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抄袭成瘾到底成就了谁,又毁了谁?

 

文/叶子 从之前的郭敬明抄袭庄羽到于正抄袭琼瑶,再到最近的《锦绣未央》和剧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的作品...





从之前的郭敬明抄袭庄羽到于正抄袭琼瑶,再到最近的《锦绣未央》和剧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的作品和作者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反而越来越火。更夸张的是,即使原作者被告了、判赔了,主要责任也是原作者承担,获得改编权的影视公司却并未受到影响,反而透过争议炒了话题赚了收视。



这些疑似“污点”的改编剧居然能被放行,靠着小花鲜肉的流量,观众也没有对这类作品产生抵制,自上而下的“一路顺畅”让抄袭的作品钻了不少空子,我们一路抵制又一路放纵着抄袭的歪风。

说到底,在这场反抄袭大戏里,最终获益的不一定是原作者,而最后盆满钵盈的反倒可能是抄袭的那一方。

抄袭引发的话题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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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把抄袭摆在明面上并对薄公堂的应该就是早年间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败诉,也是国内版权保护的一个关键案例,但它的启示意义可谓聊胜于无,没有掀起保护正版的水花,小四的粉丝依旧成为了票房的主力军。

抄袭,是一种公然窃取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耻行为,但如今却在影视圈泛滥成灾,令人震惊。网络文学作家“大风刮过”批评《热血长安》第四集《志怪惑人》抄袭其《张公案》中的“鬼笔筒”案,“连真凶和被害人的姓都没改”,引起舆论哗然。近日,《热血长安》剧组承认其第四集剧本抄袭了《张公案》之《鬼笔筒》,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直接解除了与该集编剧的合作关系并对该集进行了下线处理。
不知不觉中,抄袭,俨然成为热门影视剧的“标配”,而且还越抄越红。

比如在《锦绣未央》还叫《庶女有毒》的时候救被指抄袭,但依然没能阻挡它超高的人气,拍成了电视剧赚足了流量,被抄袭的原著作者们暗戳戳花了两年的时间准备证据,打算趁关注度最高,影响力最大时对其起诉的行为,却被改编粉丝讥讽为“蹭热点”,少数想要在抄袭IP火爆后还想继续死磕的原作者,无疑会因此从金钱和声誉上陷入“双输”。



IP剧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它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拍了压根就不愁没人看。即便你拍得不好,即便你抄袭,也依然有原著粉“一边敲着反对抄袭的字眼,一边打开视频软件抱着剧啃得不亦乐乎”。

值得注意的是,编剧们为什么比原创作者更热衷于该事件?热门的网络小说已经成为大型IP,备受影视界关注。从《步步惊心》《琅琊榜》到《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些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几乎霸屏。而每部电视剧背后都是动辄百万、千万级别的投资与收益。



巨额利益之下,抄袭问题的负面影响更加被放大,无怪乎有编剧在微博上形容这是“原创者生死攸关而又情深义重的跨军种协同作战”。
反抄袭或许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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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家对版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反抄袭这个事情一直也在不断推进但收效甚微,我国著作权法没有相关规定,判案时基本靠法官的主观判断。

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一件特别主观的事情,而法官的主观判断自然更容易产生偏差,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有人可能被冤枉,有人侥幸逃脱。

比如琼瑶诉于正一案,涉嫌抄袭的情节共有21处,而最后被判定为抄袭的只有9处,剩下的12处情节,到底是算借鉴,还是原创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



为此,3月20日,国内第一个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即将成立。该委员会将由影视专业和法学专业专家组成,已入法院指定名录,主要任务即为接受法院委托鉴定比对影视著作权抄袭案件,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鉴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泛滥成灾的影视侵权终于有望“批量”伸张正义,然而,委员会由谁组成,有没有可执行的量化标准,适用于哪些法律条文,都有待进一步细化。



即便有了标准,可维权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成本。一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律师费、诉讼费、其他费用加起来少说也要十万元左右,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即便胜诉也就是持平,一旦败诉则血本无归。事实上,此次《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的原作者有200余位,也仅有12位选择加入团体诉讼之中。

有了钱,有法可依之后,认定侵权了又该怎么办?于正抄琼瑶,官司打了19个月,赔了500万,至今仍未公开道歉,大多数涉嫌抄袭的作品根本不怕判决,在几亿的影视版权费用面前,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赔偿只是九牛一毛。
拍“抄袭”作品的明星和制作方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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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是抄袭作者的错,锅是原作者的锅,钱是IP改编方来赚,人气是作品中演员赢得,那么问题来了,拍“抄袭”作品的明星和制作方有错吗?这一套抄袭的产业链里,你们的爱豆和他们的公司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有人说,原作不火,改编了卖得更好,这是因为原作本来就写得不行,技不如人。这种“羞辱受害人”的说法之荒谬显而易见,它就像在说“被性侵的女子应该反思为啥别人没事,就自己被侵害了,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今,分IP大饼的作者多了起来,但大佬们的IP运作方式却和原来没有太大区别,在IP开发过程中“没必要”确保IP版权无争议,《锦绣未央》从2013年开始就被指抄袭,却依旧可以结集出版,2015年又开拍电视剧等等。

为了流量制片方会花重金请当红演员主演,粉丝的战斗力和作用在这场博弈中自然不容小觑,维护自己偶像选角色的正当性,觉得我家小哥哥小姐姐选的剧本一定不会错。



既然抄袭者的恶行已经越来越多地被揭发,为什么抄袭之风还是呈蔓延之势,无法遏制呢?这种“抄不死,反能抄红”的背后,其实有一条重要因素被很多人忽视了:观众的版权意识薄弱,客观上纵容了影视作品的抄袭行为。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当“抄袭”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影视剧不仅没有受此影响而夭折,反而因为话题量上去了,吸引了更多的看客前来一探究竟。



出品方不在乎自己买的IP是不是原创、演员不在乎自己的剧本是不是抄袭,观众不在乎自己看的剧究竟是谁写的,这些怪象都让抄袭和剽窃成为公开的秘密,从道德角度出发真正从行动上去抵制盗版的人少之又少。所以说,我们每个人在抄袭事件中也是另一个重要的帮凶。
 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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