。既然是小说,当然就是虚构人物,余杰先生何以确定写的就是钱钟书夫妇?难道不会是众多知识分子的综合形象?即使小说是影射钱钟书夫妇,宗璞先生都不敢指名道姓,余杰先生却直指钱钟书夫妇,这不是把宗璞先生往火坑里推?把小说中虚构的事件当作批判钱钟书夫妇的证据,这比把《三国演义》当历史解读还可笑。更可耻的是,余杰先生还把这一份可笑"恩赐"给了万千读者--余杰先生认为"对中国现代学术史和文学史略有了解的读者,一眼便可以看出这两个人物是在影射钱钟书、杨绛夫妇"。

B、即使钱钟书人品是如何的不堪,也不能剥夺钱钟书写小说的权利,更不能以此否定《围城》的文学价值吧。余杰先生在文章中说"钱钟书写《围城》,洋洋得意地讽刺别人,却没有料到自己成了《东藏记》中的主人公之一。他何以忘记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最简单的道理呢?"我不知道余杰先生何以得知钱钟书先生有"洋洋得意",我不知道余杰先生何以得知钱钟书先生没有料到会成为他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按照余杰先生的逻辑,因为钱钟书先生德行有亏,就不应该写《围城》,写了《围城》就成了"黄雀"眼中的"螳螂"。可是德行有亏的不只钱先生一个人,"文人无行"是老早就有的说法,我们没有必要要求每个文人都是圣人吧?想必余杰先生也不是圣人吧?按照余杰先生的逻辑,中国的文人就不能写文章,余杰先生也不配写文章,那还谈个屁的文化传承?按照余杰先生的逻辑,我就是下一只"黄雀",只不过余杰先生够不够"螳螂"的份量呢?

C、攻击钱钟书夫妇的感情生活,已经超出了批评的范围。余杰先生还是以《东藏记》为依据,认定钱钟书夫妇是"骄傲、冷漠、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进而发出"他们真的相亲相爱吗?他们是更爱自己,还是更爱对方呢"的疑问。人家是不是真的相亲相爱,关你余杰屁事呀?俗话说,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轮得着你来说三道四?难道余杰先生有听墙脚的习惯?

D、因为自己不喜欢钱钟书先生,就不许别人喜欢,并且把钱钟书先生一切的一切都认定是罪恶,这已经偏离了批判的轨道,是一种文化霸权主义。余杰先生在文章中说"我一向不喜欢钱钟书夫妇的行事为人"、"我一向对所谓的钱学不敢苟同"。不喜欢钱钟书夫妇和钱学是余杰先生的权利,没人强迫,也没有人稀罕。但是不论余杰先生如何的不屑,他也不得不承认钱钟书夫妇"学识渊博、记忆超凡、著作等身",这样的人不许读者喜欢和敬仰,难道只能喜欢余杰先生或者余杰先生喜欢的人?你也太霸道了吧,你以为你是谁?我不否认宗璞、李慎之、吴祖光等先生值得敬仰,我在敬仰他们的同时不可以敬仰钱钟书夫妇吗?

余杰先生号称北大才子,自诩秉持"理性之思想,自主之精神",我们希望看到您的理性批判,而不想看到您愤激的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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