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不是人

 

这是我3月14号发在公众号里的文章,说的是我此生干得最丢脸的一件事儿,某种情绪与当下心情暗合,现一字不改,再发一遍。...

1.

由昨天的短文《都是不好意思的人》,我想起了一件自己欠钱不还的糗事,必须说出来,不然,我会终生不好意思。

那是1995年,我从女报杂志社辞职,跳槽至《影视双周刊》做了编辑部主任。《影视双周刊》总编辑是胡野秋,一个讲究哥们义气的人。有一天,野秋对我说:“哥们,我们合伙开个书店吧。”野秋刚在科技园尽头的松坪村小区买了套房,看中一个铺子,想开个书店,钱不够,就找我来了。

野秋是我的总编,是我的哥们,要和我合伙开店,我自然愿意。于是,1995年下半年,我们一人掏出两万块钱,在刚开始入住的松坪村小区开起了书店,叫做“淡泊书园”。野秋写得一手好字,淡泊书园的店名让他写得虎虎生风,我连声叫好,又想出一副对联来:“春风莫非识字独爱淡泊书园,秋雨从来多情最是松坪山村。”我原名叫“罗春旺”,对联中嵌入了我们俩的名字。野秋说不错不错,当即挥毫写上了。

书店开起来了,我们各自的老婆成了店员,我和野秋则继续上班办杂志。书店开张初期,生意还马马虎虎,两个月后,对面又开了一家书店,老板开书店多年,很有经验,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打败了,淡泊书园生意淡得不得了。野秋自嘲道,不应该叫淡泊书园的,哪怕叫春秋书屋也好啊。

支撑了大半年,野秋顶不住了,和我商量要把店子顶出去。有人来看了看,出价不到我们投入成本的一半。我不甘心,更不相信我一个读书人,开书店竟开不过一个不读书的人(对面书店那老板一看就不是读书人)!我一激动,就对野秋说:“书店转给我吧,我不能让哥们你吃亏,你投入的两万块钱,我全额退给你!”我老婆暗暗拉我的衣角,意思我明白,但我装作不明白,拍下了胸脯。

就这样,我借来两万块钱,买下了野秋的股份,又干脆辞了辞,成了全职老板,要和对面书店老板大干一场。

又干了几个月,我使出浑身本领,接连翻筋斗,书店生意还是可耻地一路淡下去。

2.

书店生意惨淡之际,我老婆不合时宜地怀上了孩子,因为没有精力没有时间,其实,主要原因是想省点钱,老婆怀孕到七个月,都没有去医院做过任何孕检产检。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我心里也越来越不踏实,在深圳生孩子,我们肯定生不起,只能回湖南老家生。在老家,我有个诗人朋友李志高,夫妻双双在医院工作,靠得住,还能省钱。于是,我把书店交给舅子打理,带着老婆回老家投奔李志高——老婆在志高家吃住两个多月,享受着志高夫人、妇产科主任医师刘翠英24小时全程照看的待遇,我必须在此再次感谢志高兄、翠英嫂子,你们的恩情,我永世不忘。

我们回湖南的时候,打理书店的舅子觉得,书店在松坪村肯定开不下去了,就在关外的石岩找了个店面,在一天夜里悄悄地搬了过去。所以要在夜里悄悄地搬,因为还欠着房东一个月房租,两千块。

书店搬了就搬了吧,房租赖了就赖了吧,房东也不会亏,他手里还扣着我一个月押金呢。

搬家并没能盘活书店,搬到石岩生意更差。三个月后,我把书店搬回了老家县城,交给在家带儿子的老婆打理。因为没钱(搬书店回湖南的两千块路费还是跟朋友梁建军借的),我不好意思在家过年,春节前几天,当在广东打工的人汹涌回家的时候,我逆流而行,坐在空空荡荡的南下火车里,回到深圳去流浪。

往事太心酸,容我一笔带过吧。一年以后,开在老家县城的书店遭遇骗子,被骗去两万块钱,本就奄奄一息的书店,即刻断气,灰飞烟灭。

我又回到了女报杂志社,住进了女报在松坪村的宿舍。

有一天,我在松坪村碰到了我的前房东。我心中忐忑,虽然我的押金能够抵扣我赖下的房租,但到底有些不地道,而且,按照租房合同,如果我单方面毁约,押金自动转为违约金,房租还是得另付的。房东却闭口不提我跑路的事儿,只与我笑谈闲话。以我对房东的了解,他绝不是可以随便吃亏的人,怎么可能不追究我?

