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创建“和谐幸福文明家庭”示范户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计生工作,全面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计生工作,全面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和社会和谐进步,促进我乡“和谐幸福文明家庭”示范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和谐幸福文明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评选总标准是“婚育文明、优生优育、健康和谐、带头致富、奉献社会”。
1、诚实守法好。爱国爱党,模范守法,诚实守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通情达理,礼让为先,尊重他人,约束自身;
2、勤劳致富好。带头学习和掌握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勤俭持家,率先实现小康水平,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奉献社会好。关爱妇女儿童、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加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4、文明道德好。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睦、家风文明、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作风民主,邻里团结;
5、健康生活好。有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注重生殖健康,自愿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和保健服务,自觉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否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评选。
1、家庭成员有违法乱纪者;
2、家庭成员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3、家庭成员有违反民族团结行为者;
4、家庭成员有虐待父母、子女者;
5、家庭成员有与邻里不团结者;
6、家庭成员有影响生活小区不良行为者;
7、家庭成员有暴力行为者;
8、家庭成员有违反《婚姻法》者。



    关注 铁克其乡上恰其社区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