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之内在逻辑性问题

 

从孔子《论语》中的“仁义礼忠信”,到孟子《孟子》中的“仁义礼智”,再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该怎样认识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以何者为其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一直以来人们都有不同的看法。...





第三届全国儒学社团联席会议(贵阳学堂)

“儒家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参会论文
 
试述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之内在逻辑性
中山市国学促进会  张吉华
 
内容提要:

本文依托于“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通过梳理中华文化的产生发展过程,说明中国文化在独特的文化哲学方式下,产生了“阴阳道德”的文化观念,形成了“儒道互补”的文化传统;通过对孔子的“仁义礼忠信”、孟子的“仁义礼智”、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的探讨,述说其儒家文化内涵的文化观念、思想理念,辨析其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基本内容以及产生的内在逻辑性,说明儒家文化基于宗法社会的“仁爱”精神,提出了以“仁”为中心的“仁义礼忠信”的核心价值观念。

关键词:先秦易理、阴阳道德、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仁义礼忠信
引  言
中国传统文化源自何时、起于何处、如何结构、怎样演绎?这些中国文化的基本问题,尽管学界研究颇多,成果颇丰,但却难以逻辑性地予以有力地说明,尤其是对一以贯之的中国文化基本精神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故而当下的“国学热”,便似以儒学为中心或重点,其儒家文化之“基本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也是一个陈年以来不清晰的老问题。从孔子《论语》中的“仁义礼忠信”,到孟子《孟子》中的“仁义礼智”,再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该怎样认识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以何者为其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一直以来人们都有不同的看法。

本文围绕这些问题,依托于“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从中国文化的“阴阳道德”文化观念、各家思想理念,以及由此形成的“儒道互补”文化传统角度,谈谈怎样界说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及其内在结构的逻辑性问题,以此抛砖引玉。
(一)
中华文化源自远古先民“结绳纪事”的文化活动。在这个文化活动中,人们结圈于绳索、挂物于绳圈,取舍以计数、进退以纪事,逐渐形成了以“二进制数理”为基础的数理思维形式,后经“伏羲画卦”、“文王演易”最终铸成了后世《周易》中所展现的“象数思维方式”。这个思维方式以象数关系为逻辑架构,以卦爻变化为演绎平台,“推天道以明人事”,成为中华文化的基本认知方法、独特的文化哲学方式。

在“先秦易理”的卦爻变化中,阳动阴静是其基本状态,既可把阳爻变动看成是在阴爻位中“周流六虚”,即阳爻动行在阴爻位构成的轨道中,形成“阳进阴退”的阳爻运行模式;也可把卦爻变动看成是“阴静纳阳”的阴阳交换方法,即阴爻接纳阳爻后自身由阴转阳,形成阴阳交错的事物变化方式。从形而上言之,在卦爻变动过程中,因其人们解读理念不同,既可从阳爻角度看成是阳爻主动循道而行,突出人文君子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也可从阴爻角度看成是阴爻自化随道而变,突出自然世界的客体性、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性。

在“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中,逻辑属性与哲学意涵是内在地结合在一起的。这个思维方式以“类象认知方法”建立起定性概念,以“数理逻辑形式”演绎其推理关系,在形而下的“依数类象”思维过程中,形成了形而上的“阴阳道德”观念体系,使“阴阳道德”成为了中华文化的两对核心观念、基本范畴。正因为如此,先秦时期的《周易》主述“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观念,着力打造人文社会的道德世界,被后世称之为“群经之首”。
(二)
由“象数关系”的演绎而至“阴阳道德”的述说,既是一个数理逻辑思维的形式表达问题,也是一个人文义理思想的生成演绎问题。先秦时期“阴阳道德”是中华文化的基本观念、基础概念,是社会交流的言辞基础、人们思维的依托背景,但由于认知角度不同、价值取向不同而理念有别、观点各异,从而演生出诸子百家学说,进而形成百家争鸣,展现出各家不同的价值体系与价值观念。

