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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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观念自然导致启示的观念。虽然有多人企图舍弃启示而去解释宗教,但一切宗教的发源于启示的信念至今仍继续增高。事实上这也是唯一正确的观念。假如神未曾将祂自己启示给人,人就不可能认识祂,也就不可能有一切的宗教。
一、启示的概念
1、启示的意义

神是一位不可思议者。人不能认识祂,因祂的神性非人所能理解。唯有神的灵才能参透神深奥的事(林前2:10、11)。人若打算彻底认识神是不可能的,因为要打算有这种知识,就必须大过神。约伯的问题就指出人没有认识无限者的能力:“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同时也不能为了自己的需要,在一完全正确的限度内认识神;但他能得到此种知识,惟因神喜悦将自己启示给人。根据圣经,这就好象说神已把遮掩祂的帐幕撤去,将自己显露给人观看。换言之,神将认识祂的知识传递给人,给人开通了道路,使人认识祂、敬拜祂、在生活上与祂来往。

2、启示意义的区别

神的启示约分二端:即自然启示与超自然启示,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一般说来,此种区别是并行的,但在某点上也稍有差异,需要注意。

(1)自然启示与超自然启示

此区别系以神启示的方法为根据。根本说来,一切的启示都是超自然的,因为是由于神,可是在神启示祂自己的方法上略有不同。自然启示即藉着自然现象(也包括人的体质在内)所传达给人的启示。此启示并无明文记载,乃在宇宙中的事实上具体表明出来,自然界可以称为神所写的一本大书,人们从这本巨著里可以学习到神的善良与智慧,“永能和神性”(罗1:20)。超自然启示乃是神干涉到历史中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祂用超自然的方法来使用梦与口头传述。这是口述与见诸事实的启示,在此启示中以言语解释事实,以事实说明言语。

(2)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

此第二区分系依据神启示之性质与目的。普通启示系以创造并神与人之关系为根据,向人(神的受造者或具有神的形象者)发言,企图实现神创造人时的目的,此目的只有当人认识神与神享有交通时方能达到。在另一方面来说,特殊启示是以神的救赎工作为根据,是以人为罪人向人提出的,并适应堕落人类道德的与属灵的需要,打算藉着在基督里所显明神救赎之爱的特别知识,把罪人引到神面前。特殊启示并不象普通启示光照所有的人,只光照那些被圣灵引导准备接受真理的人。

3、拒绝神的启示

(1)拒绝普通启示

否认神存在的无神论者自然拒绝一切启示。未可知论者也是如此,他不相信人能够认识神,所以他说神是一位不可知者。泛神论者有时伪装相信神是将自己启示给人。然而此启示的概念毫不适合他们的主义。他们不承认有位格的神存在,这有位格的神能自知、自动地将自己启示给人。既或他们承认,也不知道神叫人认识祂有什么目的。在他们看来神与人是二而一的。

(2)拒绝特殊启示

十八世纪的自然神论(Deism)虽然承认神的普通启示,但却否认任何特殊启示的必然性、可能性与真实性。自然主义认为神的普通启示对堕落的人类来说是够用的,但却不足以反映神的智慧与能力,来应付启示在各种环境中的需要。这好象暗示缺乏创造世界的智慧与能力。在泛神论唯理主义的影响下,今日的新神学派也否认神特殊的启示。把圣经降低为神普通启示的一部分,一扫与自然启示间的区分。
二、普通启示
1、普通启示的概念

普通启示并不是由直接口头传达的方式临到人;乃是神的思想在自然界的现象中,在人内心与经验或历史的事实上具体表现出来。神藉着祂整个的创造、自然界的威力、人心的机能、良心的声音,以及一般的世界护理与特殊的个人生活,来晓谕世人。诗篇作者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19:1、2)保罗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此普通启示并非完全是属乎自然性质的,但往往也包含超自然的性质在内。就是在人类堕落以前,神在工作之约内,也藉着超自然的方法将自己启示给人。在启示史的工作中,神时常用超自然的方法,在特殊范围以外将自己启示给人(创20:3以下,40:5;士7:13;但2:1以下)。

2、普通启示的不充足性

虽然伯拉纠派、自然主义者、唯理主义者都认为普通启示对于人现阶段的需要是够用的,但天主教与基督教都同意普通启示的不充足性。兹述其理由如下:

