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凝 : 暮鼓 短篇小说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暮   鼓~
by   铁  凝


日落之后, 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黄昏的光线让她心情放松,四下里的景物尚能清晰可辨,却已不那么咄咄逼人。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把脸伸到黄昏里去,好像黄昏是一个有形的、硕大无朋的器皿,正承接着她的投入。风来了,是秋风,不再如夏日的风那样黏潮。这风抚上脸去,短促,利索,皮肤立刻就紧绷起来。她这个年纪的人,正需要皮肤的紧绷。她脸上的肌肤还算有弹性,下巴连接脖子的皮肉却显出松垂,仿佛地心引力特别对她的这个部位感兴趣。整容术的拉皮可以助她隐藏这些遗憾,但她对整容术从来嗤之以鼻。她相信运动,只有运动才能使人年轻。好比六十岁的她,走起来是弹性大步,步幅均匀,不喘不吁,腰还柔韧,背也挺直,加上她那坚持每五个月才染一次的深栗色“包包头”,看上去怎么也超不过五十岁,不止一个人这样评价过她。

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对一个绝经妇女而言,关键是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她的鼻梁旁边有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据说哈伦裤的设计灵感来自阿拉伯后宫裤,原本蕴含着华丽和保守,可一个绝经妇女穿起如今扮酷的年轻人才上身的这种裤子,怎么看也有点成心叫劲。不过,也就因为这类女性呈现给一个院子,一个小区,乃至一条大街的那股子安全劲儿,她反而越发不被人注意,包括她的叫劲。

迎面偶尔过来几个遛狗的人,邻居或者邻居的保姆,她避免和他们的眼光相遇,也就避免了和他们打招呼,还避免了他们对她的搭讪。其实也没人对她产生搭讪的兴趣,对于住在美优墅的人来说,这算不得失礼。这里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喜欢开车不喜欢走路,谁都难得遇见谁,谁都不准备搭理谁。她在这里走路走了十年,从来没和一个业主讲过话。只有一次,她在小区会所门前的林阴道上差点被一条狗扑倒。那是一条半人高的白色长毛狗,萨摩耶犬?哈士奇犬?哈士奇吧,它正尾随大声打着手机的男主人迎面过来。她无意中听见了那男人的电话内容,他正在和瑞典通话,催促船运一批整体森林木屋的事,他的货柜不知在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话到激烈处,男人停住脚,一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的食指冲着电话戳戳点点,好像随时会一拳打过去。那狗却不停脚,默默走到她跟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她怕狗,不养狗,更不知道眼前这位哈士奇的性情,忍不住喊起打电话的男人招回他的爱犬。男人只轻轻叫了声“斯通”,就又急赤白脸地同电话里的瑞典方接续他的木屋生意。斯通就在这时扑上了她的身,并将两只前爪搭在她肩上。它的动作并不凶猛,它的面相甚至洋溢着一种喜感。但它毕竟冷不防就和她脸对了脸,它嘴里呼出的夹带着野蒿子味的热气逼她别过脸,紧紧闭上眼,刹那间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如同很多哺乳动物受到威胁时竖起毛发,以使自己看起来更大。起鸡皮疙瘩便是人类的竖起体毛吧,如今人类仍然会感觉体毛竖起,却既没有壮胆的效果,也不见自己的体积增大。但她并没有瘫倒在地,也许是出于维持人的自尊,常年走路练就的柔韧的腰和结实的腿也帮了她。她站得有点直挺挺,扭着脖子闭着眼,心被掏空了一般,只等着斯通像啃一个烂西瓜似地啃她的脸了,或者换句话,对狗类而言,啃她的脸如同啃一个烂西瓜那么容易。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野蒿子味儿消失了。她试着把眼张开一道缝,斯通不见了。她这才敢对站在几米远的斯通的主人大声说,您为什么不给它拴上狗绳啊,都这么大的狗了!

那主人一手搂住奔回他身边的斯通的脖子说,他不大,还是个孩子呢,才六个月。刚才他是跟您逗着玩儿呢!

她压抑着胸中的气愤说,它再是个孩子也不是、也不是人类意义上的孩子,它毕竟、毕竟是条狗啊!