先秦时期基于“阴阳道德”的不同理念解读,诸子百家形成了两大基本流派,一是儒家,一是道家。孔子开创了儒家学说,其基本思想集于《论语》一书之中,重在讲“仁”,也讲“孝悌、礼义、忠恕、知信、中庸”等。无独有偶,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也对“仁义礼忠信”有着明确的论述。《道德经》(帛书)有云: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失道矣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

显然,老子《道德经》对“仁义礼忠信”的论述比起《论语》中的只言片语来更加系统而富有逻辑性,虽仍然是基于“阴阳道德”基本观念在说理立学,但其思想理念、价值取向与孔子儒家学说是相反相对的。

事实上,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基于“阴阳道德”基本观念,对“仁义礼忠信”都有各自不同的理念解读,反映出不同的价值观念、思想体系。儒道两家对“仁义礼忠信”进行着针锋相对的不同解读,说明这是儒道两家争论的焦点问题。在这个争论过程中,儒家是正方,道家是反方,儒家是从正面肯定性地述说着“仁义礼忠信”的思想价值,从而树立起儒家的思想旗帜,而道家则是从反面反驳其“仁义礼忠信”的价值意义,从而也彰显出道家的思想理念。

由此可见,“仁义礼忠信”是先秦儒家创始人孔子基于整个社会文化的“阴阳道德”基本观念、本于儒家自身的基本价值理念建立起来的核心价值观念。
(三)
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皆依托于“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因对阴阳相互关系的看法不同而观点各异,因对阴阳变动方式的解读不同而自成一家,进而从象数关联论及动变因源而引申出主客关系,从而使各家学说由“形下”迈向“形上”的学理层次。

如果我们回到“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借助易卦爻动数进的演绎方法来解读《论语》中的“阴阳道德”文化观念,进而解读“仁义礼忠信”的思想理念,就可明明白白地看到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念的内在逻辑性。

《论语》对“道德”的论述仍然是基于“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其特点是从阳爻动进之“德”的角度去论述动进轨迹之“道”,在与阳“德”的关系中言轨“道”。如《论语·述而》云“志于道,据于德”,即言志向是追逐道进之轨迹(规律),“道”是追逐之目标,但追逐之动力却立据于阳之“德”。故阳爻是主体、阳“德”是主动者,若无阳“德”之动,便无“道”进之轨,“德”行而“道”成,因而儒家由此而重“德”。

“道”与“德”是主客关系,重阳“德”即是重人之主观能动性,正如《论语·卫灵公》所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即人之主观能动性能弘扬道之客观精神,而非道之精神弘扬人之主观能动性。《周易》“乾卦”有云君子“进德修业”,阳爻君子之德进而所修之“业”,先秦孔子谓之“仁、义、礼、忠、信”等。

何为“仁”?《说文》云:“仁:亲也,从人从二。臣铉等曰:仁者兼爱,故从二。”《论语·颜渊》云:“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又云:“泛爱人众而亲仁。”于“先秦易理”而言,“仁”是阳爻因“亲”而入于阴爻位,因“爱”而转其阴为阳。其实,阳爻动进以“仁”乃阳爻动进之本性使然,非其所爱阴爻,实为对阴爻晓之以利,使之由阴转阳罢了。故《论语·里仁》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此之“仁”与“义”皆喻阳入阴、阳化阴之事,只是二者所言角度不同而已。“仁”以阳爻动进之成功结果言之,阳入阴之为仁,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理想追求、行为实践;“义”以阳爻动进之自身本性言之,阳德循道而行之为义,《说文》释“义:己之威仪也”,即阳爻动进之仪势也。“义”之表现乃是阳爻动行之趋势,引申为君子义无反顾的追求精神,着重于人之主体精神与主观能动性。

