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是否当然继承父母遗产?结论却……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学区房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三宝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现在母亲也去世了,而小丽也已经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母亲的这套房学区比较好,因此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房管局遭拒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碰壁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

听听律师怎么说:“即使小丽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

律师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律师解答
1


[b]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


[/b]

2


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母亲在原有1/2 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



3


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


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婶1/48。



5


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


现在母亲过世,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来源:人民日报

觉得不错,请点赞↓↓↓,转发就更好啦!



    关注 微文阅读推荐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