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已成天水出租车行业“潜规则”,且看《直播天水》记者现场采访……

 

出租车不打表一口价、拉了乘客还要拼车……提及天水的出租车,似乎离不了这两句话。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





  出租车不打表一口价、拉了乘客还要拼车……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出租车司机强行拼客现象在我市非常普遍,拼车似乎成了出租车的“潜规则”。

出租车拼车一方面可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还能有效缓解交通压力,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出租车司机不经过乘客同意,就擅自在路上拉客,大家对此早已见惯不怪。

有市民说,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像晚上到市中心那儿,你晚上一个打的车。他就是,随时拉拉满为止。

还有市民反映,有些司机就不打招呼,就直接停下让你上了。

虽然多数出租车司机没有经过市民同意就拼车拉人,但很多市民表示可以理解。可由此而产生的乘车费用到底怎么算?成了大家最为纠结的事。

市民认为,像他走到五块钱的路程,那就他掏她的,我走的六块钱的路程,我掏我的就可以了嘛。

市民:费用就是各收各的,该多少钱就多少钱,应该共同合摊。

市民:费用也一般来说,是各给各的……应该这样子不合理吧,但是也没有人,没有监管部门规定。

那么作为出租车司机,他们对于拼车又持怎样的态度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数司机认为“有顺路的就带一个,不顺路就算了。”因为多拉一个乘客就能多挣一点钱。

出租车司机说,第一个客人要是不叫拉的话,我就不拉。

出租车司机说,有时候人家同意了,我还是拉呢,(拼车)肯定划得着呀,一趟能拉两个人,那绝对就多挣一份儿。

出租车司机说,这个东西咱们就实话实说了,有就拼……不拼也不可能,拼车毕竟能多挣个五块钱。

随着城市人口增长以及交通需求的上升,“拼车”这一有限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式成为市民不得已的选择。乘客是否可以在司机强行拉客“拼车”过程中说“不”?又是否能够在付车费的时候享受到折扣价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天水市运管局稽查队副大队长杨伯龙介绍,如果他不征求的你的意见,这个乘客你可以投诉,是有处罚规定的。

拼车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打车难”问题,但是拼车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负担、责任认定等问题却困扰着出租车管理部门。对此,近两年来,市运管部门采取堵疏相结合的办法对出租车拼车现象进行管理。

天水市运管局稽查队副大队长杨伯龙说,在城市的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上,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做,新上出租车、公共车,包括新上出租车都是缓解市民乘车难的举措。

其实,“拼车”是“打车难”的一个侧面,导致“拼车”恣意乱为,管理部门被动出击、事后作为的弊端显露无遗,靠一条投诉热线远不足以应对“拼”出来的各种乱象。治理“拼车”,化解有“规”无“管”的尴尬,管理部门是时候该转换一下思路了,主动出击,加强约束。只有管理部门主动发力,乘客维权才有底气,出租车司机才能主动避免不当“拼车”行为的出现。当各方都对“拼车”行为发声发力,乱象生存的空间自然会被逐渐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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