《论语·八佾》云:“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于“先秦易理”而言,“礼”是阳爻“奢”进于前,进而宁愿“俭约”地止于阴爻位。《说文》释“礼:履也”,《周易·序卦传》有云“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礼”为名词,“履”为动词,《履》()卦之义是指初九、九二阳爻已回头蓄满阳力,上九阳爻将从上爻位推动九五、九四阳爻礼拜而履下,形成上体卦三个阳爻一并动行履入于六三阴爻位并转其六三阴为阳,由于阳进阴退,形成下卦时三阳沉底的《泰》()卦,故《周易·序卦传》紧接着又云“履而泰,然后安”。《论语·卫灵公》云“礼以行之”,也是言阳爻履行于前之义,故阳爻的动进过程、方式谓之“礼”。阳爻礼(履)而入中于阴爻位心中为之“忠”,入中于心也,则“忠”是言阳爻动进阴爻位之行为状态。《说文》释“忠:敬也”,也是言阳进阴纳之行为,“敬”为动词。《论语·里仁》有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言阳爻君子使入阴臣爻位是用之以“礼”进,而阴爻臣子事奉阳爻君子则献之以“忠”纳。阳入阴之后,转其阴为阳,新阳生成而为“信”,《论语·卫灵公》云“信以成之”,则“信”是从阳爻动进之结果而言的,后世所言“诚信”之义实为“成”之而为“信”引申而来的。

孔子释“仁”为“爱人”,是基于宗法社会的一种人生价值的实践追求,非为停留在口头上、情感中、思想里,故而由此言其“义”之势必而为、“礼”之施行而作,“忠”之相衔而接、“信”之行必其果,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系统性行为过程,是一种由主观出发而去处理主客关系的思想理念,虽然仍是基于主体性的一种主观性理念,然未脱离主客关系,体现出孔子儒学一整套主客关系的价值体系与价值观念。
(四)
先秦时期的儒家文化以孔孟为代表,孔子重“仁”,体现出“仁义礼忠信”的价值体系;孟子重“义”,主张“性本善”,提出“仁义礼智”的“四端”学说。孔子《论语》云“杀身以成仁”,孟子《孟子》云“舍生以取义”,有“孔仁孟义”之说,故也谓之“孔孟之道”。

孔子《论语》中讲“知”,孟子《孟子》中讲“智”,关于“知”与“智”的关系,后来学者多以现代语义释辞。就说文解字而言,古之时“知”与“智”相通,“智”是“知”的引申字,“知”是“智”的古体字,作名词时为“知”,作动词时为“智”。故《释名》云“智,知也”、《荀子·正名篇》曰“知而有所合谓之智。”但从思想义理而论,“知”与“智”有着不同的思想理念与价值取向,孔子与孟子关于“知”与“智”的区别,不是简单的字型字义的转换问题。

《论语》云:“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此之“知”字是从动词角度言说的,为“知道”之义。这段话的先后语序应该是“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仁者不忧”,是言“知道者不会迷惑,骁勇者无所畏惧,成仁者没有忧患”。为何是“知勇仁”,而不应是“知仁勇”?这是由儒家“扶阳抑阴”理念从阳爻的动进角度言义所决定的,孔子所言之依据是易卦阳爻动进之理序、由此及彼之路序。从“先秦易理”而言,所谓“知者不惑”,是说易卦中的阳爻君子知道自己的动进轨迹、运行路道后便不会迷惑前行方向;所谓“勇者不惧”,是说阳爻君子知其路道后循道而行向前动进,是一种自强不息、积极进取、义无反顾、无所畏惧的状态;所谓“仁者不忧”,是说阳爻君子已入阴爻位并转其阴为阳,阳爻已然完成阳入阴中、转阴为阳的“亲仁”任务,不再有节外生枝、完不成任务的忧虑、忧患之事。此之“知勇仁”三性,后人谓之君子“三达德”,“达”为到达之义。其中“知”是阳爻君子动行之时的准备条件,“勇”是阳爻君子动行过程中的行为条件,“仁”是阳爻君子动行后已经达到完成任务时的人文定性。由“知”而具“勇”、由“勇”而达“仁”,“三达德”所描绘的是易卦阳爻动进事件的一个完整行为过程、所表达的是人文君子一组完善的人生德性。

