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灯之光一,三、法无我的具体修法 (一)什么是法我(二)证悟法无我(空性)的方法

 

发愿:四无量心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吾心怡悦愿诸众生远离贪嗔...



发愿: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吾心怡悦

愿诸众生远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温馨提示:建议在
作者:慈诚罗珠堪布


三、法无我的具体修法

(一)什么是法我

要精通“法无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我”。“法”是何意呢?本来,轮回和涅槃的一切所知都叫作“法”,但在“人我”和“法我”分开以后,“法”的范围就缩小了一点。除了“自我”和“我所有见”(执着属于我的东西)以外的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叫作“法”。“我”是什么意思呢?“人我”的“我”可解释为“自我”或“自己”。而“法我”的“我”不是此意,而是“实在”、“实有”的意思。

在中观里有纷繁复杂的断除“法我”的具体方法,此处舍去复杂的,而只讲最具体的。

(二)证悟法无我(空性)的方法

所谓“最具体的”,是指从三个角度进行的推理:第一是观察“因”(指因果的“因”),抉择不生;第二是观察物质的本体,抉择不住;第三是观察“果”,抉择“不灭”。这样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以后,得到什么结论呢?就是“不生、不住、不灭”,这是三个关键的问题。

佛陀的《般若波罗密多经》和龙树菩萨的中观六论等经论告诉我们,诸法“不生”、“不住”、“不灭”。而我们却认为万事万物,包括人或者外界的山河大地,都是首先有产生的阶段,之后有存在的阶段,最终有消亡的阶段,即“有生”、“有住”、“有灭”,因此认为一切法都是存在的、实有的。

这是常人的观点,极其简单。他的证据来自于自身的眼耳鼻舌身,对于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就判断它存在。比如:当眼睛看到“蝉”的诞生、生长变化直至死亡的时候,我们就说:“蝉有生、有住、有灭。”又如,当敲击或吹奏某一乐器时,耳识就感觉到一种声音的产生;这种声音持续一分钟也好、一小时也好,都认为它仍然存在,这是住的阶段;最后它停止的时候,又认为这种声音消失了。实际上,外面存不存在这样一种声音呢?我们凡夫认为存在。因为我们听见了或者通过仪器看到了声波,这就是证据,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证据。而这些证据都来自于耳识和眼识。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认为它们是不会有幻觉的,一切都是它们说了算:它们听到、看到,就认为有;它们没有听到、看到,就认为没有。这是常人的逻辑,也就是我们的基本逻辑,也就是全人类、全部生命的简单逻辑。如果眼耳鼻舌身有错,要用怎样的办法来挽救呢?没法挽救。这时,即便使用最精密、最先进的仪器,还是需要用眼睛去观察。没有了眼耳鼻舌身,就没有办法认识事物。因为,一切的证据都来自于眼耳鼻舌身,假如它们有错的话,我们就毫无办法了。这就是常人的观点。

佛的般若波罗密多的观点是什么呢?虽然佛理解常人的观点,但是佛的观点已经超越了常人。佛说过:我不与世俗人争论,但世俗人会与我争论。这句话的意思是:世俗人看到的,佛也不说他们没有看到,他们是看到了,从世俗人眼睛的角度,佛可以理解这些存在的东西。但是,他们所看到的,并不一定存在;他们觉得不存在的,也不一定不存在。

如前所讲,我们认为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生有灭的,而证据则来自于我们自己的眼耳鼻舌身,即使是上师或佛陀的教言,也要通过耳朵才能听闻,不然如何闻法呢?总而言之,如果不靠眼耳鼻舌身,我们是没有办法辨别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而现在,我们却要通过佛的推理方法来推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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