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后,想起的都是最好的你  秋分

 

这是一档有情调的粤语电台。...

这是STORYBOOK上的系列故事
二十四节气爱情故事 · 第16篇


少年时追求激情
成熟后迷恋平庸
寻找,伤害,背离之后
我记住的还是最好的你
迷失的人迷失了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茫茫人生好似荒野”
还好你们爱过
24个香港爱情故事 / 粤语主播 
▼点击可听      主播:吉祥君 小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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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分
P O N P O N G


一个小提醒:今晚故事的主人公,章秋平和姜韵之,曾在「立秋篇」出现过。去后台敲打关键词「节气」就可以读到了。ENJOY IT!
1
2006年的香港似乎是冷的。那天早上,秋平被电话铃声吵醒,韵之在电话那头声音压抑:“秋平,我疼。”

等赶到医院的时候,迎头来的是女儿立秋愤愤的脸,立秋红着眼睛瞪着他说:“你来了。”眼神太过凌厉,几乎叫人不敢想象这是个十五岁少女的眼睛。

秋平捏了捏眉心,不由得头疼。

如果有人问起初恋,对他而言,必会是件极其难堪的事情。中学年纪太小,情爱懵懂,和韵之莫名奇妙牵了手,接了吻,成年以后不愿承认当初曾有过的尴尬恋爱。秋平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初恋是韵之。可奈何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同韵之结成了夫妻。命运仿佛一张大网。
2
1978年的秋平和韵之,十五岁,大连,初中,前后桌,恋爱被抓包。韵之愤而分手,依旧过着宠眷优渥的优等生生活。同韵之不同,秋平的中学过得灰暗无光,成绩平平,连谈个恋爱都被老师耳提面命说不要影响韵之。

整个少年时期,整个高中,都有人跑过来问:“章秋平,听说你和姜韵之处过对象?”得到他肯定后,还会一脸艳羡:“厉害啊!”

就这么一直活在韵之的阴影之下,高考一结束,他慌不择路逃向了南方的大学。初恋太过厉害,导致秋平再没谈恋爱,险些要孤独终老。

谁知命运辗转,哪怕逃到香港,还是重新遇到了。
3
千万不要和前任复合,至理名言放之千古都毫不过时。

恋爱殊途同归,别心存侥幸。就算跟前任分手是在十二年前,十二年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1990年夏,秋平在港大念博士,凌晨三点写完论文,从东闸般咸道出来去M记。一个人捻着薯条发呆,旁边的人一直打量他,他也装作看不到,为了写论文已经连着三天没好好收拾自己了,确实有碍观瞻。谁知旁边那人一直瞅着他,秋平一不耐烦,扭过头去正要说理。这人有点眼熟……啊不,这人化成灰他也认识。

“姜韵之。”

“章秋平?”

韵之呀……多年不见果然更好看了。秋平脑子里闪过自己的黑眼圈,有些恼。
4
人类常觉得内心荒凉,期望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这点在失恋的女生身上尤为普遍。又或许女生倾诉的目的都不单纯,一为取暖,二为开屏。

很久以后秋平才明白这个道理,等他明白的时候,也仍然不能拒绝任何楚楚可怜的暗示。或许这也是男人的天性。

韵之遇到秋平的时候,刚和恋爱了五年的男友分手,整个世界崩得暗无天日,成日约秋平出来买醉。刚开始秋平还饶有兴致地听她控诉前男友,长得丑不上进想出轨,博士十年没毕业绿卡也拿不到。过了一个月秋平就听烦了,翻来覆去都是同一个陈世美、黄世仁,没什么新鲜感。

韵之还没出息去找过复合,结果被原路退回,又跑回来找秋平哭诉:“他说他不想半年才能见一次,我就说我多攒点钱每个月飞去美国看他一次嘛,他还是说不行,他要每天都能见,你说他这不是玩我嘛!”

秋平听着不耐烦,心里有那么点庆幸,他本来想拦着韵之叫她别去碰钉子,毕竟自己单身了十二年,从来没这么频繁地跟女生说过话,他也不想她就这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突然脑子灵光一闪,对韵之说:“我符合每天都能见啊。”嗯,这个主意很不错,说出去也好听,青梅竹马呢。

韵之瞪大了眼睛,似乎惊涛骇浪,又低头啃了好久的手指甲,才回过神来问秋平:“你……在表白?”

就这样,在感情上一直都稀里糊涂的韵之,不明不白地,遇上糊里糊涂的秋平,一拍即合。

恋爱,结婚,生子。

爱情故事花样百出,最后还是逃不出这六个字。

5
是爱过的。秋平扪心自问,得出这么个结论。

韵之于他而言,15岁到27岁,27岁到43岁,1978年到1990年,1990年到2006年,甚至到现在,都像是时间摆弄的戏法,仿佛花影夏雾,影影绰绰。爱情若是能实证分析,计算影响因子,想必他也不至于落得这么狼狈。抑或,他注定了要在韵之这里栽跟头。

1995年,女儿立秋4岁,他们结婚的第五年。在耶鲁,秋平捂住了立秋的眼睛,转身带她去找大披萨。

他没想到会在耶鲁碰到韵之。

他原是带着立秋去普林斯顿做一年的访问学者,偶然想起韵之在耶鲁交换过,临时起意才来耶鲁游玩,不想竟碰上他们。韵之和方敬,她的前任。他们贴得那样近,好似秋平才是那个第三者。

可能一切就从捂住立秋眼睛那一刻开始变了。

秋平回港没有照例给韵之带礼物,照往常的脾气,韵之会生大气,这次却分外平静。相拥而眠,韵之伏在他胸口,喃喃对他说:“我去见了方敬。”

秋平无奈地闭上眼,恨她不给他缓冲的机会,只能装傻道:“他来香港了?”

