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读金批水浒传校场大比武

 

在下当年拜名师访高友,学得一手六合枪——内三合:心、气、胆,外三合:手、脚、眼。一扎眉攒二扎心,三扎脐肚四撩阴,五扎髁膝六点脚,七扎肩颈左右分。 家师姓江名米字小枣,家住胡岭。在下也曾江湖中有过字号,大名叫做白糖的,我哥叫做馅儿的……...



这一段校场比武,写的是花团锦簇,精彩纷呈,我们一场场看着,边看边唠嗑。就好比我们也是校场外观众席上的一员。所以这一节闲话可能扯得有点远,各位权当看热闹涨姿势吧。

第一场:杨志与周谨对枪。

这边又有一个好多演义小说中都借用的桥段:去了枪头裹上布头,蘸了石灰来比斗。赢的人身上只无关紧要处几点白,输的人就比较可怜,浑身全是白点点。当然,大家都不是周星星版的唐伯虎,不会有没枪头也捅死人的可能。

说起来,两人都是用的枪。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这样武器,是易学难精。所以小说中,用枪的人是最多的,因为易学啊。但是,真正枪法好的人,一般都是智勇双全的高手。比如赵云、罗成、岳飞、杨六郎等等。

为什么说枪易学?因为枪法基本动作简单,就三个动作:拦、扎、拿。三个动作做得有点像样,再抖个枪花什么的,不要多久就挺好看的了。但是各种劲道的运用,各种实战的技法那就需要一辈子去琢磨了。



大凡易学的东西,都是很难精通的。大道至简!越是规则少,越是有各种各样的变化与可能。比如易经。自古至今,真正研究易经的,都需要花一辈子的心血,也都只觉得自己不过得其皮毛。所以易经一点都不简单,反而难得很,但是易经并不是最难理解的。最难的是“无”——无中生有的无。也就是万物的本源。无为万物之母啊。也就是宇宙大爆炸前的那个奇点,不,连奇点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道”最原始的状态,那才是真正的至简,真正的不被人所勘透的玄奥所在。呜呼,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要从无中生出有来,然后才会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的研究才是易经。所以相比无极,易经确实要“易”一些。

看到了没有?规则越少越难玩,少到没规则一片混沌就上升到哲学再上升到神学层面了。越是规矩多,受的束缚多,变化也就少,也就只需要按部就班就完成了,自然没什么难的。所以,越是简单的东西,反而越到上层就很难精通,而真正精通的人,必定是需要有极高的智慧。

再多扯两句旁的。在下年幼时也曾拜名师访高友,只是生性懒惰,并不曾学得什么拳脚武艺,反倒是听了不少的武学理论。某个太极师父就常说:“拳好学,功难练;力好用,劲难发。”在内家拳里,力和劲是两个概念。这个东西还真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若是一定要解释的话,恐怕有点玄虚。其实劲也是力的一种,但是它能把全身的力量,乃至大地的力量都一一转化。

往往形容一个人的枪法叫做“矫若惊龙”犹如“灵蛇出洞”好比“怪蟒翻身”,宛若“白蛇吐信”。所以枪法如龙蛇。这个如龙蛇并非是指由于枪是长条形的,否则的话,十八般武器中长条形的武器很多,怎么不都形容成龙蛇?其实,这就是枪发劲的方式之一。这个,大家想象一下,一条盘曲不动,昂首而立的蛇,忽然出击的感觉,是不是和一枪刺出有相似的感觉?



内家拳,如我还算比较熟悉的形意拳和太极拳,发劲的方式,也是这样的。比如太极,静极生动陡然而起。比如形意,发劲如抖枪。而且内家拳的拳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如蛇如龙,似柔实刚,能刚能柔。蛇类周身骨骼节节贯通。内家拳发劲时,由手至肘,由肘至肩,由肩至背,由背至腿,由腿至脚,脚踏实地。所以发劲一击时,就叫做力从脚底起。你与他交手,其实就是跟地面较劲,又怎么能撼得动?关于内家拳,我就不能说得更深入了,再多说半分,就不太好了。因为这个拳法人人会教,劲法才是师门不传之秘。我这个只会动嘴不会动手的武学废柴,还是少泄露点师门秘密的好。

我们继续说用枪的人。刚才说了,大凡用枪的,多半是智勇双全。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岳传里的高宠,比如残唐演义里的王彦章。不过这些个用枪的,和前面这些并不相同,他们使的都不是普通的枪,而是铁杆大枪。常规的枪枪身多硬木、白杆,而这几个传说中的人物都是用的从头到尾都是铁制的大铁枪,手中气力,比之那些八大锤什么的,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这种的,就不是智勇双全型了,只能归类为勇武无双型。高宠大家应该知道罢?就是挑铁滑车的那个。王彦章也许不认识,翻翻射雕好了,杨康中毒身亡的地方就叫做铁枪庙,铁枪庙里供的王铁枪就是王彦章了。王彦章是五代演义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第二条好汉。

我们就继续说回书中。所以这个杨志其实就应该是个有勇有谋的将帅之才。他毕竟是杨令公之孙,家学渊源,枪法高明。所以周谨那两下子在他面前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舞斧子,因此理所当然的一败涂地。

