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朱安:被鲁迅辜负一生的女人(一)

 

(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朱安鲁迅...

(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


“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朱安

鲁迅的一生,都在为新文化的发展奔波劳碌。男人的落脚点终归是事业,爱情嘛,自然淡一些,鲁迅的爱情与婚姻,是典型的新旧文化的产物,几分无奈,几分失意又几分幸运。朱安的不幸,是时代的不幸,小脚女人奈何新文化的狂潮;而许广平,这个被大家接受称赞的新女性,成为鲁迅最爱的女人。

朱安,这个被历史淹没的名字,却是鲁迅先生的原配夫人,说实话,真心心疼这个小脚太太,也许嫁个普通人家会幸福一辈子,相夫教子,分担家务,可偏偏命运让她做了一辈子的老姑娘。命运,真的爱开玩笑。

 婚姻是一切不幸的开始
 

一八九九年,通过亲戚的斡旋,朱安的婚姻前景似乎明朗了起来;当时她已是个二十一岁的“老姑娘”了。议婚的对象是一名周姓前任官员的长孙。这位周老爷当过京官,后来因为科场贿赂而锒铛入狱,家道中落。他的长孙十八岁,在南京一间新派学堂念书。绍兴传统以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为佳,所以两人算是相当匹配,惟一的缺憾是周家经济颇为拮据。但毕竟他们在绍兴还算是户体面人家,对“老姑娘”朱安来说,这可能是最理想的安排了。

孙伏园是鲁迅的密友,他回忆:“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鲁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这在新婚之夜就已经定局。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王鹤照透露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鲁迅婚后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二三天以后,鲁迅住到母亲的房间里了,晚上先看书,然后睡在母亲屋里的一张床上。然后便匆匆携二弟周作人返回日本,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供养,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足以看出,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

可是,谁曾同情一下这个可怜的“安姑娘”。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新婚的那几天又是如何的以泪洗面,如何从大小姐转变成被人冷落的妻子,她也许不是我们所喜欢的有文化有见识的新女性,但是,她错了吗?难道鲁迅就真的没有错吗?

婚姻生活”形同虚设
朱家的“安姑娘”离开了富裕的娘家,变成景况拮据的周家媳妇。作为媳妇,她有两份职责,一是延续香火,二是操持家务,她既然无法完成第一项,就全心全意投入第二项里。既然她是小辈中惟一的媳妇,家务的担子自然不轻,而大家也认为她是个称职的主妇。大家族三代同堂的生活方式对朱安来说是个熟悉的环境,她性格和顺,与人相处并不困难,婆婆鲁瑞对她十分喜爱。 但是,她和鲁迅的婚姻,却形同虚设。

鲁迅和朱安的关系,前后可分成五期:1906年夏秋间鲁迅奉母命与朱安完婚,至1919年12月29日朱安随周氏家族迁入北京八道湾十一号,为第一期。1923年8月2日鲁迅“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为第二期。有人曾回忆鲁迅说:“一九一九年,先生三十九岁时,因在北平买了西直门公用库八道湾的房屋,始将家眷接京。但完全是分居,夫妻各住一间房,因家庭人口多(当时先生之二弟三弟皆住在一块),先生算比较活跃些”。

鲁、朱迁居砖塔胡同,至1926年8月26日鲁迅离京南下,为第三期。八道湾是较大的宅子,二人分住前中两院,无须朝夕相对。及至周氏兄弟失和,鲁迅夫妇搬到砖塔胡同,住处逼仄;1924年5月25日“移居西三条胡同新屋”,也不宽敞,这段时间才如友人荆有麟所说:“那家庭,可就太怕人了。鲁迅常年四季,除例话外,不大与太太谈天。据他家老妈讲:‘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起来,先生答应一声‘哼’,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简单话:‘关’,或者‘不关’,要不,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钱,先生才会讲较多的话,如‘要多少?’或者再顺便问一下,什么东西添买不添买?但这种较长的话,一月之中,不过一两次。’朱安说:“老太太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鲁迅也说,谈起夫妻生活,多年中也仅仅一两次;鲁迅南下,至1927年10月8日他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生活,为第四期。其间鲁、朱不曾见面;鲁迅与许广平同居,至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为第五期。鲁迅曾于1929年5月15日至6月3日,1932年11月13日至30日回京探亲,住在西三条,情形当与第三期相同。

然而若对照着看鲁迅的创作史,却颇有意思。鲁迅大约一半的创作完成于荆氏所谓“太怕人了”的三年里,这说得上是思想家、作家和学者鲁迅毕生最辉煌的时期。

荆有麟说:“倘若家庭能影响一个人的思想同行动的话,那鲁迅先生在北平时,无论是写小说、散文、短评、论文,着重在对旧社会攻击,那他当时的婚姻同家庭,不能说毫无关系吧?而以后在上海——尤其是临死前数年,对于青年之指示方向,对于社会之开辟新路,谁又能说,与那有前进思想,又能诚恳工作的许广平,毫无关系呢?”

所以鲁迅先生很少写到恋爱且温暖的家庭。在《野草》上虽有《我的失恋》,在《彷徨》上虽有《幸福的家庭》,但那‘恋’与‘家’,是充满了怎样失望与狼狈的气氛,便不难想象鲁迅先生的婚姻同家庭生活了。

晚景凄凉
鲁迅病逝上海,遗嘱大小事都叮嘱,唯独对朱安只字为题,鲁迅的冷酷及对朱安的憎恶可见一般。朱安没有功劳也总有苦劳吧,照顾着自己的婆婆,尽心尽职,难道真的不值一提吗?鲁迅逝世,朱安的生活开始变得拮据,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周作人令北京图书馆开列了藏书目录,准备委托来薰阁出售,受到鲁迅粉丝的抨击并进行劝阻,朱安被激怒并说了非常有名的一句话:“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朱安在北京病逝。虽然她到最后身体已非常衰弱,但脑筋仍然很清醒,后事要穿的衣服也列出了清单请人代笔致信许广平说:“自想若不能好,亦不欲住医院,身后所用寿材须好,亦无须在北平长留,至上海须与大先生合葬。”她的遗愿是葬在上海鲁迅墓旁,这当然未能如愿,她的葬礼按许广平的意思举行,下葬在北京她婆婆鲁瑞的墓旁,坟上没有任何标记。

这个女人的一生,在煎熬中度过,我真的想说她真的不值得同情吗?难道在墓碑上真的不能有任何标记吗?难道连遗嘱都不配出现吗?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吧,鲁迅有错吗?许广平有错吗?比起周作人,鲁迅的爱恨看起来更加直率利索吧,只觉得朱安很可怜,谁又有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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