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你在物业那里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

 



下面这些场景你是不是感到有些眼熟?
 

(图片来源:鹰目网)
 

(图片来源:新浪)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朋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地区刊登大量广告,收入26万余元,小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将物业告上法庭胜诉,法院判决26万广告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那么问题来了
您家小区物业到底靠广告赚了多少钱?
经过您的同意了吗?
这些钱到是不是也有应该您一份呢?
 
小油滴来揭晓答案


据了解,小区内的电梯广告价格跟地段有关系,好的小区广告价格偏高。尤其大型小区的电梯数量更多,一年下来,广告费也比较可观。物业中比较常见的理由是:电梯广告费用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的费用,也用作完善业主的物业用房和小区内相关设施的经费,小区的物业费收入根本不能维持公司日常运转。这样的理由站得住脚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电梯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利用电梯做广告的行为均构成违法。当然,广告相关的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此外,住宅墙面、楼顶等部位发布广告的广告费,公共活动场地、会所、游泳馆等产生的经营收入、小区道路、公共停车库、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废品回收站租用场地费、推销活动进入小区所缴纳的费用、地下室、商铺出租费用等也同属业主共同所有,收益都应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商量决定。
 
然而,广大业主想要拿回这份本应属于自己的收益却并不容易。由于多数业主维权意识淡薄,往往不会主动争取自己的权益,甚至一些小区甚至没有业委会,监管严重缺失,能够实际得到这部分权益的业主寥寥无几。
怎么样?
您现在是否有一种红包未领取的感觉呢?
和业委会、小区物业好好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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