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管+公安”要对这件事下“狠手”了!

 

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烧烤冒烟、车辆停放无序、乱倒垃圾……这些问题困扰过你吗?...





近年来,一些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不断反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且不同程度侵害了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市民对此反应强烈。对此,邯郸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主城区大力度开展城市容貌集中整治。

城管公安联合执法
打响城市容貌集中整治攻坚战


按照创建洁净城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市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在主城区开展城市容貌集中整治行动。5月9日,我市召开主城区城市容貌整治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本次行动将围绕“洁净城市”创建目标,扭住城市容貌集中整治重点,锁定店外经营、早夜市、马路市场、车辆停放、垃圾倾倒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模式,集中精力、合力攻坚,重拳出击、依法严管,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大幅提升城市环境容貌管理水平,高标准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



本次主城区城市容貌集中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统一指挥,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文明办等城管委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联合攻坚行动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查。



会议特别强调,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类行为,特别是对屡教不改、不遵章守规者,要依据《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的处罚规定,从重处罚,通过依法严管重处建立规矩,警示他人,使广大市民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公开曝光,依法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市容管理、执法人员不履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谈话、经济处罚、解聘辞退、行政处分等。
创建洁净城市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告知书 
广大市民和商户: 

创建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是广大市民的共同企盼。但近年来一些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不断反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且不同程度侵害了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市民对此反应强烈。对此,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主城区大力度开展城市容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违法占道经营、占道洗车和门店外溢台上台下摆放物品,不得私搭乱建棚、房、亭;规范提升门店形象,全面清理牌匾乱设乱挂、橱窗乱贴乱画、周边私拉乱扯现象和各类小广告。

二、严格遵守早夜市启闭时间,早市8:00前闭市,夜市夏季19:30后开市、24:00前闭市;早夜市内禁止露天冒烟烧烤,必须使用环保烧烤炉具并开启除烟功能;除批准的早夜市外,其他路段不得占道设点摆摊。

三、严禁在未经批准的路段自发形成日用百货类马路市场;经批准保留的成型马路市场和蔬菜瓜果类摊点,要严格在划定范围、按照规定时间规范经营,做到不堵路、不扰民。

四、规范停放车辆,机动车要在规定区域、规定路段整齐停放,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不得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要按照管理规定规范停放,沿街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前管理责任;工程车辆要进场停放,不得占道招租。

五、严禁乱倒垃圾,不得往门店外、住宅小区外随意倾倒垃圾,不得向河道内抛撒废弃物、乱扔各类垃圾和私排污水;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运输垃圾不得洒漏,严禁焚烧垃圾。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一律暂扣;对于乱停乱放车辆一律拖走;对于私搭乱建、破损广告招牌设施一律拆除;乱堆乱放、乱拉乱扯物料一律清理。暂扣的物品违法行为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次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旨在通过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治屡犯、屡教不改者实行严管重处。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勇于监督。举报电话:12319。

特此告知。

邯郸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记者:李志伟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韩璞  靳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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