(1)罪更改了此启示并人对此启示的感受

由于人类堕落的结果,罪恶之为害即临到所有受造之物。败坏之因素就进入神美善的工作中,虽未能完全涂抹神的笔迹,但也弄得模糊不清。不错,自然界仍显示出是由神创造的标记,但如今多不完全,又受破坏力的影响。它不再为神明白的启示。况且人又被罪弄瞎了心眼,看不出神在自然界的手笔,就容易听从错误,以谎言代替正直来反对真理(约1:5;罗1:18、25;弗4:18;西1:13;约壹2:9、11)。

(2)普通启示不能叫人彻底认识神并属灵之事

由于上述事实,普通启示所传达认识神的知识及属灵永远的事就错误百出,以致不能形成永远可靠的根基,于是人不可能对将来会生出什么盼望。科学与哲学的历史,清楚指出普通启示并不是可靠的标准。这一代的真理系统又被下一代的给推翻。

(3)普通启示不能作为一般宗教的正确基础

从宗教史看来,没有任何宗教是完全以自然启示为根基的。纯自然宗教已证明为不可能存在。外邦异族都根据某种认为是由他们的神而来的特别启示为其宗教的基础。

(4)普通启示不足为基督教之根基

由于普通启示,我们能认识神的善良、智慧与能力,但不能认识基督,就是那独一的救法(太11:27;约14:6,17:3;徒4:12),也不能认识神的救恩、赦免、救赎,因此不能引领罪人脱离罪的捆绑,而进入神儿女的荣耀自由中。普通启示并不是神为人得救而安排的救赎方法之一部分。这是普通启示最不充足的最大理由。神愿意救罪人为的是叫祂的圣名得荣耀,因此祂必须把特殊启示——在耶稣基督里得救赎之恩的启示——赐给人。

3、普通启示的价值与意义

事实上,人类堕落以后,普通启示已为特殊启示取而代之,其价值虽不如特殊启示,但不可忘记,神之原始启示仍有它的重要性。

(1)与外邦世界的关系

神的普通启示,虽然其代代相沿的超自然成分,往往被曲解,但究竟为异邦宗教的稳定根基。因是之故,异邦人自觉为神的后裔(徒17:28),他们寻求神,或可揣摩而得(徒17:27),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罗2:14)。虽然他们活在无知的黑暗与罪恶中,将神的真理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但仍有份于圣道之光照并圣灵之一般感动(创6:3;伯32:8;约1:9;罗2:14、15;徒14:16、17)。结果,他们的宗教在圣经中虽被描述为虚伪的,但也包含些真理的成分,与基督教宣教师的信息有互相接触之点。

(2)与基督教之关系

当神将祂的特殊启示赐给人的时候,祂并不是将此特殊启示与其原始启示相辅而行,乃将普通启示所表显的真理合并于特殊启示之中,改正其误点,为人解释。结果基督徒以信心的态度,本着圣经的亮光,来了解神的普通启示,因此他能在自然界中看见神的手,在历史中看见神的足迹。在他四围的一切事上都看见神,如此对世界有正当的观感。如果特殊启示能生出对普通启示的观感,则普通启示也同样能增进对特殊启示的正当了解。只能根据神自然启示的背景方能完全了解圣经。自然界往往有助于对圣经的理解。况且,普通启示也给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一个共同的立场,在此立场上他们可以接触而辩论。照亮各人的真道也是联结他们的约束物。普通启示维持了自然与恩典,世界与神国,自然的与道德的秩序,创造与复造之间的关系。
三、特殊启示
在自然界与历史中,与普通启示并行的还有特殊启示,即如今成形在圣经中的。圣经确是特殊启示之书,在特殊启示中言语与事实相辅并行,前者解释后者,后者使前者具体化。

1、特殊启示的必然性

由于罪进入世界,神的普通启示即受到蒙蔽与损坏,所以神在自然与人的体质中的笔迹,现今就不如起初创造时那样清楚了。况且,人受黑暗与无知、错谬与不信势力的辖制,并他的朦昧与邪恶的性质,就看不清原始启示的残余痕迹。他甚至把神的真理变为谎言。普通启示不能把认识神和属灵之事绝对可靠的知识传给人,人不能正当了解神,不能与神恢复到友谊的关系。因此为了达成四种目的,必须神的特别活动:(a)改正并解释从普通启示中所收集的真理;(b)光照人以致他能再认识神在自然中的笔迹;(c)将神救赎之爱的启示给人;(d)藉拯救他脱离罪权并把他引领到与神交通的生活中,改变他整个的属灵状态。

