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带你过司考

 

同学们在复习刑诉法条时一点要多留个心眼,注意是“可以”,还是“应当”,这是易错点也是命题的富矿区!...



【旧题新做】

甲、乙涉嫌共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并致文物损毁,某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委托其弟弟为辩护人,乙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为乙指定辩护

B.法院可以为乙指定辩护

C.法院应当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D.法院可以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最新版解析:

法律修订导致本题答案一波三折!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据此,本题中,甲乙二人盗窃国家珍贵一级文物并毁损的行为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选A。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盗窃罪死刑,因为旧刑诉法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可以提供而非应当,故选B。(注: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主要有2点修改,其一,在行为方式上,旧法只规定了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新法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3种方式;其二,废除了盗窃的死性规定,《修八》废除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性规定,2015年《修九》又废除了9个罪的死性规。另,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盗窃并不以秘密窃取的方式为犯罪构成,也可以公然盗窃。)

2012年刑诉修正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检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选A。

【温馨提示】同学们在复习刑诉法条时一点要多留个心眼,注意是“可以”,还是“应当”,这是易错点也是命题的富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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