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里的钱越取越多!这位老板忍无可忍,起诉银行诱人犯罪!

 



“我的银行卡,取了两次钱,卡上多了十几万,太吓人了。我怀疑他们故意陷害我,引诱犯罪。”3月9日,郑州市民葛先生向媒体投诉。
葛先生有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一年前借给了张先生做生意。年前快过春节的时候,张先生安排人去取款4.9万元。令人没想到的是,银行不但没有在银行卡上扣除4.9万元,反而存了4.9万元。由于这张卡经常有生意往来,多次转账,张先生并没有在意。在随后的转账之后,银行打来电话,告知葛先生卡弄错了,多了9.8万元。葛先生才知道情况。




由于卡里的信息是葛先生的,葛先生担心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就协调张先生去还款。张先生先还了3万元。几天后,张先生又安排人前去取款4万,准备再次还款给银行。然而,令人更加没想到的是,银行再次出错:本来是取款4万元,银行却只扣除了4000元,少扣36000元。加上上一次取款变存款,卡上多出了9.8万元,这次又少扣3.6万元,卡上总共多出了13.4万元。扣除已经还掉了3万元,卡上还多出10.4万元。
“第一次弄错了,可能是无意的,但是,这同一张银行卡,同一个银行,几天时间,又出这事。我担心他们是故意设的圈套,涉嫌引诱犯罪。如果我不知道卡 上钱多少,再取我卡上的钱,他们可能就告我不当得利或者非法侵占,把我抓起来。那我就变成郑州的许霆了,你说我冤不冤,怕不怕?”葛先生说,他怀疑银行在第一次出错后,故意设套,第二次想陷害他。
葛先生表示,银行这种涉嫌引诱犯罪的情况让他十分生气。只有银行过来跟他道歉,他才能坐下来协调解决此事。


许霆案

3月9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分理处负责人称,在这件事上,银行绝对是无心的。出错误的是两个岁数比较大的员工,目前,两人已经暂停工作,错出的钱也暂由两人自己垫付。银行方面会马上与葛先生协调解决此事。

在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一名工作人员当时就联系了金海分理处的负责人询问此事。这名工作人员称,长时间办理存取钱业务,工作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低级错误。他再三保证:“银行绝对不是故意的,绝对不是引诱犯罪。我已经给他们行长说了,让他们尽快找客户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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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1983年出生,山西翼城县人,高中毕业。2006年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2010年7月30日因表现好假释出狱 。



无独有偶,2013年在武昌,一位银行储蓄员因操作失误,将用户取款5万元的业务办成了存款5万元。幸好面对“飞来横财”,大义储户悉数奉还并配合当事银行办了更正手续,当事银行就此给储户造成的不便也表达了歉意。
胡先生家住武昌,在广埠屯附近的公司上班。2013年9月6日上午11时,他到公司附近一家银行取钱。胡先生很顺利地取了5万元后,在客户回单上签了名,便坐车前往汉口办事。
当天下午3时许,胡先生突然接到同事的电话说,银行说他取款时出了点问题,让他赶紧到银行去一趟。原来胡先生手中的银行卡属于公司卡,在办理开户时,另外留了该名同事的电话。“取款都很顺利,能出什么问题呢?”胡先生纳闷了。当他赶到银行后,才被告知原来银行将其取款5万元办理成了存款5万元。胡赶紧拿出回执单仔细查看,果然“交易类型”处显示的是“存款”,他当即准备将卡上多出的存款归还,却得知存款已被公司财务转走。“不属于自己的钱决不能要。”胡先生表示,他随即取出3万元还给银行,之后,他又特意请了假,将剩下的7万元还给了银行。
当事储蓄员对记者称,由于他操作失误,误将取款变成了存款。银行的一名经理解释说,该名储蓄员系单位新进员工,可能是把存款、取款业务代码搞错了,酿成此错。该经理还表示,因柜员工作疏忽带来的差错,银行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并对由此给胡先生带来的不便表达歉意。
虽然以上种种都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大家还得多留个心眼,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便要,特别是涉及钱财问题,发现情况及时告知银行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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