2、特殊启示的方法

神特殊启示的方法约分三端概述如下:

(1)神的显现

由圣经看来,神并不是远在天涯,乃近在咫尺。用象征的说法,在旧约的时候,祂住在二基路伯中间(诗80:1),在火与烟云中(创15:17;出3:2;诗78:14,99:7),在暴风中看见祂(伯38:1;诗18:10—16)。这些都表明祂的显现,启示祂的荣耀。在旧约的显现里,“耶和华的使者”占有特别地位。这使者显然不是受造的天使。一方面祂是与神有分别的(出23:20—23;赛63:8、9),另一方面祂是与神相同的(创16:13,31:11、13,32:28)。多人主张祂就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参看玛3:1)。神的显现在基督道成肉身上达于最高峰,神性的丰满都有形有体地住在基督里(西1:19,2:9)。教会在祂里面成为圣灵的殿(林前3:16,6:19;弗2:21)。神与人同住的全备实现尚在未来,直等新耶路撒冷从神那里由天降下,神的帐幕即在人间。

(2)直接的传达

神用种种不同的方法,将祂的思想与旨意传给人。有时用可听见的声音,向传达祂启示的器官说话(创2:16,3:8—19;出19:9;申5:4、5;撒上3:4)。有时用拈阄或乌陵土明(撒上10:20、21;代上24:5—31;民27:21;申33:8)。梦也是很普通的启示方法(民12:6;申13:1—6;撒上28:6),并且启示也用在非以色列人身上(创20:3—6,31:24,41:1—7;士7:13)。启示的最高形式就是异象,在先知的场合是很普通的(赛21:6;结1:3、8—11;但1:17,2:19,7:10)。先知领受这些异象是正当他们醒的时候,有时也有别人同在(结8:1)。然而神往往藉内在的光照,由圣灵的默感,将自己启示给先知。在新约中基督显现为惟一最高的真先知。祂将祂的灵,就是祂启示与光照的灵,启示给凡相信祂的人(可13:11;路12:12;约14:17,15:26,16:13;徒6:10,8:29)。

(3)神 迹

按照圣经神也用神迹将祂自己启示给人。从这个观点看来,圣经中的神迹应当注意研究。神迹虽然引起奇异的情绪,但绝非怪事,仅仅令人惊异。神迹超于神特殊能力的一切显现,并且往往将属灵的真理具体表明出来。神迹对于伟大救赎工作有辅助的效用。因此神迹往往刑罚恶人,并救助神的子民,坚固预言,指向神树立的新秩序。圣经中的神迹在道成肉身上已达于极点,因那是一切神迹中最大、最中心的神迹。在基督里一切都恢复其原始的美容(徒3:21)。

3、特殊启示的内容


(1)乃救赎的启示


特殊启示并不是将认识神的一般知识传达给人。乃是将神拯救罪人的计划,罪人与在耶稣基督里的复和,由祂救赎的工作开通了救恩之路,圣灵更新与成圣的感化,并有份于此灵命者属神的要求等特殊知识启示给人。这启示更新人,光照人的心,使人的意志趋向善良,以圣洁的感情充满人,预备人好适合天家的环境。

(2)乃言语与事实的启示

此启示并不完全包括在言语和教义内,也不仅仅以有知识的人为对象。神不仅在律法与先知书,四福音与使徒行传中,也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在旧约的礼仪崇拜中,在显现与神迹中,并在耶稣生平的救赎事实中启示祂自己。况且,特殊启示不仅将救法的知识传达给人,而且也改变罪人的生活。

(3)乃历史的启示

特殊启示的内容在诸世纪的行程中逐渐显明,因此有历史的与逐渐发展的性格。救赎的伟大真理起初所表显出来的很暗淡,但逐渐明显,最终在新约启示中彻底彰显出来。神在显现、预言与神迹中不断地临到人,但此临格在神子道成肉身与圣灵住在教会中已达于最高点。

摘自:伯克富《基督教神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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