说完,她不等那主人回话,掉转身拔腿就走。这时她才觉出两条腿发软且发抖。她竭力端正着步态,不打算让斯通和它的主人窥见她的身心虚弱,和继而涌上的更强烈的一股铁灰色感觉,叫做悲从中来。

悲从中来,最近她不断体会这种情绪。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孙女干吗一会说话就忙着叫奶奶啊,她宁可让这个小人儿对她直呼其名,就像国外很多家庭那样。“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从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她为之服务了三十多年的单位是个区级卫生防疫站。同事们以为她要给自家的公司去打工,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充当志愿者。在她的建议下,女友把农民工子弟学校改成了新工人子弟学校,这样听起来没有歧视感。她得意自己的创见,就像有些明星在慈善酒会上潇洒举牌,以六位数的价钱慷慨拍下一件幼儿巴掌大的绣品那般得意。而她们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的学生们,也的确经常奔走于各种慈善酒会或者节庆晚会。学校老师给女孩子们穿小旗袍、纱裙什么的,让男孩子穿燕尾服。这些盛装的男女子弟在这些场合表演小节目,有时也会在臂弯里擓上一只柳编小篮子,篮子里装着在学校的餐饮老师指导下自制的揉成各种形状的馒头:点着红眼睛的小兔子和飞毛奓翅的小刺猬。孩子们将它们分赠给到场的各路嘉宾,老师们从旁略做说明,说这些馒头是真正在大铁锅里蒸出来的,用的是烧柴火的灶啊,你们没有闻到乡间的气息吗?于是嘉宾们手捧“原生态”的小馒头,惊喜交加。一个出身乡村的纸业大亨当场为学校捐款80万,他说这些散发着柴草灰味儿的馒头使他想起母亲,这就是母亲的味道,当年母亲站在黄昏的村口喊他回家吃饭的味道。一位新近走红的电视女星则泪光闪闪地亲吻了一个穿旗袍的女孩子,称赞学校的成功,因为站在这里的孩子们就是梦想变成现实的样板。也许学校这类策划的确有成功之效果:少年版燕尾服和柴草灰构成的强烈反差本身就是成功。

她从那些酒会、晚会回到家,没有觉得累,也没有觉得不累。她歪在客厅沙发上,满足和疲惫兼而有之。有一天她就那么歪着睡着了,嘴角淌着哈喇子。保姆不敢叫她,喊来男主人将她连扶带抱地送进卧室。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志愿者是有前提的,所有的“志愿”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并且立刻就忘记了那些打工者的孩子们的模样。他们的模样说到底和她有什么关系呢?那些孩子曾经装饰过她的生活,后来又间接地憔悴了她的脸。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当她长时间忧心忡忡地照着镜子时,忽然像要喊口号似地暗想,她的脸才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就是她的脸。

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穿着哈伦裤在黄昏里走路。她比任何时候都相信科学的生活方式能够保护或者延长人类基因的染色体中那个“端粒”。有科学证明说,端粒长则寿命长。有一阵子她喜欢往小区东北角走,那儿有一片柿子林,和一片养育名贵树种的苗圃,比如银杏和紫薇。这个东北角有点像是开发商和物业隐匿的后园仓储区,尚存这片别墅在被开发之前的自然景象。这儿树多人少,鲜有业主光顾。通向这里的柏油路毁坏得厉害——各种上不得台面的车的过度碾轧吧:垃圾车,晚上十点以后才能进城的拉砖拉土拉沙子拉钢筋的卡车,吊车,挖掘机,间或还有行驶起来嘣嘣嘣巨响的动力来自柴油发动机的“三马子”。这几年业主们都在忙着拆房和盖房,这条宽不过五米的小马路超负荷地承载了那些多半也是超重的车。开裂的路面不断被沥青黏合着填补着,在黄昏的光线之下,她走在这条破旧的路上向前望去,灰色路面上,纵横交错、粗长蜿蜒的黑色沥青补丁好似一条条压扁了的巨蟒,正无声地爬行。路的两侧堆码着被园林工人拦腰锯下的枯死的棕褐色老树干,猛看去,如同一具具风干的尸体。

