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年我们最喜欢喝的那个酒吗?|倒计时的小酒馆

 

这是一个只开100次的小酒馆,过了今天,还会再开96次。...



插画:废土沙
这是一个只开100次的小酒馆,过了今天,还会再开96次。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酒馆主人吴鞑靼。

我离开中亚有好几年了,当时一起摸爬滚打的兄弟也都各走各的人生路去了。前一阵子,我们又重新聚在一起喝起酒,聊了聊这七年间的各种事儿,以及七年前,那瓶让我们感激涕零地醉倒的酒。

所以今天,你们会从小酒馆听到的,将会是一个关于分道扬镳,又重新回到桌前喝上一杯的故事。

1.
咸海(Aral Sea)


七年前,老张,我,小黑三个人在中亚遇到,这是我们的第一份工作,野外搞地质勘探。我们是整个项目最年轻的三个人,刚从石油学校里毕业出来,头三个月,要在最基层的第一线先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人。

我和老张是俄语班出来的,所以熬过了头三个月后,就开始做一些办公室的工作,也跟着项目上的领导出去跑跑关系,跟地方上的官员以及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吃饭喝酒。初来乍到的小伙子,多喝几杯是必须的,喝得再醉再烂,也不会有人太在意,只要你把领导上们伺候好了,把事儿办利索了,就成。小黑的日子惨淡点,他是搞工程的,所以过了锻炼期,还得时不时的去一线盯着生产任务,从戈壁滩的这头到那头,除了矿泉水和碳酸饮料,压根没有酒喝。

好不容易我们三个出现在同一个地点,是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小黑带的一队施工组在路边午休,一排重型机械装备车停在路边上,那里碰巧是一个大陡坡的下行路段,从后面开来的车根本没有视野看到前面的情况。一辆破破烂烂的小中巴车超速行驶,到下行的时候,就钻到了重型车的底盘下面去。半小时后,我和老张带着交通局还有当地的一些官员,还有阿訇和几个宗教人员陆陆续续赶来处理事故,一清点,死伤一半,有那么十几号人,大家就傻眼了。

那个夏天的整个后半段,就是在不停的走访事故家属以及有关部门。我能回忆起来的就是,有一次,我们是中午在一个种棉花的大户人家组织的局上喝酒,我们三个都吐了,走出房间站在四十多度的大太阳下抽烟,旁边是一棵特别壮的杏树,地上掉了很多腐烂的杏子。我看到那橙黄色的腐朽之物,想到了事故现场,就苦笑了一声,蹲下来,扒拉杏肉、杏核,我说,「这也太血腥了。」

2.

那年冬天的时候,老张被临时抽调去另外一个项目,在墨西哥。也算是不赶趟,刚落地不久,就碰上毒贩战争。其实没有多么惨烈,就是持续很久的战争的零星火拼阶段。老张在事发地不远处的办公大楼高层房间里回邮件,突然下面枪声响起,他就居高临下,用一个上帝视角来俯视这一切。

墨西哥还是赤道附近夏天的景象,阳光、海滩,棕榈树叶,而我跟小黑呆着的中亚,已经零下二十多度了。我和小黑看着老张拍给我们的那几张照片,说,「在海边上的街区枪战,挺浪漫。」

3.

还是那年冬天,临近开春,大家都在张罗着来年继续奋勇生产的事儿。当时小黑在野外,能送来的补给食物都已经吃的腻歪无比,咸海五百公里无人区,除了牛羊肉,就剩下些野味儿。白天没有事儿做的时候,小黑就跟施工组里的随队医生一起出去打猎。但是手里没枪,只有一辆丰田V8,俩人就开着车去追熬了一个冬天,出来觅食的动物。

那天他们看到有一群黄羊还在戈壁滩上活动,就加足了马力追上去,年轻体强的黄羊看到威胁就立马四散逃走了,剩下些老弱病残孕,在车前奋力奔跑。如果用车去撞黄羊,保险杠肯定会撞出印子,到时候就不好交代了,只能开着车,一直逼着黄羊跑。一路踩着油门跑了1个多小时,来到一个干枯的湖边上,黄羊实在跑不动了,踉跄着想到湖边喝水,但还没走到,就累死了在地上。

当时没下雪,地上硬邦邦的,阳光下泛着盐碱地的白色光芒。小黑跟队医俩人下去把黄羊捡起来,放到车后面,然后就回营地去了。

那只黄羊特别下酒,一直吃了快半个月才吃完,等到什么也不剩了,就过完了春节。

4.

其实这还算好的,冬天在野外呆着,不用搞生产,清点下库存,维护下设备,猫在营地里,就过了。

年纪大的前辈跟我们说,有一年他守着一个钻井油气坑的时候,实在没事儿干,就在旁边钻了一个几十米的大坑,然后他每天就是拿着铁锹,去那里一下一下地把坑填起来。当锻炼身体了。后来坑填满了,就再跑到远一点的地方,开车两小时能到,他就去那里继续填坑。填了几个坑,就可以休假了,他就回家去了。

但有一回,他出去填坑玩的时候,不知怎么就忘了时间,等回到营地,发现乌泱泱一群人已经走了。施工组的队长带着人撤回到城里去过年了。他们走的时候,估计也没仔细清点人数,就把前辈一个人落在营地里。

等到大部队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那么十几天,前辈就是瘦了,苦了几天,但一切都还好。

「今年黄沙不埋人,今年黄沙不埋人。」

5.

干到第三年的时候,小黑争取到一个到美国德克萨斯石油城进修的机会,他就去了。他说,「美国那些石油工人,被派到最苦最烂的地方的,都是些什么人?罪犯,欠了高利贷的,赌徒,签个合同,就去阿拉斯加干活了。跟《荒野猎人》似的,特别像,孤注一掷地卖命,那才是真的亡命之徒。早些年去新疆挖石油的,也都跟这差不多,隔天就要跟老维子们干仗,一般人拿扳手夯一下头就能倒了,老维子骨头硬,基本上得三扳手才能放到,三下才行。」

6.

最后,大家都选择了一种合适的、合理的生活,并且不再冒那么大的险去挣钱了。安安稳稳的在被高楼大厦和汽车环绕的城市里,过得体的日子。

那天晚上喝完之后,走到外面的人群堆中,有一种感觉在晃荡,好像这些年,我们从一事无成的穷学生到现在的社会战场勇士,7年,自然而然地就过了,眨眼,太快。

放下酒杯,立地成佛。

别喝太多,大家,别让替你担心的人睡不着觉,别总是埋怨股票和天气。

大家,要不这就是最后一杯,记住,没什么心魔,是命。

7.
「还记得七年前我们最喜欢喝的那个酒吗?在乌兹别克的时候,伏特加,上面有个长尾巴的野鸟,还是野鸡。叫Qarataw。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伏特加。我后来真的就再也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伏特加了。」我说。

8.

直到现在,我们都还保持着当时在中亚的习惯,每碰杯吞下一口酒之前,都会说一句「Za zdorovia !」

故事说完了。多年前喜欢喝的酒,你现在还喜欢吗?12点前,留言区点赞最多的,我会送瓶酒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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