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产消失的800万以及CBA的灰色地带 周琦举报新疆背后的故事

 



在CBA联赛20多年的历史中,还没有哪位球员的转会,会像周琦如此一波三折

从当初离开辽宁加盟新疆,到为新疆夺冠奔赴NBA,再到从NBA回归遭多支球队哄抢,后被CBA公司判给新疆,到如今与新疆彻底决裂周琦的每一次去留,都能引发行业内外的轰动

这一方面是因为周琦超强的个人能力足以改变球队乃至联盟的格局;另一方面,当个人利益与传统体制产生矛盾时,每一次看似微不足道的决定,都足以改变中国篮球的游戏规则

昨天,据新华社报道:周琦就与新疆队合同问题向联盟申请调解时,举报了新疆广汇俱乐部存在参赛单位主体混同违反工资帽规定的问题在被联盟驳回之后,周琦又向CBA上级主管单位中国篮协提出仲裁

明星球员举报俱乐部,这在CBA乃至整个中国篮球的历史上,十分罕见是什么,让周琦铁了心要走,甚至不惜鱼死网破,新疆俱乐部是否真的如周琦团队所说,违反规定?今天,我就带大家说说这件事
众所周知,周琦虽是河南人,却出自辽宁青训,9岁便赴阜新篮校接受训练,并随辽宁青年队参加了2013年的全运会,在那届比赛中,由周琦和赵继伟率领的辽宁青年队以压倒性的优势拿下冠军

正当所有人以为,周琦未来会加盟辽宁队时,新疆队却来了一招暗度陈仓,完成了与周琦的签约据了解,当时辽宁与新疆为周琦开出的条件大体相当,但是新疆却提出,赠送给周琦及家人乌鲁木齐与郑州各一套房产正是这两套房产,促使周琦的家人做出了最终的决定而由于办事不利,放走了周琦,辽宁体育局的一位副局长直接下课

现在回过头来看,周琦家人的这个决定,为如今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之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周琦随新疆青年队打了两年全国青年联赛,根据CBA的相关规则,周琦便成为新疆俱乐部培养的球员这也成为日后CBA把他判给新疆队的重要依据
从NBA归来之后,新疆为周琦开出了一份为期两年,年薪2000万的大合同,这在当时与广东队的易建联并列成为CBA最高年薪正是这份天价合同,成为了如今争议的焦点

因为根据这份合同,周琦将会税后拿到超过1100万的年薪也就是说,周琦每年将会交超过800万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周琦收到工资时发现,这份工资并非来自于新疆广汇俱乐部的主体,而是一家来自霍尔果斯的公司,由于有税务优惠政策,新疆俱乐部在霍尔果斯注册了一家公司,为球员发放工资,至于那800万交没交,不得而知

这也就是为什么,周琦团队在申请仲裁时,认为新疆俱乐部存在参赛单位主体混同的情况明明我是为新疆俱乐部打球,为什么我的工资却来自于一家霍尔果斯的公司

税务上的事,我并不了解,新疆俱乐部是否真的违规,我也无从判断但是据我所知,这种情况在CBA俱乐部中并不罕见,因为不少省市为了扶持球队,会给予俱乐部一些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当然,我并不是说这种情况合理合法,因为这属于法律法规范畴,需要更专业的人士去解读
在这件事上,我关注的另一个点是:根据CBA相关规定,新赛季顶薪合同是600万,也就是说,理论上周琦无论是在新疆还是去别的球队,最多都只能拿到税前600万的年薪那么周琦为何执意要走?

有种说法是,目前新疆不具备冲击冠军的实力,周琦希望去一支能冲冠的球队但是要知道,以目前CBA各支球队的情况,最有希望冲击冠军的球队,只有广东与辽宁而这两支俱乐部的薪金与经济情况并不乐观,基本很难为周琦提供一份顶薪合同

于是,就有了另一种猜测,周琦如果加盟某些财大气粗的球队,即使只能获得账面600万的年薪,却可以拿到数倍于顶薪的签字费而这,便是CBA规则的灰色地带了,也是目前争议比较大的地方

签字费是否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又或者CBA中是否存在阴阳合同,可以为周琦提供更高的年薪?我没有证据,我不能乱说,这里请大家自行判断

站在周琦的角度,无论是为了争夺冠军还是在规则范围内允许的利益最大化,我都能理解因为毕竟球员的职业生涯就这么几年,对于荣誉或是金钱上的渴望,无可厚非

而这里就又引出了一个话题,CBA现有的规则是否合理?

在这件事上,被诟病较多的是CBA顶薪的金额和顶薪强制续约的规定

首先,强制续约的规定更多的是处于对俱乐部的保护,这其实很好理解在NBA中,并没有青年队的概念,NBA的球队只负责用人却不需要培养人,但是CBA则不是他们不仅需要用人,更需要培养人

如若不对俱乐部加以保护,培养出的人才轻易被别人挖走,那么势必会动摇这些俱乐部的信心,对整个中国篮球的青训体系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前几天曾凡博与首钢的纠纷便是例子,首钢整个雏鹰计划花费了数千万,可能就培养出了曾凡博一个好苗子如果曾凡博只支付自己的那点培养费就可以随意离开,那么以后谁还愿意花大价钱培养年轻球员?因为对于俱乐部来说,算的是总账

当然另一方面,这个规则目前来看,的确有不合理之处比如明显出自辽宁青训的周琦,却被认定是新疆自行培养,一些国外归来的球员为了加盟心仪的球队,也会选择先加盟青年队,完成两届青年队注册之后,便可以顺理成章的避开选秀

而如果俱乐部给出顶薪,那么优秀球员将长期得不到流动,势必会造成球员积极性的降低,这也并非是一个健康的联盟该有的现象

而且不得不承认,CBA在制定规则时,并没有更多的听取球员的意见,加之CBA没有球员工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球员利益的保护不够,这也是引发球员不满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600万的顶薪(税后330万左右)是否合理?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金额是根据俱乐部和联盟的收入动态调整的由于疫情的影响,俱乐部和联盟收入大幅度减少我听说有些俱乐部最近两年一直靠借贷度日,给球员发工资

可由于母公司从事的行业不同,企业性质也不同,也有一些俱乐部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有传言上赛季北控俱乐部投入高达4个亿,是一些小俱乐部的10倍

中国有句老话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也是如今CBA面临的现实情况

此外,工资帽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比如刚才说的签字费,还有一些大城市的户口发展机遇代言合同甚至是买房资格等等,都影响了球员做出的选择,这对于一些中小俱乐部来说,显然是不利的因此个人认为,CBA在未来修改规则时,应该把这些情况都要酌情考虑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周琦事件会如何收场?

如你所见,CBA规则虽有不合理之处,但也都事出有因以后即便会有更改的空间,但是在现有的框架下仍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利益

正如我刚才所言,如何认定新疆队违规的性质,就成了事件的关键当然,就算篮协认定新疆队违规,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周琦判作自由身比如也可以通过罚款扣除积分等一系列方式执行处罚

如果仲裁结果无法判定周琦成为自由身,那么根据CBA现有规则,周琦要么跟新疆续约,要么只能无球可打,这显然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当然,主管单位在判断这一事件时,可能还需要考量判罚对于其他球员的影响如果开了一个头,未来相似情况的球员,也就会纷纷效仿,一言不合就掀桌子,这对于CBA乃至整个中国篮球的形象均是负面的影响

因此,无论这一事件最终结果如何,对于CBA的影响恐怕将更为深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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