她并不恐惧这样的气氛,只觉得有几分沉闷罢了。她常看见三五个外来女人钻在柿子林里,拖着白粗布口袋偷柿子,一边窃笑,一边小声嘀咕着。她猜她们是在互相提醒留神被人发现。林边总会停着一辆“奥拓”或者“QQ”,她知道那是接应她们的,车主说不定是物业哪个负责人的亲戚。偷柿子的女人无法扛着百十斤重的、半人多高的布口袋走出美优墅的大门,她们会被门卫拦截和盘问。她不止一次见过她们的偷窃,她不义愤,也不打算告发,反倒觉得柿子林里的窃笑和女人晃动的身影打破了这里的沉闷。她相信没有一个业主会有闲情逸致去告发这样的偷窃,更多的业主甚至不曾注意秋天柿子树上结满了柿子。就像她,住在这里,却从不关心柿子的归属。

和柿子的归属相比,她对噪音更敏感。这个黄昏,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巨蟒”潜行的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 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那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就来自铁锨和柏油路面的摩擦。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绕过柿子林就是会所,会所正在挖地下网球馆,说不定这位老者就属于那个工地。为了抢工期,施工队经常昼夜干活,当他们鬼鬼祟祟在夜间施工时,常遭业主投诉。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假如四散在美优墅的工人都像他一样拖着工具在地上划拉着走,美优墅岂不成了一个噪音的世界。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黄昏已是尾声,整个的老头就像整个的柿子林那样,突然就模糊起来。这使他看上去仿佛躺倒在路边的一截枯树冷不丁站起来开始行走,有点愣头愣脑,有点硬邦邦。他并不朝她这边张望,只是闷头向前。风吹拂着他的齐耳乱发,这齐耳乱发让他显得像个旧时代的人物,民国初期刚剪了辫子的乡民,或者文艺电影里南方的地主,然而他实在只是个邋遢的老头。他穿着一件辨不清颜色的肥大的中山式制服,老派的四个明兜更给他的行走增添几分累赘,过长的袖子几乎盖住了闲着的那只手。脚上是一双高靿解放球鞋,鞋的不跟脚使他的步子发出踏啦踏啦的响声,好像脚正在鞋里东一下、西一下地凄凉地游荡。也许这是她的错觉,也许老头的鞋原本合适,是他沉重的腿难以带动脚上的鞋。他有多大年纪了?肯定到了腿拉不开栓的岁数,一只老枪,长了锈的。他的脚步声,他身后那把铁锨的刺拉声,把黄昏以后这条静僻的柏油路鼓捣得乱糟糟的。前边还有几十米,丁字路口向左就是会所了,如果他是网球馆工地的工人,他应该向左。她也要向左的,经过会所回家。犯不上为了避开一个拖着铁锨的老头再去绕远——天已经大黑了。于是她和他继续同路。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略微在前的她放慢步子,就像在等着和他走齐。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吸着烟接着走路,被烟呛得一阵阵咳嗽不止。那是呼吸粗糙的夹带着浓痰的咳嗽,伴着捯不上气似的喘息。说不定肺部有湿罗音,说不定已经是老慢支。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尤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他在施工队能干些什么呢?守夜,或者装沙子卸土?她并不认真地猜着,再次放慢步子稍微落后于他。这过慢的步速有悖于她的走路习惯,仿佛她真的有意要观察这位“同路人”。

丁字路口到了,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已经看见影影绰绰的人影聚了又散,听不见人声喧哗,只有零星的勺子碰着铝饭盆和搪瓷饭盆的声响。工地上工人吃饭很少有人说笑,他们大多用这点时间沉默下来以补充过度损耗的体力。她还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她的心一阵轻微的抽搐,那铁灰色的感觉又浮了上来。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过分雪白的馒头衬着他们黧黑的手,泛着可疑的白光。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否定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也许他们并无特别的表情。她只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她还发现,在他们吃饭的这段时间里,妈一声也没咳嗽,像是珍惜和儿子并肩的吃饭,又好似铁了心不让咳嗽和喘去败坏这片刻的安宁。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在凉嗖嗖的晚风中,她发现停在会所旁门的一辆“路虎”的车顶上,端坐着一只老猫,披一身只有流浪猫才具备的脏乱的皮毛,正抻着脖子聚精会神地倾听、观望会所宽大的窗内所有的声音和人影。她欣赏这流浪老猫的聪明:车顶的高度实在便于一只猫对人类的平等观察。她就也站在“路虎”旁边,和老猫脸朝着同一个方向,“肩并肩”地抻着脖子倾听、观望起那些窗子里的鼓声和人影。

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老猫也是吧?

可她又凭什么自以为知道一只老猫的心情?
—— end ——


【文章来源】原载《作家》2013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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