《孟子》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是以恻隐之心为“仁”,以羞恶之心为“义”,以辞让之心为“礼”,以是非之心为“智”。孟子此“四端”之说,皆是从“心”而论,侧重从主观性释解“仁义礼智”。与孔子学说相比较,其以“恻隐之心”释“仁”,只是从人之主观性出发言其有心爱人之义,未及于“仁”之理想追求的社会实践性;以“辞让之心”释“礼”,也只是从人之主观性出发言其具有辞让意愿之义,限制了“礼”之所具广泛教化的社会功能性;唯以“心”释“义”,比较符合“义”之主观性浓厚色彩,但需释之为“知耻而后勇、知恶而必除”,方才具备仗“义”而为之的主观追求精神。《孟子》“四端”中所言之“智”,是指具有分辨是非的意愿与心智,即具备了知道对与错之能力则为“智”,而非“知道”行为之本身,故“智”为“知”之进一步引申义。儒家文化由“知”而“智”的原因,在于孔子重“仁”之目标追求,提昌主客见之于客观之行动,以动词定义,故曰“知”;孟子重“义”之主体精神,提昌具备某种主观性之能力,以名词定义,故曰“智”。由“知”而“智”,其主观性更强,符合孟子更趋“心性”之学的学说倾向性。

西汉中期,董仲舒因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出“三纲”与“五常”主张。“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三纲”源于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念,以及孟子进而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道德规范。“五常”源于孔子的“仁义礼忠信”价值体系和孟子的“仁义礼智”之“四端”学说。从“先秦易理”言,所谓“三纲”,是以君父夫为纲,即以阳爻为纲,以阳为阴之纲,这实际上是将自然关系的阴阳学说运用于社会系统,形成人文义理思想,贯彻的仍然是儒家“扶阳抑阴”的思想理念。所谓“五常”,形式上看是把孔子的“仁义礼忠信”的“忠”字换成了孟子“仁义礼智”的“智”字,实际上这说明了董仲舒所提出的“五常”之说,是从孟子更趋主观“心性”的思想理念出发的,因而后世人们都把“信”从主观角度上释之为“诚信”,而不是从《论语·卫灵公》所言“信以成之”的成为、落实、结果之角度言义。
(五)
孔子治世立足于宗法社会的“仁爱”精神,在先秦文化“阴阳道德”基本观念基础上,建立了以“仁”为基础的核心价值观念,体现了“仁义礼忠信”的基本价值体系。孟子继承孔子学说,在推行“仁政”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人之主体精神,追求“义”之积极进取价值,强调主观性的努力因素,在浓郁的主观色彩基调上提出“仁义礼智”的“四端”学说。西汉董仲舒出于维护当时社会统治的需要,以儒家“扶阳抑阴”的阴阳关系理念推出“三纲”,又将孔子与孟子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提出“五常”。至此,在自西汉至清末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基本上把“三纲五常”看作是整个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

由此而言,“儒家文化”这个概念有着一个自身发展变化的过程,我们今天所言“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是以孔子学说为对象,还是以孟子学说为对象,抑或以董仲舒的“三纲五常”为对象?需要我们认真仔细地去定性界说。这里有一个方法论的问题,我们需要寻找一个可以参照的坐标体系,搞清楚儒家文化演绎背后的逻辑因素,以及儒家文化在各个历史阶段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住儒家文化的定性实质,寻找到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

