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开展学院2016年度 “五星”评选的预通知

 

◆ ◆ ◆ ◆学院各单位、全体同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文明、奋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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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全体同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文明、奋进、自强、创新、服务的校园文化氛围,按照学院工作安排,2016年度学院“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 “学生干部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

全院每项共评出不超过10名(各10名),分别授予“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 “学生干部之星”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金2000元。

二、参评条件

总则: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生,品行优良,学习努力,奋发向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各项院系举办的活动,能模范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无补考,无处分。

(一)自强之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

2、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品性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生活俭朴;

4、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班级前20%;

5、本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优良。

(二)创新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精神,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当年参加国际、国家、省部级的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的个人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2、当年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发明奖项或者证书的个人;

3、获得国家、省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立项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股东、核心成员),同时该项目在孵化中获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并在校园、社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例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大赛暨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攀登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等等。

(三)公益之星

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社会或全校师生服务,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持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至少1年以上,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低于40小时(需提供服务依据);

2.  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如义教、义工等),肯于吃苦、热情周到、服从组织安排、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获得院级或以上荣誉者(如优秀义工、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等)。

3、至今累计献血达到1200cc,且上一年度有参加献血者(需提供献血证明)。

(四)文体之星

具有艺术、体育等特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表演或体育竞赛获得院级前三名或以上奖项者;

2、在学院运动会中打破记录者;

3、坚持锻炼,参加多项各级政府组织的体育运动(需提供参赛证明),具有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体育精神。

(五)学生干部之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担任院系学生干部经历一年以上;

2、上一年度学生干部在任期间,主动承担学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踏实肯干,工作效率高,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得到各级领导、老师和广大同学好评,带领班集体或团队获得院级或以上奖项;或在学生干部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院级或以上获奖;

3、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班级前25%,且本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优良。

三、日程安排

1、宣传申报阶段

(1)宣传:为了提高广大师生对本次评选活动的认识,更好宣传正能量,学生处将通过网站、LED显示屏、海报等形式在全院内进行宣传,宣传时间为2月25日—3月2日。

(2)申报:自通知发出起至3月3日中午12点止,申报学生按要求填写各项目申报材料并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处陈婷婷老师处,联系电话:87818106。

材料清单如下:

申请学生材料(纸质版):申请表一份(可另附事迹),成绩单一份(成绩单至少包含15-16学年及16-17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系内出具加盖系章即可),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各系上交材料:五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含五个不同的各星工作簿),学生申请材料(请推荐排序编号上交)。

注1:学生处不单独收集材料,各位同学请上交至所属系。

注2:学生成绩需填写两个阶段的成绩(详见申请表)。

注2:各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汇总表中的各种获奖名称必须根据奖状等证明填写准确的全称。

2、初选阶段(暂定3月上旬)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每星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需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电子版:寸照一张、生活照一张;个人事迹一份(详见模板);

3、网上投票、现场展示阶段(暂定3月中旬——4月上旬)

评审委员会将候选人材料上网展示并接受全院师生的投票。同时,由院系、学生组织承办“五星”的现场展示环节。

4、终选评选阶段(4月中旬)

评审委员会根据网上投票和现场展示结果,最终评出各星不超过10名作为本届五星评选最终结果。

5、公示阶段(4月中旬)

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6、后期表彰及宣传阶段(5月中下旬)

(1)表彰大会

(2)五星获评者风采展

四、评选要求

1、申报同学应真实、客观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要有标题),纸质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有关本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等按时上交。

2、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如在“五星”评比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或请客等行为,将撤消其所得荣誉,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各系要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活动宣传,确保人人知晓。

4、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获奖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附件内容: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6年度“五星”申报所需表格、各星汇总表等

学生处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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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媒体工作部  吕泰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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