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老人去世5子女"抢房"!孙子拿出16年前录音,叔伯们惊呆

 

厦门房价飙涨,因房引发的“争产大战”也层出不穷。近日,厦门就出现两桩奇葩房产官司……老人去世后,孙子拿出一段...

厦门房价飙涨,
因房引发的
争产大战
也层出不穷。
近日,厦门出现两桩奇葩房产官司……


老人去世后,孙子拿出一段16年前录音,能否视作遗嘱?母亲在日记中说“孩子,将来妈妈的一切都是你的”,儿子能否凭此独享母亲留下的房产……昨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对外发布了多起与遗嘱有关的官司。
案例一:16年前录音,能否当遗嘱?

思明区的老陈夫妇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十多年前,老伴先老陈而去;前年,老陈最小的五儿子离世;去年,老陈自己也去世了。

老人们去世后,陈老大等四个子女认为房子应该兄弟姐妹均分,陈老五的那一份留给其妻子和儿子小陈来继承。不过由于小陈不同意,继承公证迟迟无法办理。于是,陈老大等四人把小陈和他母亲告上法院。

法庭上,小陈提交一份据称2000年奶奶和妈妈的对话录音。录音中,一女子问:“你打算给你孙子留点什么?”另一女子回答:“我的都是给阿龙的。”小陈解释说,阿龙是他的小名,当时奶奶已经表明了意愿,所以这套房子应该归他一人所有。

对此,陈老大等人反驳说:“这个声音不是母亲的声音,她从来不将孙子称作阿龙。”

判决:

16年前录音,不能当遗嘱

  法官审理后认为,一方面录音无法体现对话双方的身份,也无证人在现场;另一方面,倘若录音真发生在2000年,录音时也非紧急情况,之后有足够时间形成书面遗嘱。因此,法院不予采信录音内容。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陈老大等4名子女各享有讼争房产37/180的产权份额,小陈享有3/20的产权份额,小陈的母亲享有1/36的产权份额。一审判决后,被告小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案例二:日记,能不能当遗嘱?

厦门小伙小张的父母离异,母亲生前在思明区有一套房子。母亲去世后,小张认为,母亲的房子就是留给他一人的。但小张的外公外婆认为,这套房子应有三分之二归他们所有,希望将这套房子出售,再把售房款按比例分割。

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小张向法官递交了母亲生前的日记,在其中一篇日记中,母亲写道:“将来妈妈的一切都是你的。”

小张认为,母亲日记当中的这句话相当于遗嘱,明确表达了母亲分配财产的意愿,所以房子不能分给老人。最终,经法官劝说,双方同意调解,房产归小张所有,而小张也同意支付给外公外婆各30万元经济补偿。

判决:

日记,不能当遗嘱

  法官分析说,自书遗嘱有规范要求。日记里的这样一句话并不能作为遗嘱来看待,这是一种感性的表达,并没有具体提到有哪些财产。另外,被继承人当时的精神状态如何也不能确定。


作者: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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