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医疗纠纷,这家医院只做了一件事

 

规范医疗行为,普及法治精神...

导读
“曾经是‘医闹大户’,如今却连续两年无一起医疗纠纷。”在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明兴感叹,两年前,医院请了律师做法律顾问,效果竟如此显著。

2013年,陈明兴刚到谋道卫生院就任,就几乎成了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被告院长”。
直至2013年11月的一起医闹事件,让陈明兴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当时,该镇星光村一名村民在村卫生室输液后出现严重不适,请求卫生院救治,但救护车还未到达卫生院,患者就停止了呼吸。患者家属在医院设起了灵堂,声称不赔百万元不罢休。
调查发现,该患者在前日下午注射头孢针剂后喝白酒、打麻将,出现身体不适后又因为抢救不及时而发生了意外。 两次司法鉴定,均认定医院无责。在卫生院的主导下,这起医疗纠纷快速地进入司法程序。

“以前医院遇到医闹,大多采取多赔早了的处理方式。只有那次,我算是尝到了法治的甜头。” 陈明兴说。
2014年下半年,谋道卫生院掀起了“法律热”。卫生院聘请律师任常年法律顾问;所有医务人员每年跟着法律顾问学习 4 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 4 次,成绩优异者给予现金奖励,不合格者扣发绩效工资;在法律顾问的参谋下,加强痕迹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完善病历保存。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2014年下半年至今,谋道镇中心卫生院没发生一起公安机关介入的医疗纠纷。

医闹的减少,也是利川医疗环境变化的一个缩影。“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出台法律严厉打击医闹,另一方面是医院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权。”利川市人民医院的法律顾问吴和琼说。

湖北省利川市,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聘请了律师。其职能,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二是将医疗纠纷的解决引向法律轨道;三是对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决策进行法律审查。律师的定位,是医患的中间人,尊重事实,讲求公正。律师进医院两年来,利川市公安机关介入的医疗纠纷,下降了近六成。

——《人民日报》2016年9月12日第14版

(图片来自网络)
长按二维码,报名参与


    关注 宠宠总动员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