周谨以己之短,攻人之长,败了脸上无光。不只是他脸上无光,是整个大名府的军官都没有光。所以必须要挽回一下面子。

第二场,比箭。

比箭这种,一般有文比武比。文的呢就射射靶子,或者高级一点的就射射飞禽走兽,武比呢就比较厉害了,就像杨志与周谨这样。两人直接射人。这就比较生猛了,比之刚才拿着没有枪头的枪对戳要火爆好多。

这一节杨志大显身手,确切的说,是杨志大肆炫技,拼了命的秀。你看,一进场他就让别人先手,而且明明有盾牌,他却并不使用。箭来时,先用镫里藏身,躲开一箭,再用弓稍拨开一箭,最后竟然用手绰住一箭。真个是一招比一招递进,一回比一回漂亮。等到他射箭了,他先响空弦骗人技能,又轻松一箭将之射落。

其实他明明可以赢得更简单,但是如果进场就两人一起对射,估计一个照面就结束了。虽然也是赢,但是赢得并不好看,说不定梁中书在上面都没看仔细呢。所以,在这里,杨志乃是有心要作秀,存心要让大家看到他的身手是何等了得。果然是那一句:“你必须很用心,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杨志确实在这一战中,非常用心。

周谨输得灰头土脸,自然就惹动了高手,所以第三场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第三场,杨志斗索超

急先锋索超,也是三十六天罡中的人物,比之杨志,算得上是旗鼓相当。什么人用什么武器,真正的高手写文绝对考虑周详。这个索超用的是金蘸斧。斧子这种武器,一看就是力气比较大的人使用的。力大招猛,讲究的就是一个气势,一个势头。所以配上索超的绰号“急先锋”实在是相得益彰。

隋唐中的程咬金也是个有名的拿斧子的。通常都会嘲笑程咬金是“三斧子”。其实这用斧子的,想想还真是不太适合长时间作战。试想,那么重的武器,在手中使动,时间长了,必然不及用枪的气力绵长。所以一般也就是头三斧子的事,程咬金虽然只有三斧子,不是也一样定瓦岗了嘛。

所以,我以为,索超与杨志斗到五十回合开外不分胜负,想要再往下打,索超胜算并不会越来越大。何况杨志先前已经比过两场,虽说中间略有稍息,但毕竟是用过气力的。所以这一场,杨志虽然与索超挽了个手平,但实际上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了。这种事情明眼人都知道,因此,这三场,就是杨志的个人秀。



这一场杨志与索超的对打,虚写甚多,描写的多是旁人的心理,觉得从来没见这般厉害的武艺等等。这种描写好看是好看,不过在下这种喜欢拳拳到肉,招招见血的人就不太喜欢了。但是金圣叹看得很开心,他是文人么,自然欣赏的角度不同。那索超与杨志出场时,穿着打扮,战马披挂,从头到尾那是大段的描写,而且黑的白的,青的红的,金的银的,各种对比辉映,照得人满眼五彩缭乱。放在相声或评书里,就是一大段的贯口。可以当八扇屏中的一段。金圣叹说今愿与天下快人约,如遇豆棚茗椀提及水浒之次,便当以杨、索如何结束为题,以差漏一色为罚一筹,则庶乎可以冥谢耐庵也。以文下酒,想来也当是人生一大乐事,当真是“岂不快哉”?

杨志卖力演出,终于成功地获得了梁中书的认可,顺利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昨天我们有说到梁中书是在市恩,但是做得很好,并不穷凶极恶。为什么我们不觉得他吃相难看呢?一方面固然是梁中书手段高明,另一方面其实也是杨志实有所需,说白了就是愿打愿挨。因此最后杨志押送生辰纲也是他自讨来的,更无须有半点怨言。

而杨志虽然赢了三场比赛,但是却失去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是军中的支持度。虽然他也被提升为管军提辖使,但是,很显然,这几场比赛都削了原来的大名府众官兵的面子,因此他在军中并不讨好。书中还特别的表了一句:

  • 索超自有一斑弟兄请去作庆饮酒。杨志新来,未有相识,自去梁府宿歇,早晚殷勤听候使唤,
你一直在梁府歇息听候使唤,军中哪里会多出相识来?因此,杨志并没有军队里的威信。说不定反过来还不被军队里的人喜欢呢。这个也许是杨志自己不好,又也许是梁中书故意为之。因为他就是要把杨志放在身边,让他做个体己心腹,自然不想让他多跟别处打交道。可是这两人却不知道,这个也为后来生辰纲的押送留下了隐患。

这段故事说起来是杨志露脸大比武,其实想说的还是梁中书考察杨志以及打下了一些后面生辰纲的伏笔。因此金圣叹道篇中凡写梁中书加意杨志处,文虽少,是正笔,写与周谨索超比试外,文虽绚烂纵横是闲笔。夫读而能识宾主旁正者,我将与之遍读天下之书也。

噫,圣叹先我而生四百年,欲与之读遍天下之书亦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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