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矮化”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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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有些场所绿化工程实行“矮化”是必要的,但是把“矮化”作为一种基本模式则弊端明显。
首先,从环境效应考虑,尽管高大的乔木有所谓“落毛、落花、落叶”的缺陷,但对局地生态系统的调节作用远胜于草坪。其次,从市容的美化绿化效果看,人们更希望看到花木葱茏、错落有致的自然生态景观,而不是夹杂在钢筋水泥建筑群中的一块块绿色“补丁”。
再次,从绿化成本上看,一些草坪特别是名贵草种,从下种、施肥到修剪、养护,颇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绿化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片面追求铺建大面积的地毯式草坪,实在是费而不惠。最后,大树、古树、老树是一个城市历史变迁的承载与见证,其存在短则十几年、几十年,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在城市建设、改造时一定要保护好,不要轻易损毁,因为“没有古树的城市就没有历史”。
应该肯定,现代化的城市要与现代化的绿化相匹配,决不能重复“梧桐、白杨、马尾松”的单调模式。发达国家有令人羡慕的大草坪,更有令人赞叹的古老树林和传统花圃。在推行低碳生活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在借鉴国外科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走有特色的城市绿化之路。
我国的城市绿化用地十分有限,应当坚持“以树为主、花木相随、优化品种、植物多样、和谐搭配”的原则,尽量实行“保护古树、树下有花、花下有草”的立体绿化模式。为此,在城市绿化美化时,要尽可能做到“点线面、高中低、多品种”的科学有机结合,使城市真正成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花木繁茂、四季常青”的大花园。
本文转载自国家种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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