我旁敲侧击,终于知道了事情真相。在我舅子悄悄跑路的第二天,房东就气呼呼找到了野秋家里,向野秋要钱,因为当初的合同是野秋签的!野秋没说什么,当场就如数给了他两千块钱。

3

此时,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期间,我与野秋见过几次面,他没提起过两千块钱的事儿。他心里有没有想,罗尔怎么会是如此混账之人,我不知道。

如果只是赖房东的房租,虽然不怎么理直气壮,我也不至于无地自容,毕竟商场险恶,偶尔耍点小赖皮,也在情理之中,可以不必太耿耿于怀。但现在,我成了赖朋友的钱,性质不一样了。

老婆不满我当初大包大揽全额退还野秋两万块钱,一直视我为猪头,知道野秋替我们付了两千块钱房租,她说,他这是补偿我们的损失吧,真要认真算账,他补偿我们的应该不止两千块呢。

我想说,话不能这样说,一码归一码。但我没有说,当时我们正努力偿还开书店欠下的债务,我没有底气说男人应该如何如何之类的话。

一晃,二十年磕磕碰碰就过去了。发生了许多事儿,萨达姆被干掉了,本•拉登也被干掉了,但我丑恶的内心依旧丑恶。

野秋成了文化学者,常常上电视当嘉宾。每次在电视上看到野秋,我必然会想起,我赖了野秋两千块钱呢。偶尔,我会和野秋劈面相逢,甚至在一起喝酒,那两千块钱就更像是扎在肉里的刺,让我坐立不安,但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来。时间越长越不敢说,它已经不再是两千块钱的事儿,而事关我的名誉、尊严,做人的基本原则,我甚至试图说服自己坦然一些。

《都是不好意思的人》让许多人喝彩,却让我又一次羞愧,因为我又一次想起自己欠野秋两千块钱的事儿了。

贫穷不是混账的理由,落泊不是猥琐的借口。

不能再犹豫,我拨通了野秋的电话。想约他喝酒,在喝得差不多的时候,跟他说一声“对不起”,然后,把钱还给他。

可是,野秋在长沙做节目,星期三才回深圳。

只怕野秋星期三回到深圳的时候,我已失去面对他的勇气,便赶紧动手敲打这篇文字,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

4

我所以写下以上文字,并公之于众,用意有三:

第一、被我混账二十年的两千块钱债务,不是一声简单的“对不起”,把钱还了,就能了结的。除了还钱道歉,我还应该让我的儿子明白(他也在悄悄关注我的公众号),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理由亏欠良心。

第二、把我卑污的灵魂推开来曝晒,让读者的唾沫给我来一次洗礼。

第三、向我的神忏悔,接受审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努力把自己打扮成正人君子,并误以为自己真的是正人君子,此刻,我剥下自己的伪装,才发现自己的真实嘴脸竟不堪入目。自私、虚伪、自以为是、装腔作势、冷酷无情、狂妄自大等种种为人不耻的罪恶,我几乎都犯过,我可能不知不觉已伤害了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的亲人和朋友,我对不起你们,谨借此文跪谢你们对我的厚爱和宽容。

这是我3月14号发在公众号里的文章,说的是我此生干得最丢脸的一件事儿,某种情绪与当下心情暗合,现一字不改,再发一遍。欠野秋的钱,已于发文当天微信偿还,但积聚二十年的羞愧,一直未能缓解,只愿我卑污的灵魂,能在猛烈的鞭挞里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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