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丨隧道您也敢超速,现在四轮朝天了吧?

 

2016年10月19日晚,赵某驾驶贵B953**号小型轿车沿水盘高速公路盘县往水城方向行驶,20时许,行驶至...





2016年10月19日晚,赵某驾驶贵B953**号小型轿车沿水盘高速公路盘县往水城方向行驶,20时许,行驶至30km+500m(易拉嘎隧道内)处时,与隧道右侧边沟盖板连续发生两次碰撞后侧翻在左侧行车道。





20时09分,李某驾驶贵B**235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为避让侧翻在道路左侧的贵B953**号小型轿车而方向操作过当发生侧滑,碰撞到道路左侧边沟盖板后侧翻于道路右侧行车道。





据驾驶员赵某现场介绍,发生事故时自己的行车速度大概在100km/h左右,由于在隧道内避让有超车嫌疑的车辆而方向操作过当才碰撞到隧道右侧边沟盖板后侧翻,当民警追问其行驶速度时,赵某又迅速改口说自己在进入隧道前已经减速,看来大家都知道在进入隧道行驶前要将车速降到80km/h内,但是驾驶车辆时往往忽略了遵守交通规则。

而驾驶员李某则承认,自己也是由于隧道内行车速度过快,导致其发现前方有事故车辆时已经没有足够的制动距离,而往右侧打方向避让过当发生了侧滑。事后李某认识到,如果自己当时控制下车速,提高警惕,发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减速避让,也许自己就不会发生这惊险一幕了,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

通过后车驾驶员李某反映,在此次事故中,赵某在先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开启双闪警示灯,未在车辆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自己也站在事故车辆旁拨打电话的行为十分危险,如果后方来车没有避让直接撞上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勘查现场发现,此次事故虽然两车都翻了个底朝天,但是并未造成人员受伤,原因是两车人员都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带,该行为最大限度减轻了车辆侧翻时驾乘人员所受的伤害。



交警提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在车辆进入隧道行驶前应当将车速控制在80km/h内,并提高注意力,发现突发状况时及时减速避让;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的车辆应当及时开启双闪警示灯,在车辆后方150m外放置三角警示标牌,并迅速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后报警。

图文来源:六盘水市交警支队  编辑: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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