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研究被试带给我们的启示

 

使用人类被试作为研究对象是常有的事,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当研究结果显示出某实验被试存在某问题时,研究者是...








使用人类被试作为研究对象是常有的事,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当研究结果显示出某实验被试存在某问题时,研究者是否需要告之被试,如果在发表的文章的中报告了某个典型被试的数据是否需要让被试知晓呢?2016年5月13日《科学》杂志上讲述这样一个故事:5年前心理学家Rita Woidislawsky作为被试参加了一项有关高密度脂蛋白(HDL)胆固醇的研究。这种高密度脂蛋白(HDL)胆固醇也被认为是一种有益的胆固醇。但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听说她参加的研究项目组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相应的研究成果,文章中把她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当然除年龄信息没有涉及她其它的个人信息,其他人也不可能知道数据的主人是谁)。但研究结果让她很吃惊:让她本来引以为傲的高密度脂蛋白(HDL)胆固醇研究发现对人体可能是有害的,而非是有益的。很显然她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笔者认为:首先,当实验被试在研究中被发现存在某问题时,研究者有责任和义务告之被试,让他们引起警惕或进行复核。就如同志愿者进行献血的过程中如被检测出血液疾病,医院就有义务和责任告诉志愿者。其次在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中当需要报道某个典型被试的数据时,研究者最好事先征得被试的同意,但不少情况下研究中以匿名方式采集被试数据,这就给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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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成志:苏州大学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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