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其最深层次的构筑因素是该种文化类型的“基本思维方式”,这个特定文化类型的基本思维方式会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演绎出一些相互关联的“基本文化观念”,以构成特定文化类型的基本特性。这些基本文化观念会因人们不同的认知角度、价值取向而形成一些不同的“思想理念倾向”,进而在这些不同的思想理念倾向基础上会衍生出各自不同的“核心价值观念”。从“思维方式”到“文化观念”,再从“文化观念”到“思想理念”,最后由“思想理念”到“价值观念”,这个文化现象自身的产生发展的逻辑性过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儒家文化”内部的诸多结构问题。

如前面所述,中华文化起源于远古先民“结绳纪事”的文化活动,逐渐形成了后来《周易》内涵的“象数思维方式”, 以及整个中华文化的“阴阳道德”基本观念,人们基于不同的认知角度、不同的解读理念,在思想观念层面上形成了诸子百家,进而在百家争鸣中最终造就了“儒道互补”的基本文化传统。

在“儒道互补”这个文化传统中,儒家文化以其“扶阳抑阴”之理念,由重阳而重德,以“仁爱”为价值追求,以“自强不息”为精神旗帜,以阳爻动进之为“礼”,阴静纳阳为之“忠”,阴阳相成以为“信”,“礼忠信”合而为之“仁”;在主客关系中,本于道,动于德,成于仁,重主体精神,主张修身进德立业,积极入世弘道,体现出对人生意义的价值追求精神。道家文化一反儒家“以德论道”之方法,提出“以道统德”之方式,不同于儒家着眼于阳爻动进、转阴为阳之结果,而是着眼于阳爻动进过程中的“阳进阴退”之方式,推论出阳爻数进非是主观自为,而是客观数理法则使然的结论,从“阳进遂亡”中引伸出阳爻“无为”而阴爻“自化”的观念,因而以“无为”为价值诉求,以其“遵道贵德”之理念,主张“道法自然”、遵循阴阳变化的客观规律性,虽然没有儒家那么多的主体性价值追求,却也有着更多的客观性思辩精神。

由此而论,中华文化是一个大系统,“儒道互补”是其基本格局,儒家或道家都是中华文化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各家内部的结构性内容都是对中华文化“阴阳道德”基本观念的不同理念的价值性解读。虽然儒道两家对“道德、仁义、礼忠信”等概念的义理诠释不同,但两家珠连壁合,既全面地体现了“先秦易理”象数思维方式的基本内容,又各有侧重地反映着人们运用象数思维方式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以及处理主客关系的价值取向,演绎出相反又相成的政治理念和哲学思想,从而共同构成中华文化的基本内容与文化精神,因而儒道两家才成为中国千百年来文化传承中的两大基本流派。

对于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的定性界说,既要看到中华文化传统的大背景,大格局,也要看到儒家文化自身结构的逻辑性演绎,以及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变化。因此,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应是基于中华文化“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在“儒道互补”的文化传统中偏于主观理念方向,以“仁爱”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仁义礼忠信”思想观念。至于孟子的“仁义礼智”学说,以及董仲舒的“三纲五常”伦理,都是在孔子“仁爱”核心价值观基础上的某一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或某一项下的重点性发挥,甚至直到宋明时期的朱子“理学”与阳明“心学”也莫不如此。

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起”于中华民族的象数思维方式,“承”于“阴阳道德”的基本文化观念,“转”于“儒道互补”的主客关系理念,“合”于宗法社会的“仁爱”价值追求,这就是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之内在逻辑性的基本线脉。

将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锁定在孔子《论语》中提出的的“仁义礼忠信”上,首先是着眼于中华文化生长于“先秦易理”的象数思维方式,便于寻找儒家文化的由来根源;其次是着眼于中国传统文化“儒道互补”的基本格局,便于儒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定性与定位;第三是着眼于儒家文化内部结构性的逻辑性演绎,便于我们理顺儒家文化发展变化过程。这个定性界说,将有力地支撑我们对整个中国文化的深入认识、对儒家文化基本价值的准确把握,有利于我们今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二日于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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