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伟文丨文字的荣光与知识的尊严

 

先是兰州交大文博学院的冷血院长爆出学位造假,立即有微信公众号以起底中国学术领域“四姨太效应”为题发了篇“文章”,甚为吸人眼球。在微信式的浅浏览场景中,公众号的确比传统媒体更速度,但也难免以牺牲原创性和品质为代价。...

作者 段伟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责编 刘小编

处暑已过,白露将至,说好的秋高气爽,还是有些燥热难当。先是兰州交大文博学院的冷血院长爆出学位造假,立即有微信公众号以起底中国学术领域“四姨太效应”为题发了篇“文章”,甚为吸人眼球。在微信式的浅浏览场景中,公众号的确比传统媒体更速度,但也难免以牺牲原创性和品质为代价。单说这篇“文章”,其实是由两篇已有的博文复制、黏贴加揉和而成的,仅在开头草草提了两句相关丑闻作为导语。从内容提供来讲,这类操作是身为信息填鸭的微受众经常遭遇的套路。

问题是,作为“文章”素材的博文之一所论及的“四姨太效应”并非原创,而该文的广为流布则迫使该概念的原创者不得不挑明其中的症结:尽管文中指出“曾经有人提出‘四姨太效应’的说法,感觉很是有道理”云云,但在对“四姨太效应”的论述中虽使用了原创者的阐释却未加标注。其实,早在2004年12月,北大教授刘华杰和北师大教授田松就分别提出了“学妖”和“四姨太效应”两个反讽性的科学社会学概念,2012年还共同出版了《学妖和四姨太效应》一书。其中,“四姨太效应”以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四姨太以假孕博得宠幸最后弄假成真一事,借喻学术界普遍存在的凭不实包装抢占先机而获得发展的现象。

由于这两个原创概念有力地概括了学术共同体在知识生产中所体现出的某些社会运行规则,有学者认为它们是中国学者对科学社会学的重大贡献。虽然其所蕴含的问题意识和富有想象力的表达使其渐为学界所认同,但令原创者不无尴尬的是,略微留意,竟发现近年来好些文章跟那篇博文类似,将“四姨太效应”作为关键词而未提及原创者,使用了原创者的相关论述却不注明。甚或语焉不详地将这个概念与大家熟悉的马太效应相提并论,一方面让人误以为它似乎是个人尽皆知的表述,另一方面却又分明给人留下不知道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的孙悟空的感觉。这迫使原创者如鲠在喉地发声:使用一个读者还不太熟悉的概念时提及原创者是必要的,一则为尊重原创的知识产权计,二则避免在原创者身份问题上造成混淆;而不加注明地使用原创文字更有文抄之嫌。

这让我不禁想起两个有趣的场景。其一是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讲的一种神奇的机器,它可以让字母通过随机组合而写出各种美妙的文字。其二是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机器不仅能够写作,还能像哲学家一样思考概念,像社会学家一样构建模型。前者会使我们笔端流出的文字不再那么光耀,后者则让人的智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创造,但我却固执地以为,这两个幻想不过是轻忽文字和知识的精神内涵的妄念。毋庸置疑,我们的文明奠基于创造,而创造的源头来自文字的荣光和知识的尊严。

文字是绽放着光芒从人的思想里跳跃出来的。每一段击中事实、打动心灵或引发共鸣的文字,莫不带着原创者精神上灵动的荣光,皆有其思无邪的纯粹和不寻常的辛苦。有人喜欢以“天下文章一半抄”作为自己不尊重他人的文化和知识创造的借口,宣称中国在传统上就不那么重视知识产权。但这恰恰是基于不求甚解与断章取义的严重的误读。跟其他文明一样,好的文字在中国被誉为经典。与文抄公和捉刀人这些非主流的文化基因截然相反,中国文化的正典一直视文字为个人至高的荣光。

中国的古诗文将引用前人的文字称为用典,对典籍的研究则强调注疏。用典固然一般不会指出原创,如直叙“崔颢题诗在上头”云云;但它其实是文人展示学识或相互考察学问功底的精致游戏,也是成为精神贵族的入场券。同时,用典也绝不是简单的抄袭,而多因时应景,不无智巧与变化。比如读到“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就应该知晓《三国志》中提及的“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并体味出其中的化用之道。因此,在古典文化的语境中,用典实乃不引之引,是解读与出新融为一体的继承与转换。至于注疏,更以选择与汇集古今之注体现义理、辞章、考据上的功夫。譬如翻开钱穆先生的《庄子纂笺》,可以看到在经典文本中间标注着古今学者的解读和编撰者自己的理解。不论是用典还是注疏,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除了民间的作品,大多数精致的文字和独到的论述都是有名和姓的,每一个文化上创造,大多以再次擦亮原创的荣光为基点。

实际上,一个人习惯性地借用他人的文字最直接地反映了其驾驭文字能力的缺失。将他人的文字心安理得地视为自己的文字,若非有意的欺骗就是无意的自欺,一旦成了习惯,非但文字创造能力难以提升,最终让人无法享受书写文字的乐趣。这种乐趣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到自己写下的文字熠熠发光的那种欣喜,唯有真正的知识的创造者才能体味其中的妙趣,看到自己在这些光芒中呈现出的才华。

所谓知识的尊严是指不能仅从知识的客观性、实用性出发将知识视为像自来水一样可随意使用的物品,还应该看到,每一个真实的知识创造都有其个性化的创造过程,都与其原创者的境遇、气质和风格无法分割。提出新概念、方法和思想的人,宛如发光的恒星,而那些有意无意地遮蔽创造过程、无视原创者荣誉的知识“借用者”,无异于试图以反光冒充恒星发光的行星和卫星。漠视知识的尊严的必然结果无疑是使璀璨的知识星空蜕变成一片暗黑与死寂。

在知识创造的征程中,唯有创造者的火炬而不是取巧的因袭者的反光镜才能照亮崎岖的前路。其实,尊重他人的原创性工作也是对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性的肯定。全盘照搬他人的思想和论述,看似精明智巧,实则体现了精神上的自卑与屈从,无异于自己牵着自己的鼻子跟着他人打转。以“四姨太效应”为例,有网友评论“贴切但不喜欢”,也就是说,其他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重新思考这个概念所概括的现象,提出更好的理论与模型。赋予知识以应有的尊严实质上是一种竞合策略,首先承认他人的贡献并客观地加以评判,然后在他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创见,最后在共同营造的知识有尊严、创造受尊重的优化的创新环境中得到其应有的荣耀。

反过来,假如知识的创造者不能因其发现和发明的独特贡献而得到其应有的尊重,知识的创造难免沦为无私地馈赠给知识掮客和信息贩子的献礼。这样讲并非危言耸听,若听任其如此积非成是下去,“要识抬举”没准哪天反过来会成为知识创造者对自我的一种内在要求。就整个社会的创新文化而言,从体制内的捉刀人到商业利益至上的高额版面费、出版费和文献查询费,既与知识的尊严相去甚远,亦无法使知识的创新有效地造福社会。值得肯定的是,面对原创者的质疑,通过转发原创者介绍相关工作的文章,事件中涉及的微信公众号公开就此事提出了道歉,明确地承认其不当之处属于“错误”而不止是“失误”。

瞩目文字的荣光,仰视知识的尊严。这不仅是对创造的尊重,也是我们迈向人性之高贵和精神之自由的不二法门,更是一个国家在准备引领这个星球的文明的当下所应有的社会共识与政治正确。

(本文经编辑后发表于《科技日报》2016-09-02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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