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同学,你好。”

 

我喜欢你!...

我们是

一个大学生团伙作案基地
文 / Oceanus

图 / 《恶作剧之吻》


最近被《恶作剧之吻》刷了屏,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不算是初恋的初恋。

去年的今天,我正翘着二郎腿和同学聊天,手上的古诗背诵手册被我关上,又打开。

似乎所有高中生都逃不掉梦想这个话题。

被问及时,我想了想说,

“上一本,学新闻,做记者。对了,顺便再给我一个男朋友吧。”

这是十八岁的我的回答。

假如时光倒退五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恋爱放在第一位。
初中看《恶作剧之吻》时是我对爱情最为憧憬的一段日子,除去小女生的少女心,还有就是——

我喜欢一个人很久了。他是我们年级第一名。

第一次见面,是小学四年级,在学校的机房。

裸露的额头和扎着的马尾辫,除去当时还算高的个子和不差的成绩,我几乎没有能够吸引人的特点。

第一次上电脑课我就对机房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老师说报名参加打字比赛能每天到机房来练习时,我毅然地报了名。

然后每天下午下课后去机房练习打字,成了我的日常。

暂且叫他Y吧。

Y是我们隔壁班的语文课代表,他也是打字比赛的报名者之一。下午去练习的人很多,我也没有在意过他。

直到有一天机房里只有我们俩。

那天刚好老师出门办事,其他同学看到老师不在,也就理所当然的溜号儿。最后,房间里只剩下我和Y。

我小时候比较老实,老师说一我绝不会做二,所以我一直在安静地练习。房间里只有嗒嗒嗒的敲击键盘的声音。

眼角的余光里忽然多出了一个人。Y悄悄地走到门边,像偷腥的猫儿似的四处张望,确定安全之后,坐到了老师的电脑前。

那时,小学里的机房是不会所有电脑都联网的,通常是只有老师的电脑能联网。而登QQ聊天是我们上网的主要娱乐方式。

“嘿!你可以帮我把个风吗,我想登一下QQ!”

许是出于射手座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加入到了他的“作案”中。

小学时代,QQ好友越多,就说明你的人缘有多好。课间时大家总会攀比谁的好友多,这仿佛已经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把风”间隙,我看到了他的好友列表里满满都是好友,哇地一声脱口而出。

“你好厉害!那么多好友!”

“你的QQ多少?我加你啊。”

于是他成了我好友列表里除去父母外的第一个好友。

玩够了电脑,他的小灵通开始唱起歌来。是周杰伦的《七里香》。他爸妈催他回家了。我们交换了姓名班级,愉快的分手。

然后我的脑海里开始充斥着这个会玩电脑、喜欢周杰伦的男孩。

说一见钟情大概太早,毕竟只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学生。只是后来的每次打字练习,我都会偷偷地看一眼坐在我身后不远处的Y,又继续心满意足的敲键盘。

用怦然心动形容比较贴切吧。

恰逢大队部的国旗班缺人,班主任就把那时个子较高的我叫了过去。

在被抓壮丁过去的人里,我一眼看到了他。满腹的牢骚化成了一堆粉色的泡泡,在我身旁打着转。

“你怎么也来了!以后一起训练吧!”

开心地答应他之后我才意识到,我该是喜欢上这个男孩了。
每天早晨的队列训练和下午的打字练习,是我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刻。因为在那时我就可以见到Y并和他在一起很长时间。

那段时间里,我们聊天打趣,一起练习。我知道了他生日和我只隔了三天,他喜欢玩电脑和拆电脑,喜欢玩泡泡堂和跑跑卡丁车,家就住在学校旁边。

直到打字比赛结束,国旗班换届,我们都常在一起。

他拿了打字比赛的一等奖,我拿了三等奖;他当上了大队部的大队长,而我是副大队长。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我总会找老师要记分册说是帮忙记分数,其实是看我的成绩有没有超过他。偶尔一科的分数比他高上一点就能作为我炫耀的资本,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很久,直到他下一次考得比我高,我又继续紧追猛赶。

时间一晃而过,六年级下学期时,我忍不住了。

那是我喜欢他的快第三个年头。

我不想和他之间只有成绩和大队部的工作来维系。一想到快要毕业不能每天朝夕相处,我就开始着急起来。

在此之前,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拿到副大队长的职位,我都不曾这样慌张。

当时Q币对我来说是很奢侈的,可我仍然省吃俭用地一点点攒钱,为的是能买一套好看的QQ秀和他的QQ形象合影。

我很想让他知道。

于是我开始向外散布我喜欢他的消息。

学校总是传言满天飞,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总之也就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罢了。我清楚的知道,但还是想着他会不会来跟我告白。没关系大不了我等啊。

等了很久,他的生日、我的生日、白色情人节,直到我喜欢他的传言散去,再到我们毕业。

除了在大队部的教室和老师办公室我们必要的来往,他都没有多提一个字。

后来毕业了,我才听人说,自以为很了解他的我,有一件事一直不知道——

他有女朋友,并且悄悄交往了很久。

可又能怎么办,我还是喜欢他啊。
直到初二,我喜欢他的第五年,他有了第二个女朋友。品学兼优,肤白貌美。

我明白了,是时候放弃了。

再到后来,我们都已经成年,我也能把这段始终埋藏起来的暗恋像叙说别人的故事一样平淡地与人分享时,Y以前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和他小学时的那个女朋友,一毕业就分手了。初中的那个女朋友,也只是在一起了很短一段时间。

如果那年我说出了我喜欢你四个字,如果我稍微努力更接近他一点,也许结局就不是五年无疾而终的暗恋。

袁湘琴很勇敢。她敢作为F班的学生去喜欢A班的直树,敢考进百名榜,敢为了直树把规划好的未来全部改变。

可那时的我不敢啊。

袁湘琴很幸运。她的天真莽撞正好碰到了那个能够懂她的江直树。

看多了大学里快餐式的爱情,我开始怀念起这段没有结果的暗恋。也怀念起当初看《恶作剧之吻》后联想到自己的感觉。

而我只是恰好遇到了Y,可他并不是我的江同学。
作者
排版 / Oceanus
文章和《恶吻》没有太大关系,可能让大家失望了,但的确是最近重温这部剧时忽然想起的事情。

我对偶像剧不感冒,可独独湘琴和直树的这段感情让我把这剧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日版台版韩版,不一样的版本,却是一样的感觉。每次想要放弃什么或是不相信爱情了,就找出来看看。

《恶吻》于我就像海澜之家,每次都有新发现。(笑)

你呢?

好梦。

Ocea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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