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鲜肉级检察官是怎样理解的?

 

这是一个有用、有趣、有态度的公号。...



自从人类步入阶级社会,“正义”一词就被哲人、智者反复辩论、研讨,它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在人类漫漫历史长河中广泛地象征着公平、善意、博爱、守序、仁慈。

时至近代,人们遵循社会契约理论构建更加文明的行为规范,正义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法律意义,人们但凡言及律法之鞭挞便是正义之伸张。

但,我们常常挂在嘴边讨论的正义便仅仅是法律的适用吗?

我认为,所谓正义其实是一个十分主观的概念。当我还是个不知《刑法》为何物的中学生时,每当读到李太白的《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便会觉得热血沸腾,被侠客们杀富济贫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所感染。当时看来,这种梁山好汉式的私人暴力就彰显了正义。

同样,这也是华夏民族自古而来的朴素善恶观。《战国策 魏四》中写道:“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



对于一个有着几千年农耕传统的市民社会而言,鲁提辖为歌伶拳打镇关西即是正义;包拯祭出龙头铡斩杀陈驸马即是正义;荆轲易水畔别太子丹,刺杀秦王即是正义。

但以现代社会的法治眼光来审视,强霸歌女显然罪不至死;重婚偷腥、背叛爱情自然也不用开封府尹亲自过堂;太子丹剁琴女之手、屠千里良驹的行为本身就值得商榷,打着“士为知己者死”的旗号去刺杀敌国元首,谈何正义?

同时,“正义”又是一个相对片面的概念,如果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么“正义”就是岁末更换的春联桃符。在个人生活中,符合人性趋利避害本能的方式才是正义的;在国家层面上,符合本民族生存发展利益的规则才是正义的;的在战争中,符合胜利一方利益的价值理念才是正义的。

所以秦二世之悲,悲在赵高的乱政祸国;崖山海战之悲,悲在蒙人的铁蹄长弓;溥仪之悲,悲在工业革命的汽笛;蒋中正之悲,悲在错误的审时度势。也许并非秦二世暴虐、南宋昏聩、晚清寿尽、民国不仁,而是历史洪流浩浩而来,胜利者以“正义”之名回首评价时总要给前人贴上一个是非、善恶的标签。

所以,正义真的是一个相对主观、片面的概念,知易行难,即便每个人都明白正义与法律互为表里的辩证关系,但如何真正地融入到每一件司法案件中却道阻且长。
公平正义,可能是我们这群人嘴边最常见的一个词,在总结中、卷宗里、简报上。数十载间,对于它的论述与讨论从未停止,因为它主观,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正义”的内核也不尽相同。但法律所彰显的人性光辉却恰恰附着在这些主观、片面的细节上,失去了它们,我们就偏离了讨论正义的初衷。

正义女神朱蒂提亚蒙上双眼,高举起天平,手中的长剑却迟迟没有落下,那是因为正义的伸张是如此让人难以决断。


 白 恒 沧 
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现任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助理检察员

2013年4月,被共青团巴南区委评为2012年度“巴南区优秀共青团员”;

2013年8月,被市院评为重庆市检察系统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
(文中内容为我院干警生活随笔,不代表本院官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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