韵之抱紧了他,亲亲他的脸颊,说:“我去耶鲁见过他一次,他这个月刚来香港,准备定居。”

秋平翻过身,背对着韵之,说:“睡吧。”

他彻夜失眠,凌晨天微青的时候,秋平轻轻对韵之耳语:“你还喜欢他吗?”

不料却听见韵之清晰的回答:“嗯。”

秋平一愣,脱口而出另一个问题:“那你还喜欢我吗?”

韵之轻轻把头靠在他肩膀上,说:“嗯。”

爱情若是一场游戏,谁又在乎输赢呢?

说到底,这个年代,谁也没必要为了谁去守节。
6
所谓近乡情更怯的意思可能是指,太过珍爱某个人,所以不想听到任何她不想说出来的秘密。可是如果她自己告诉你呢?韵之说:“我不想伤害你。”然后一刀一刀捅在他伤口上,又回过头来说:“对不起。”

秋平吃惯了她这一套,时间一久,便也失了心志。瞧上实验室的姑娘,公司的员工,也开始毫无顾忌起来。日子过下来,竟不知到底是在跟韵之斗气,还是在跟自己斗气,兴许二者兼有吧。

韵之越走越远,连带着立秋,那个他从前一直疼爱的小女儿。

糟糕的家庭里,母亲天生就占据着子女的话语权。立秋好像天生就站定了韵之,她是聪明的孩子,也心甘情愿被甜言蜜语蒙住了眼睛。

秋平有时候瞧着立秋,觉得像是一场梦。他到底为什么会结婚,会生孩子?他看着立秋从那么一小团肉,渐渐长开,渐渐长高,长成明亮少女的模样。

身边的男性好友大多爱女如命,可秋平偏偏一丝一毫都没有感触。大约是恨不起来韵之,也不想去恨方敬,就只能恨立秋,恨她无缘由的羁绊,使他不能逃脱这场畸形的婚姻。
7
脑癌的种类分很多种。韵之得的这种,叫桥脑肿瘤。说来可笑,韵之自己是医生,生了病却浑然不觉,一生病就中了大奖。

许是患难见真情,秋平此时只觉得两眼发黑,恨不得倾家荡产来给韵之治病,只是韵之拦住他,“没用,晚期,”然后拉住他的手,“你还喜欢我吗?”

回忆排山倒海涌入,十五岁那年冬天,韵之也是这样,从后面追上他,扯住他的手问:“章秋平你喜欢我吗?”世上女子大多以婉转娇柔为美,可他偏偏招架不住单刀直入的姜韵之,从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你呢?”秋平反问她。

韵之回答得毫不犹豫:“喜欢呀。”

秋平的手滞了滞,紧紧回握住她:“我也喜欢你。”

事到如今,中年夫妻,事实究竟如何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他愿意,他就一直信,信她爱他,信他爱她。归根究底,感情上的承诺,指天誓日发过的誓,都不能算数,能相信的也只有话出口时的一腔热血。

骗来骗去,自己信了就好。

我们都是偌大世间微如蝼蚁的存在,何必事事都那么较真呢?

秋平心下一酸,摸摸韵之的小脑袋,说:“我下楼给你买碗粥。”

8
2006年夏天,韵之在深夜离世,立秋远走英国,不复相见。

按理来说,妻离子散,孤家寡人,应该饮泪才是,可秋平也不觉得悲戚。娶了新妻,购了新车,买了新房。仿佛前半生不过是梦,梦里结婚生子,又骤然离去。

梦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无论在梦中多伤心,醒来的时候,也只觉得一切朦朦胧胧的,伸出手,抓不到,偶尔想起,连伤痛都是矜持的,旁人看不出分毫。

新妻林亭是动人的姑娘,在酒席上遇到,明艳动人的服务生,吃了几次饭,送了几束花,顺理成章地谈婚论嫁。

过程总是似曾相识。当初追求韵之,似乎也是这个流程。

说不上哪儿中意她,可就是处处细节都分外顺眼。韵之喜动,她喜静;韵之常生气,她总是声音绵软;韵之爱看书,她爱逛商场。明明是截然不同的人,秋平对她们的喜欢却差不了多少。

兴许是年岁越长,越不需要一个可以谈心的人。话都藏在心里,每过一年,就往上堆一层,像十五岁冬天的雪,一层一层落上去,等到想扫干净的时候,已经冻得手脚冰凉。

韵之……走了也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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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寒露将在10月7日更新
一句话解读 | 秋分

读到最后两段,作者PON描述那些秘密,每想起一次都是在“扫心底的雪”,实在到位。作者擅长描写暗涌的情绪,无论韵之、秋平,还是这段不完美的婚姻、不懂事的年少,我都很希望结局停在那碗粥上。(许狮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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